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市直园区民政事务(社会事业)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压实民政系统安全生产责任,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厅办〔2023〕39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遂安办〔2023〕53号)要求,决定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从6月1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教育,全面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级民政部门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有关部署,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组(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会、干部职工会等重点学习内容,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有关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民政服务机构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要通过各种活动,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二)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民政服务机构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以案说法”等学习研讨活动,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推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切实抓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人员专题学习。紧扣全市民政服务机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重点学习《民政服务机构重大风险隐患重点检查事项》《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的通知》(遂安办〔2023〕48号),切实提升检查人员发现问题的能力。
二、推动民政系统主动参与,共同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一)组织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充分利用“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通过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组织安全体验,开设“机构开放日”等多种形式,重点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大力营造“全民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科(股)室要落实普法责任制,坚持“谁监管谁普法”原则,在监管和治理行动中自觉做到法制宣传先行。要组织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积极参加属地“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动员干部职工深入民政服务机构和民政服务场所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咨询,切实提升民政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
(二)推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按照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要求,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科普知识竞赛等活动。扩大宣传声势,在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救助管理、民政精神福利机构和社会组织登记、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等民政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宣传安全应急常识,广泛形成重视安全、守护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开展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宣传活动。利用官网、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等载体,积极宣传报道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带头研究本机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机构内服务外包等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动员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本地区“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安全承诺践诺”活动,进一步树牢安全红线意识。
(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坚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采取宣讲、开设专栏等形式,宣贯安全生产法以及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五)参与知识竞赛和安全生产评选活动。积极动员干部职工踊跃参与“安康杯”职工应急技能竞赛答题活动,不断增强广大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积极参加各地“安全生产月”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推选出群众普遍认同的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安全生产先进人物。
三、务必时刻敲响安全警钟,全面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一)开展全员查找身边隐患宣传活动。结合全省民政服务机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查暗访”等工作,鼓励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积极发现身边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宣传运用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12350举报电话”等举报渠道,利用有奖举报公示牌、有奖举报“吹哨人”制度等手段,用好“安全隐患随手拍”,鼓励广大群众、机构员工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二)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各级民政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民政服务机构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切实把警示教育全覆盖的要求落到实处,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时刻做到安不忘危、警示高悬,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市民政局将在“遂宁民政”微信公众号推出系列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
(三)开展情景演练活动。各级民政部门要督促指导辖区民政服务机构针对高楼火灾、装修施工安全、电车充电安全等重点环节,在应急、消防等部门指导下,通过情景模拟、实战推演、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形式分类开展应急演练,做到人人熟悉演练程序、具体任务、熟知安全避险位置等,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自救互助能力。及时总结评估演练情况,发现应急预案的缺点和不足,不断优化处置流程,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严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推动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谋划部署,建立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密切配合,搞好通力协作,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要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强化宣传重点。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民政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上下联动、多管齐下,形成工作合力。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活动内容,开拓思路、创新形式、丰富内容,不断强化宣传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趣味性和有效性。要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月”活动舆论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广泛深入动员,不断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民政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要明确活动联络员,及时报送活动信息。于6月5日前报送一名“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附件1),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每周四12:00前报送活动开展情况的信息、图片和视频等电子版资料,并在6月24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的Word版和签发盖章后的PDF版。
联 系 人:何洋
电 话:0825—2325678
电子邮箱:395503952@qq.com
附件:1.2022年民政“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信息表
2.2023年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遂宁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附件1
2023年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信息表单位
|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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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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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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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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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于6月5日前将表格发送至邮箱:395503952@qq.com
附件2
2023年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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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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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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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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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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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本单位党组(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是/否);
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一线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场,参与( )人次;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 )篇;
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学习活动( )场,参与( )人次;
开展民政服务机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安全检查人员专题培训( )场,参与(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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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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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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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 )人,答题( )人次;
动员机构主要负责人积极参加本地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 )场,参与( )人次;
参加“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活动( )场,参与( )人次;
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 )场,参与( )人次;
参加本地区“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 )场,参与( )人次,网络直播( )场,观看(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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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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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查找身边隐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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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职工和服务对象查找身边安全隐患( )人次,发现问题隐患(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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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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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康杯”知识竞赛和安全生产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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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康杯”活动( )场,参与(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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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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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情景演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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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服务机构组织事故情景模拟、实战推演、逃生演练、自救互救应急演练( )场,参与(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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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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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总结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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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报道有关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制度成果等(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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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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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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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名称( ),组织( )场/次,参与(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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