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2017年民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二、主要内容
(一)评估范围
1、2014-2016“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目;
2、2014-2016“省级财政定向财力转移支付民政资金”项目。
(二)评估产出
1、2014-2016“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目评估报告;
2、2014-2016“省级财政定向财力转移支付民政资金”项目评估报告;
(三)工作安排
1、签订委托协议后一周内,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评估方案(含评估指标),提交遂宁市民政局审定。
2、项目评估期为2017年5月-6月,应严格按照评估方案实施评估,并接受市民政局和社会监督。
3、
三、资质要求
(一)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制度、社会声誉和具有3A及以上评级组织优先;
(三)具有执行委托事项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条件;
(四)具有实施社会工作项目评估相关经验,能提供承担社会工作项目评估的成功案例;
(五)承担过政府购买委托同类项目的机构优先。
四、报名方式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申请,并于2017年5月19日下午5点前提交相关材料,加盖公章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邮寄或送达指定地址。
(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项目评估方案,应包括:评估对象与内容、评估方法与技术、评估程序与时间安排、评估团队及人员资质、评估经费预算等。
2.机构资质附件材料,应包括:机构登记证书、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的提供新的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原件备查),机构简介、实施相关项目简介、曾实施的社会工作项目评估成功案例。
((((三)比选流程
报名截止后,市民政局组织开展评审,择优确定第三方评估机构。由市民政局与第三方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协议书,并根据要求修改完善项目评估方案,启动项目评估工作。
五、联络方式
联系人:遂宁市民政局办公室
电话: (0825)2325617
地址: 遂宁市船山区环岛商务中心7505室
遂宁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