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化落实安全生产“五预”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统一部署,射洪市民政局定期通报各服务机构发现的突出问题隐患,请所涉及服务机构相关业务股室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五落实”要求及时整改,各服务机构对照自查,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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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隐患:老年科2号楼1楼灭火器检查卡9月份未填写。

法规依据:《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3)该标准 2.0.9 条规定,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进行巡查、检查和维护,并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工作状态,不应擅自关停、拆改或移动。灭火器作为消防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未填写记录卡说明可能未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违反了此规范。
整改要求:立即整改,及时补填9月记录,核查灭火器状态。
射洪市涪西镇医养结合服务中心

问题隐患:散装食材存放不规范,标示信息不全,且与食材不符。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整改要求:分类规范储存食材并张贴标识标签,标注: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信息。
射洪康桥银发老年服务中心

问题隐患:消防应急灯脱落可能导致在紧急情况下无法提供照明指引影响人员疏散。

法规依据:《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八条其他可能导致人员重大伤亡、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事故隐患主要指。未设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指示标志或者相关指示被遮挡。
整改要求:按照相关国家标准,采购质量合格、规格匹配的疏散指示标志。所采购的产品需具备清晰的产品标识、合格证书以及相关检测报告,确保产品性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天仙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问题隐患:有限空间辨识设置不规范,未建立台账管理,风险告知牌不够规范。

法规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三条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并且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整改要求:安排专人负责采购或定制符合标准的有限空间警示标志。标志需具备清晰、醒目的特点,颜色应采用黄色作为警告色,图形符号要准确代表有限空间危险。
法规依据:《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3)该标准 2.0.9 条规定,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进行巡查、检查和维护,并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工作状态,不应擅自关停、拆改或移动。灭火器作为消防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未填写记录卡说明可能未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违反了此规范。
整改要求:立即整改,及时补填9月记录,核查灭火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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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隐患:散装食材存放不规范,标示信息不全,且与食材不符。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整改要求:分类规范储存食材并张贴标识标签,标注: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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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隐患:消防应急灯脱落可能导致在紧急情况下无法提供照明指引影响人员疏散。

法规依据:《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八条其他可能导致人员重大伤亡、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事故隐患主要指。未设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指示标志或者相关指示被遮挡。
整改要求:按照相关国家标准,采购质量合格、规格匹配的疏散指示标志。所采购的产品需具备清晰的产品标识、合格证书以及相关检测报告,确保产品性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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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隐患:有限空间辨识设置不规范,未建立台账管理,风险告知牌不够规范。

法规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三条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并且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整改要求:安排专人负责采购或定制符合标准的有限空间警示标志。标志需具备清晰、醒目的特点,颜色应采用黄色作为警告色,图形符号要准确代表有限空间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