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8日
遂宁市民政局
  • 民政为民 民政爱民
  • 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
来信时间
2025-02-25
来信标题
低保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母亲89岁,独居,右眼因白内障导致几乎失明,加之年龄大逐渐衰老,无法负重劳作,曾经申请低保,村上开会投票已经通过,但镇上没有通过,回复原因:因为没有出具大病住院单据,请问:低保都需要患大病的人才能申请吗?难道村上低保户都有大病?据我了解,条件比我母亲好的也有吧,所以,想再次确认低保申请条件+需要提供的资料,还有本年度申请时间,请告知,谢谢!
办理情况
  • 2025年2月25日,魏哓(鞠秀清女儿)通过市民政局信箱反应“鞠秀清,89岁,女,家住永兴镇清源村5组,独居,右眼因白内障导致几乎失明,加之年龄大逐渐衰老,无法负重劳动,曾经申请低保,村上开会投票通过,但镇上没有通过,回复原因:因为没有出具大病住院单据,请问:低保都需要患大病的人才能申请吗?难道村上低保户都有大病?据我了解,条件比我母亲好的也有吧,所以,想再次确认低保申请条件和需要提供的资料,还有本年度申请时间。”

    经船山区民政局核实了解,目前,鞠秀清长期居住在四儿子魏加华家中,无重大刚性支出,共育有5 个子女(2儿3女)。子女均有一定的赡养能力,鞠秀清基本生活能得到保障。

    综上所诉,鞠秀清暂不符合低保条件。根据《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川民发〔2021〕180号)文件第四条“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条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当地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若有疑问,当事人可向辖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或县级民政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825-2221664。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遂宁市民政局

    2025年2月28日

    遂宁市民政局   2025-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