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园区民政事务管理局:
按照《遂宁市委市政府目标绩效督查室关于对2017年九项民生工程及16件民生实事进展情况开展督查的通知》(遂督〔2017〕27号)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市民政局承担的2017年民生工程及民生实事进展情况再次开展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9月14日——9月18日。
二、督查内容
(一)民生工程项目推进情况。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否达到序时进度;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是否完成;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是否已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头。
(二)民生工程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是否筹措到位、是否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进行预算下达、资金拨付等,重点检查资金执行相关文件、凭证等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三)前期督查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今年6月、7月省市组织的民生工程及民生实事专项督查及8月市民政局开展的养老机构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督查方式及要求
由局办公室、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科、社会救助科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两个工作组,各自由分管领导带队,从即日组织督查,全面准确地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列出问题清单并提出整改要求。各县区、园区要确保在市委市政府目督室督查前整改完成并于9月20日前将整改报告交局办公室(未发现问题的交自查报告),逾期未完成整改并提交报告的扣减年末考核分0.5分。
遂宁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