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2023年部门预算

来源:遂宁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2-16 17:2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

2023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总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宁市儿童福利院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遂宁市儿童福利院职能简介

为全市孤儿和弃婴提供生活照料、特殊教育、医疗康复等服务;负责孤儿的国内外收养、涉外送养、家庭寄养;负责全市残疾儿童的代养、康复医治。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是市民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遂宁市儿童福利院2023年重点工作

一是切实做好孤残儿童的接收工作。积极接收县级民政部门需要集中养育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派出所送来的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弃童,及时办理入院相关手续,并对新入院的进行隔离观察和身体检查,避免疾病的交叉感染。按照最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采取分类分区方式提高养育水平。根据在院儿童残疾程度和性别,采取家庭寄养、类家庭养育、分部门集中抚育模式。

二是开展残疾儿童康复项目。为院内孤残儿童量身制定康复计划,减缓因残疾带来的障碍和不便,提高其生存能力、自理能力,同时做好康复效果记录和小结,动态掌握康复效果,提升院内康复水平。 

三是加强社会工作服务。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筑梦起航,悦享成长”项目第四期,有序参与养育、康复、教育、治疗等服务,根据儿童年龄层次和个性爱好,组建才艺、厨艺、体能训练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把弘扬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深刻融入到院内日常工作中来,在孤残儿童中厚植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开展丰富多彩活动,打造幸福欢乐童年。节假日组织孩子们参加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孩子们感受大家庭的团结、友爱与无限温暖。

四是严格落实安全制度,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严格落实安全排查制度、防火灾制度、定期消毒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上下学接送制定,以制度促安全,以责任保安全,开展了每日一小检查,每周大检查、每月一总结的方式,对各项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了园区安全。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儿童福利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遂宁市儿童福利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328.70万元,较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6.90万元,一是2023年增加孤残儿童康复项目预算14.87万元;二是2022年新进职工一名,且2023年基础性目标绩效纳入年初预算,基本经费预算较2022年增加2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2023年收入预算328.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8.70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2023年支出预算328.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33万元,占42.08%;项目支出190.37万元,占57.9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328.70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6.90万元,一是2023年增加孤残儿童康复项目预算14.87万元;二是2022年新进职工一名,且2023年基础性目标绩效纳入年初预算,基本经费预算较2022年增加22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8.7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328.70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6.90万元,一是2022年增加孤残儿童康复项目预算14.87万元;二是2022新进职工一名,且2023年基础性目标绩效纳入年初预算,基本经费预算较2022年增加2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08万元,占95.55%;卫生健康支出4.89万元,占1.49%;住房保障支出9.73万元,占2.9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0.6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包括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体检费、活动经费等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7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23年预算数为32.87万元,主要用于为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23年预算数为269.88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方面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8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9.7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按规定的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8.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9.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保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生活费补助、对个人和家庭的其他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8.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7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相关部门来遂宁交流学习、专题研讨、检查指导等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2023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35万元,其中:会议费0.00万元,培训费0.75万元,差旅费4.60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较2022年预算增长11.94%。主要原因是根据2023年根据工作计划做出的调整

(三)差旅费较2022年预算增加15%,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初业务计划调整相应的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2023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遂宁市儿童福利院共有车辆0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本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遂宁市儿童福利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190.37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190.37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开支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用于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类)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