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根据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遂府法组办〔2023〕1号)文件要求,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有力领导下,认真开展法治民政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按照《遂宁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八项措施》要求,明确了主要负责同志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时部署、及时督促,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积极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同时,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和完善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及时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以法治思想引领民政事业发展。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把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工作纳入重要议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实。
1.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牢法治观念。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从深从细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并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分专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中央(省委)依法治国((省)会议精神,民政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新时代民政法治建设的意见》,省民政厅《四川省民政系统法治宣传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向领导干部及职工发放学习材料240本。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专题摘编》《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及习近平总书记《论党的自我革命》等。
2.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落实。一是全面评估“一规划两方案”落实情况。以中央、四川省“一规划两纲要(方案)”为指引,对照我市“一规划两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深入开展自查自评,客观评价各项重要任务举措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和成果成效,深入分析存在的不足及原因,提出加快推进贯彻落实的考虑打算,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报送《关于落实<<>法治遂宁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评估报告》《关于落实<<>贯彻落实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的评估报告》《关于落实<<>遂宁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评估报告》。二是抽调骨干力量成立“法治账图”工作专班。由办公室统筹、各科室参与,认真学习《四川省全面依法治县(市、区)法治账图制作手册》及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的系列账图参考,完成了“遂宁市民政系统法治账图”编制应用工作,从根本上推动解决了业务与法治结合不紧密的问题。
(二)依法履行职能,全力推进法治民政建设。
1.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按照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依法调整和公布民政部门权责清单,对权力事项进行梳理,严格清单管理,共保留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权责事项35项,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二是严格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在社会组织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行政审批过程中未出现中介服务事项,需要申请者提供的资料均有对应的法律依据,未在法律法规之外新增其他证明事项,落实证明事项清单管理。设立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电话,将减轻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纳入了“我为群众办实事”范畴。三是落实“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健全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实现所有评价对应到当事人、办理事项和承办人,公开办事人对政务服务的所有评价、政府部门对办事人评价的回复,强化评价数据综合分析和结果应用,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到100%,促进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2.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内部工作程序,明确“谁起草、谁审查”的主体责任原则,确定了责任主体和审查主体,建立了规范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及隐性壁垒审查程序。二是建立包容审慎的执法监管机制。按照“谁执法、谁编制”原则,在全面梳理本单位负责实施的行政检查事项的基础上,制定《遂宁市民政局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和《遂宁市民政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三张清单”》,涉及分类行政检查事项6项,包含不予处罚事项清单(18项)、从轻处罚事项清单(52项)、减轻处罚事项清单(54项)。将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三张清单制度,同执法为民、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努力营造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环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落实决策程序制度。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审核与备案程序及要求,保证了对规范性文件制定行为的全面规范。2023年共出台规范性文件1件,并通过了合法性审查,杜绝了文件的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相抵触的现象,未出现过因规范性文件违法违规或不合理而导致公民举报投诉的情况。二是政府合同管理规范。凡是以我局名义订立的合同,均经过评估论证、合法性审查、备案等有关程序,同时征求法律顾问意见。政府合同订立后,积极履行合同约定,全面跟踪调度合同履行情况。所有政府合同内容合法合理,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情形。
2.健全依法决策制度体系。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遵守法定程序。二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前专题学法和决策后评估工作。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再次学习《贯彻落实<<>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遂宁市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试行))》《遂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政策文件,明确决策后评估任务及责任科室,形成了局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业务科室配合的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机制。选取我局印发的《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遂民规〔2023〕1号)文件为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对象,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提交评估报告,切实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质效。三是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长期从事法律工作和法律教育的人员担任法律顾问,整合审查资源,形成审查合力,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建议和专业支撑,防范法律风险。
