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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民政局 关于市政协七届六次会议第25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遂宁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7-15 20:3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尊敬的杨平号委员:

您在市政协七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养老机构监管的建议》(第25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的优惠扶持政策方面

(一)强化政策支持。我市先后出台《遂宁市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遂府办函〔2017〕49号)、《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遂府办发〔2018〕36号)、《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遂府办发〔2020〕9号)、《关于印发遂宁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进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遂人社发〔2019〕11号)等文件,2020年底,公布《遂宁市养老机构投资指南》和《遂宁市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从土地保障、政府补贴、人才培养和就业、金融支持、税收优惠、智慧养老、医养结合等方面进一步给予民办养老机构较大力度的优惠扶持政策支持,以吸引更多养老服务企业(组织)参与我市养老服务的发展。

(二)落实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业,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主体,市民政局针对参加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并被评为二星级(含)以上且在正常运营的民办养老机构,出台《关于做好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工作的通知》,根据实际收住老年人数,按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等三个等次给予相应运营补贴,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参照执行。

(三)给予养老护理员从业补贴。我局和市财政局正在联合制定《遂宁市养老机构服务人员从业补贴办法(试行)》,拟针对全市所有公民办养老机构从事养老服务的非在编工作人员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和工作年限补贴,保证民办机构和公办机构一样,享受相同的扶持政策。

二、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食品和消防安全监管制度建设方面

(一)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持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风险分级管理,明确将全市118家养老机构食堂列入D级风险(高风险),确定年度监督检查频次不得少于4次,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市民政局强化制度建设,组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编制《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养老机构食品安全日常检查要点,涉及制度管理、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过程、病媒生物防制等5大类22项检查指标,规范食品安全操作行为,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创建“智慧食安”特色平台,逐步建立养老机构电子档案,实现了从原料采购、存储,到食物烹煮、留样、分餐服务全流程线上监管,养老机构食品安全操作和服务更规范化、透明化、智能化,安全管理水平和餐饮质量得到显著提升。截至目前,该平台已覆盖全市64家养老服务机构。

(二)加强消防安全规范管理。自2017年以来,我市连续5年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通过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养老机构积极参与,大量消防隐患得到了有效整治,全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迈上新台阶。2020年至今,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市民政等部门对全市养老机构进行暗访排查,共检查养老机构131家次,发现火灾隐患347处,已全部进行整改。在全市养老机构推广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1835个,安装简易喷淋35家,配备灭火设施器材1481件。下一步,各级民政部门将联动消防部门按照《养老院消防安全检查方法和标准》,开展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针对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器材设施设置使用情况、重点岗位人员责任落实情况、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安全培训演练情况等方面做好日常检查与指导。推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建设,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清除存量风险隐患,遏制增量安全风险,引导和帮助民办养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同时,采用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利用手机、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特别是养老机构火灾安全知识的教育,普及消防知识,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扑救”消防意识,让安全防范意识深入到每一个养老机构人员中。督促指导养老机构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演练,护理人员和其他员工新上岗、转岗前开展岗前消防培训,提高养老机构人员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预防火灾事故的防范和应对能力。

三、关于加强养老机构信息公开方面

(一)多渠道公开养老机构服务信息。全市养老机构均设置了公开栏,对菜谱、服务、收费等内容进行了公开。市民政局投资500余万元,通过购买服务委托成都智慧数联公司建设遂宁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链接全市养老服务机构信息,同步开发遂州养老微信公众号,发布养老机构基本信息、机构性质、服务内容等信息,适时更新养老政策。

(二)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2020年8月—9月,我局委托攀枝花市养老服务评估中心按照《<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试行)》和民政部《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对全市养老机构开展了等级评定工作。通过养老机构自评、区县民政局初审、第三方机构初评、市评定委员会审核、网络公示等环节,共评定星级养老机构51家,其中四星级养老机构5家、三星级养老机构12家,二星级养老机构18家,一星级养老机构16家,市民政局分别在官网和遂宁民政发布、遂州养老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予以公布。

四、关于对养老机构的监管列入日常工作方面

(一)强化养老机构日常监管。全市各级民政部门采取定期督导检查、不定期暗访抽查等方式,在价格、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生活照料、医疗保健、膳食、精神文化等关键环节,对全市养老院实施有效监督管理。建立并完善养老机构服务举报投诉和质量纠纷调解机制,加强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工作,防止欺老、虐老现象发生。

(二)持续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2017年以来,全市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以“清隐患、防风险,补短板、促达标,转机制、提质量”为主要任务,连续5年持续深入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加强养老机构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继续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应用好养老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及时向社会公示相关信息。建立健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管理和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推动养老机构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管力度,确保让每一位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都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和安享幸福晚年。

杨平号委员,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为我们的工作出谋献策,提出宝贵意见。

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遂宁市民政局

2021年7月15日

(联系人:陈秋艳,联系电话:13980184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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