今天是:2025年12月08日
遂宁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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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2025-05-23
来信标题
本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保)标准
来信内容
您好,请问本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保)标准是多少?低保申请的具体条件和审批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情况

  • 你好!关于你咨询的遂宁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具体标准以及低保申请的具体条件和审批流程,现将相关内容回复如下:

    一、关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市政府八届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788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580元/月。标准均从2024年7月1日起执行。具体文件为《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遂民规〔2024〕1号)。

    二、关于低保申请的具体条件和审批流程。按照《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川民发〔2021〕180号)文件第四条“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条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当地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三、关于低保申请的审批流程。按照《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川民发〔2021〕180号)文件规定,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的任意一名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所在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致困材料,经过初步核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公开公示、县级民政部门审核确认等。符合条件将于审核确认之日次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不符合条件将书面告知申请人。

    同时,2025年5月22日15时08分,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与取得联系,已告知你2025年遂宁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具体标准以及低保申请的具体条件和审批流程。


    遂宁市民政局   2025-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