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9日
遂宁市民政局
  • 民政为民 民政爱民
  • 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
来信时间
2020-11-03
来信标题
人抚养儿童的保障标准实施办法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是何启波,33岁,男,已婚,大专毕业,安居镇拦江人,一级听力残疾。现在在般山区龙凤镇家具厂上班,健坤城公租房。我们两个夫妻都是聋哑人,有三个月婴男,还有我们接受一个孤儿六岁外甥女的抚养,我亲姐于2020.4.22号直肠癌逝去,已离婚了。我们家有四个人情况,向民政局报告,抚养儿童保障和公租房申请。我很感谢领导帮助!
办理情况
  • 经核实,何启波夫妻与其父亲何明生在拦江镇经营一家农药专卖店(法人为何启波,实为何明生经营),不符合低保条件;侄女何梓怡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认定,但不符合给予基本生活补贴。(对生活困难家庭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给予基本生活补贴。生活困难家庭是指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何文杰   2020-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