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时间 |
2025-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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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标题 | 我和孩子能不能享受国家低保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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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本市船山区紫薇社区的居民,我叫罗春梅,81年生人!我丈夫于2019年因病去逝,留下一个女儿今年7岁,就读于长乐街小学一年级。农村老家还有一位七十高龄的母亲,我父亲已不在人世。由于母亲年事已高不能帮我带孩子了,我既要上班又要带孩子,根本无法周全。再加上我年龄大了,找工作又不好找,,每个月还有房贷需要交付,真的感觉扛不住了!四十多的人了,生病不敢去医院,害怕查出什么大病,今年我的医疗保险还没有买呢,只够给孩子买!今天去社区咨询,工作人员说我还年轻,一个月不止挣两三百块钱,但是我看社区公示栏里贴出来的低保名单,有的人比我还年轻一样享有待遇!我就是想问问,到底要啥条件才能享受国家给予的政策待遇???是我还不够惨???很抱歉以这样的方式来打扰领导,我只是想寻求一个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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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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