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3日
遂宁市民政局
  • 民政为民 民政爱民
  • 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
射洪市全面推行村级民事代办制度

为做深做实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切实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形成政府依法办事和村(社区)依法自治的良好局面,射洪市在各村(社区)推行村级民事代办制度。

坚持“四个”原则。一是便民原则。在尊重群众自主选择权利基础上,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列入服务范围。 二是公开原则。公开代办事项具体内容和方式、收费依据和标准、申请条件和材料、办理程序和时限、承办人员和责任, 实现“阳光操作”。三是法治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及时受理,限时办结。四是无偿原则。除政策规定收取相关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收取代办费和其他手续费。

明确代办事项。在村(社区)设立民事代办点,村(社区)充分考虑自身服务能力,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设定代办事项内容,代办范围向三产领域、科技领域、流通领域延伸,向群众提供互联网销售、技术支持、政策咨询、信息收集等服务。

构建代办网络。构建上下联动、覆盖城乡、高效便捷的村级民事代办网络,实现村级民事代办由村(社区)到镇(街道),镇(街道)到村(社区)双向代办。各村(社区)设立民事代办点,明确1名村(社区)干部担任代办员,同时鼓励其他村(社区) 干部、小组长、网格员作为民事收集员。

规范代办流程。按照自主申请(因年迈及行动不便难以到代办点申办的群众,代办点派遣收集员上门服务),代办登记,组织实施,总结归档的程序规范开展代办事项。

建强代办队伍。树立“一个口子代办、全程热情服务”的工作理念,加大承接平台工作人员、代办员、收集员培训力度,提升代办服务水平、服务能力、服务效率。实行民事代办员挂牌上岗,做好信息公示,确保村级民事代办联系方式全公开、反映渠道全畅通、服务管理全覆盖,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