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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社会组织和社区治理 服务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3-08 11:4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社会组织和社区治理

服务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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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3月8日

第一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报表

表1.  单位收支总表

表1-1. 单位收入总表

表1-2. 单位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社会组织和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遂宁市社会组织和社区治理服务中心是根据中共遂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遂宁市社会组织和社区治理服务中心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遂编委发[2020]17号)于2020年9月成立,为遂宁市社会组织和社区治理服务中心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正式编制7名,在岗在职6名。中心共设办公室和财务室2个科室。

主要职能为承担市本级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以及社区治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等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二)2024年重点工作

1、扎实开展“遂宁惠民惠农一卡通”平台“村居务公开”工作,全市1445个村社区共录入村居务公开信息20万条,平均125条,栏目公开率达100%。2、做好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数据报送工作。3、确保全市“三社”信息管理系统正常运行,做好基础数据更新,治理信息发布工作。4、做好全省“最小工作单元”信息采集年度数据更新工作。5、积极深入联系社区做好志愿服务工作。6、做好公文处理、档案管理和移交工作。7、做好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8、做好单位网站建设、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9、做好政务服务管理和深化改革工作。10、抓好网络安全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11、做好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建设、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城乡社区治理、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等工作。12、抓好市社治中心党建工作。13、协助市民政局机关纪委做好相关工作。14、协助局机关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管理。15、严格审核原始票据,确保会计凭证资料完整、手续齐全。16、做好日常财务工作业务指导检查,提升财务管理能力。积极争取中省资金,突破难点,积极推进项目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社会组织和社区治理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2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3万元。市社会组织和社区治理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部门预算总收入104.24万元,较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1.85万元,主要是人员及项目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社会组织和社区治理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104.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2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社会组织和社区治理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104.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24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社会组织和社区治理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部门预算总收入104.24万元,较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1.85万元,主要是人员及项目减少。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2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社会组织和社区治理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104.24万元,较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1.85万元,主要是人员及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04万元,占87.34%;卫生健康支出4.47万元,占4.29%;住房保障支出8.73万元,占8.3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款)社会组织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80.6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支出,以及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日常公用支出、社区社工能力建设。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0.2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医疗补助以及公用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1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4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8.7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工资总额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社会组织和社区治理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4.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福利费、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14.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社会组织和社区治理服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市外相关部门来遂宁交流学习、专题研讨、检查指导等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持平。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社会组织和社区治理服务中心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2.4万元。

(一)会议费与2023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按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原则。

(二)培训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按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原则,2024年不预算培训费。

(三)差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原则,控制差旅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社会组织和社区治理服务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社会组织和社区治理服务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市社会组织和社区治理服务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社会组织和社区治理服务中心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上年底,市社会组织和社区治理服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本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市社会组织和社区治理服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9个,涉及预算104.2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1个,涉及预算89.72万元;运转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14.5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务(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民政局本级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民政局本级及其所属预算事业单位开支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类)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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