(四)构建行政执法体系,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对群众反映较多的殡葬服务、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整治“活人墓”专项行动、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等,针对全市养老福利机构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对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综合治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预防化解违法风险。结合实际进一步推进民政行政执法改革,充分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等方式,实现执法目的。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官网上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聚焦与群众、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等关系密切的行政执法重点领域,履行执法责任,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3.健全执法监管机制。一是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综合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其中抽查养老机构4家、殡葬服务机构2家、社会组织15家;建立综合监管工作机制,统筹制定综合监管工作计划。将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共3个事项纳入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分事项制定了综合监管工作方案,明确监管领域、监管流程、监管方法、检查比例、检查频次等,建立健全议事会商、联合执法检查、监管信息共享等协同高效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统筹监管资源,压实监管责任。制定了养老服务和殡葬服务《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合规经营指南》。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每月定期将行政许可办件和涉企信息归集上报,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社会组织加强了信用管理工作。依法对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法人登记,全面清理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定期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发改委进行抽查。
4.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狠抓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建立了素质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提高了民政系统行政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今年共有100名职工参加了“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学习并通过了年度学法考试。
(五)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1.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023年共承办人大建议意见、政协提案30件(主办15件,协办9件、意见建议6件),其中人大建议6件、政协提案24件。主要涉及“一老一小”关爱服务、公益慈善事业、基层社区治理、困难群众帮扶、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涵盖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满意率100%。
2.坚持政务公开制度。通过集约化市政府网站遂宁市民政局二级网站及时公布政务信息,全年在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909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38条,微博发布信息980条,加大了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慈善救助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提高政务信息发布权威性和时效性,主动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2023年,未收到依法申请公开件,并按要求对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进行网络公示。
3.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持续深入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行动,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反映和意见,收集本系统、本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或线索,梳理形成《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定责任人员,强化问题整改,切实解决了民政系统的行政执法顽瘴痼疾,提升了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
(六)加强科技赋能,建设数字民政。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实施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事项认领,实现民政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积极推进婚姻登记、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二是推进“一件事一次办”落地落实。建立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积极主动对接配合单位,会同编制“一件事一次办”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做好流程优化、系统对接、信息共享等工作。对我局配合的事项,与牵头单位密切协作,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同时指导县(市、区)民政部门强势推进,减少办事环节、申请材料、办理时间和跑动次数,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民政政务服务。三是深化“川渝通办”改革。积极对接民政厅和相关部门,统一了异地备案政策、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经办流程,推动异地可办。目前养老机构设立备案、婚姻登记预约服务、孤儿身份认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均已实现“川渝通办”。
2.加强政务数据梳理,实现政务资源共享。一是积极配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加强市政务服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推广应用。针对有效接口资源偏少、低质量数据较多、开放占比低、整体目录数量较少的问题,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第二批)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第三批)的通知》《四川省省级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第一批)》,向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归集共享民政各类监管数据,梳理了政务数据目录70条,完成对接率100%,开放数据55条。二是加强“天府通办”应用对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两端查询功能需求调整、设计,完成了12个接口开发、测试、审核,在“天府通办”上线并正常运行,成功实现了“天府通办”Web端的遂宁市养老机构查询功能;App端星级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机构与居家养老组织查询功能及机构的地图定位等,为广大老年用户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能力有待提高。专业性法治人才队伍力量不足,法治素养有待加强。
(二)法治宣传形式有待加强。法治宣传形式单一,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高质量的普法宣传措施和形式较少。“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需要创新举措。
(三)法治观念有待加强。部分干部和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习惯于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
四、下一步打算
2024年我局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不断推进法治建设,按照中、省、市依法治市办要求,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法治宣传,培养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进法治民政工作有效落实。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列入各项民政业务培训内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民政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从民政实际出发,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各项任务。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继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联合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机构内部监督机制,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大殡葬服务、社会组织管理、养老服务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完善法治宣传长效机制。鼓励领导干部带头参与,充分发挥法治机构和法治人员作用,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提高专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指导能力。通过组织策划惠民便民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规范化。
遂宁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