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宁市印发了《加强乡村慈善服务体系建设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旨在以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契机,充分发挥慈善力量在推动共同富裕中的第三次分配作用,以县域慈善为载体,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这是继2023年《遂宁市加强社区慈善治理服务体系建设十条措施》实施后的又一“硬核”举措,至此,遂宁城乡慈善服务体系建设制度设计框架全面呈现。

“乡村慈善十条”围绕做优服务体系、建好服务平台、拓展服务领域、建强服务载体、畅通服务渠道等10个方面展开,具体体现在“县域慈善”“慈联体”“个十百千万行动”“民政综合体”“幸福家园项目”“我的家乡我建设”“慈善+”“公益慈善资源库”“公益圈”“阳光慈善”10个关键词。“乡村慈善十条”以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支撑为目标,明确到2024年底,设立一批乡村慈善专项基金,实施乡村慈善服务项目;到2025年底,做优“人人慈善”参与“小程序”路径,形成慈善资源“线上汇集、线下实施”的局面;到2026年底,基本建成乡村慈善服务体系。
为提高操作性和服务惠民性,“乡村慈善十条”强调要推动县域公益慈善服务中心、站和“遂心愿”爱心驿站实体化运行;要深化慈善助力城乡融合发展“个十百千万”行动,打造“片区化布局、项目化运行、赶场式服务”模式;要以实施“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项目为载体和抓手,打通城乡公益微循环渠道;要倡导乡村(社区)居民开展自助互助服务,推动乡村慈善服务体系建设;要深化区域合作,进一步提升乡村慈善服务能力。同时,《十措施》十分注重风险防控,明确要加强慈善组织党的建设,完善内部管理架构,优化慈善项目执行;建立乡村慈善服务容错纠错机制;实施“阳光慈善”工程,打造“阳光慈善”“透明慈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