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老龄办下发
<关于全面开展老年人口信息采录工作>
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区)老龄办,园区民政事务局:现将《四川省老龄办下发
<关于全面开展老年人口信息采录工作>
的通知》(川老龄办〔2018〕14号)转发你们。在信息采集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点。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信息采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动员部署采集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采集工作完成时间2018年10月30日。二、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对照60周岁上报的汇总表,信息采集过程中做到一个老年人都不遗漏、不落下。对照信息采集表的内容进行准确无误的填写。三、严明纪律,保密信息。各级老龄工作机构要切实加强对老年人口信息的安全管理,妥善保存采集、录入的老年人口信息,防止信息和数据遗失、泄漏。未经上级老龄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对外提供老年人口相关信息,严禁任何商业用途。附件:《四川省老龄办下发
<关于全面开展老年人口信息采录工作>
的通知》(川老龄办〔2018〕14号) 遂宁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
关于全面开展老年人口信息采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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