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清理。结合2020年脱贫攻坚问题清理,在辖区内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未发放成功对象清理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应享受未享受对象清零工作。通过发放系统人员备案、督促社保卡办理、联系不上对象暂停发放等方式,对123人长期未发放成功对象进行了处理;通过比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系统、残联办证系统、低保系统、特困系统以及孤儿保障系统筛选出应享受未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下发镇、街道核实,对221人应享受未享受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时纳入发放。
二是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政策。及时增减异动,按月提交系统发放数据和财务数据表。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协助残联开展了上门办证服务,对953人新办证符合两补人员及时纳入发放。2020年,新增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1324人,死亡取消371人。全年累计为54482人次发放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435.856万元;为117087人次发放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585.435万元;为21677人次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108.385万元;为121300人次低保对象中的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1213万元。
三是开展困难残疾人照护服务。落实生活失去自理能力且缺少照料护理贫困人员照护。对辖区内43个生活失去自理能力且缺少照料护理贫困人员逐一上门了解生活照护情况,制定“一人一策”解决办法,跟踪镇、街道照护全面落实。
四是开展残疾人“福康工程”社会福利项目。协助省福康工程项目实施单位,深入镇、街道现场为残疾人福康项目配置,共为144名残疾人申报了护理床、安装假肢、轮椅等福康项目。
五是开展残疾人精神卫生社区康复试点。争取上级补助资金30万元,在太和城南社区和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了残疾人精神卫生社区康复试点,增加精神残疾人康复服务供给和提升康复服务质量,总体效果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