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获悉,民政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四川省殡葬服务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殡仪服务项目、安葬服务项目、监督管理等作出明确。
为何要出台殡葬服务项目管理办法?
“近年来,我省殡葬法规制度不断完善,服务质量持续提升,总体呈上升发展态势,但受诸多因素制约,殡葬服务项目设置多、名称乱、收费高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省民政厅介绍,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省民政厅依据殡葬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在前期调研基础上牵头制定了该《办法》,对全省殡葬服务项目名称、数量、内容等进行规范,加强服务项目监管,强化公益属性,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引导殡葬服务机构合理确定销售价格
在殡仪服务项目上,《办法》明确殡仪服务项目为遗体接运、遗体暂存、遗体火化、骨灰寄存、普通整容、普通整形、遗体防腐、殡葬用品和悼念厅租用等九项内容。
《办法》还指出市(州)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政府举办的殡葬服务机构销售殡葬用品等经营行为的指导,组织政府举办的殡葬服务机构集中招标采购殡葬用品,并制定进销差价、进销差价率等,限制使用高档材料,引导殡葬服务机构合理确定销售价格。
针对安葬服务项目,《办法》明确安葬服务项目收费为墓位(格位)使用费和维护管理费两项。鼓励公墓经营单位以提供骨灰堂、骨灰墙和花葬、树葬、草坪葬等安葬形式,对骨灰实行节地生态安葬。
将收费作为经营性公墓年检的重要内容
在监督管理方面,对坚持公益属性实施惠民殡葬政策、服务项目管理等提出要求,并明确相关部门监管职责。
绿色惠民殡葬政策明确的减免服务费用,原则上在殡仪馆直接减免或通过“一卡通”形式报销。要求民政部门要将收费作为经营性公墓年检的重要内容,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经营性公墓经营单位由民政部门责令退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