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2021年部门预算

来源:遂宁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3-10 15:3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

2021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重要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总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为全市孤儿和弃婴提供生活照料、特殊教育、医疗康复等服务;负责孤儿的国内外收养、涉外送养、家庭寄养;负责全市残疾儿童的代养、康复医治。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履行兜底保障职责,全力做好在院儿童的养育、教育、治疗、康复等常规事务工作。一是通过培训提升保育人员专业化水平,同时指派业务骨干到专业机构参加培训、到先进示范单位观摩学习,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提升自身能力。二是邀请专家来我院授课,讲授儿童社会工作实践、儿童生活照料、日常护理、康复训练、心理指导和亲情抚育等内容。三是与社会组织合作,通过柔性引才,链接外部资源,开展儿童社会工作。

2.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确保机构有序运行。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疫安全、财经安全意识。按照年初学习计划安排,通过院务会、职工大会及时传达中、省、市安全会议、安全生产文件相关精神,确保安全工作做实、做细。二是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提升处理突发事件能力。有针对性的开展消防、防疫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提升职工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市儿童福利院是市民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属于其他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儿童福利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和其他支出。市儿童福利院2021年收支总预算348.37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63.71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资金较上年度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儿童福利院2021年收入预算348.3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5.47万元,占24.5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2.9万元,占75.4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儿童福利院2021年支出预算34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9万元,占26.95%;项目支出254.47万元,占73.0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儿童福利院2021年收支总预算348.37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63.71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资金较上年度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2.9万元、上年财政应返还额度结转85.4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1.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1万元、其他支出26.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儿童福利院2021年收支总预算262.9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35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相应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67万元,占96.1%;卫生健康支出3.62万元,占1.38%;住房保障支出6.61万元,占2.5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0.2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医疗费、公用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0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21年预算数为169万元,主要用于租赁费、购买孤残儿童保育人员服务相关支出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21年预算数为77.3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维修(护)费、会议、培训等方面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6.6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工资总额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儿童福利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6.08万元,主要包括: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儿童福利院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相关部门来遂宁交流学习、专题研讨、检查指导等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下降100%主要原因是部门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57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1.57万元,差旅费3万元。

(一)会议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较2020年预算增增长6.8%。主要原因根据年度业务工作计划,调整预算金额。

(三)差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儿童福利院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儿童福利院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市儿童福利院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儿童福利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市儿童福利院共有车辆0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市儿童福利院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开支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用于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类)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