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关于发布2024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的通知》川民发(〔2024〕125号) 要求, 结合遂宁市实际, 经研究决定,拟将2024年遂宁市城市低保标准调整为788元/月,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580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1025 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754元/月。调整后的标准从2024年7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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