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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四川省遂宁市社会组织服务和低收入家庭认证中心决算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8-22 19:3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24年度四川省遂宁市社会组织服务

和低收入家庭认证中心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5年8月22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信息库的建设、日常维护和低收入家庭认证信访等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

由于职能职责变化,按照市委编办要求,遂宁市低收入家庭认证中心于今年6月更名为遂宁市社会组织服务和低收入家庭认证中心,为遂宁市民政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科室)。2024年遂宁市社会组织服务和低收入家庭认证中心年末实有在职人员5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61.9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2.76万元,下降4.2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单位: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1.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9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单位: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53万元,占96.03%;项目支出2.46万元,占3.9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单位: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61.9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减少2.76万元,下降4.2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76万元,下降4.2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57万元,占89.65%;卫生健康支出2.16万元,占3.48%;住房保障支出4.26万元,占6.8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单位: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61.99,完成预算93.6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0

万元,完成预算9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职工工资基数据实测算缴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支出决算为48.19万元,完成预算92.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16万元,完成预算99.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职工工资基数据实测算缴纳。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26万元,完成预算97.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职工工资基数据实测算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较上年度减少0.09万元,下降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遂宁市社会组织服务和低收入家庭认证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遂宁市社会组织服务和低收入家庭认证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遂宁市社会组织服务和低收入家庭认证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遂宁市社会组织服务和低收入家庭认证中心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没有需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的项目,故未开展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遂宁市低收入家庭认证中心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维护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1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事业单位离退休(类(款)(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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