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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老年大学关于2025年报废资产处置比选的补充公告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11-27 17:3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我校于2025年11月21日在遂宁市民政局官网发布了《遂宁市老年大学关于2025年报废资产处置比选公告》,为使本次招投标流程更加完善合理,特作出以下补充:

一、将报名要求(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2.具备废旧物资回收及电子产品回收相关资质”改为:2.具备废旧物资回收相关资质。其中,因标的物资中含有报废电子类设备,根据《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0号)、《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发<四川省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名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环发〔2014〕140号)等文件规定,参与报废电子类设备的竞买人须为被环保部门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名录或临时名录”的单位。若竞买人为四川省省外处置单位,须具有“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备案”等相关手续。

二、在报名要求(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增加“3.设备拆装、搬运费由中标公司承担。4.因竞买人自身违规引发纠纷,相关法律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三、报名要求中“报名时间”顺延至:2025年12月4日17:00。

四、投标方式中“于2025年11月28日15:00-15:30到现场查看拟处置资产”改为:于2025年12月4日15:00-15:30到现场查看拟处置资产。

特此公告。

遂宁市老年大学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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