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社会组织:
经核查,下列社会组织存在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情形,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相关规定。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将下列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并予以公告。
如对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有异议,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的相关规定,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机关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意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7号楼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与社会工作科。
联系电话:0825-2325618。
附件:拟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的社会组织(第二批)
遂宁市民政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