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船山区天宫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你们申请“遂宁市船山区天宫路社区卫生服务站”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同意注销“遂宁市船山区天宫路社区卫生服务站”。经清算小组清算,服务站剩余资产合计112.87元,根据组织章程及服务站内部决议,将该资产定向捐赠遂宁天宫医院用于公益事业发展。
服务站注销后,即终止一切活动。遂宁市船山区天宫路社区卫生服务站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于注销批复后15日内交我局社会组织管理与社会工作科。
此复。
遂宁市民政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