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专项基金清理和规范化运作的统一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遂宁市慈善总会专项基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会拟注销一批专项基金,现将拟注销专项基金名单通告如下:
遂宁市慈善总会·回春堂专项基金
遂宁市慈善总会·正黄专项基金
遂宁市慈善总会·瑞泽专项基金
遂宁市慈善总会·“80后”农民工创业基金
遂宁市慈善总会·遂报爱心基金
遂宁市慈善总会·华泰基金
请上述专项基金设立方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与我会联系,确定剩余资金用途并与我会重新签订公益项目合作协议,否则本会有权在本通告发布15日后将专项基金剩余资金统筹用于其他同类型公益慈善项目。专项基金注销以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继续以该专项基金名义开展宣传和活动。特此通告。
遂宁市慈善总会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