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汛期及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县(区)民政局,市直园区民政事务局、局各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五一”、汛期及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务必保持清醒认识和高度警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统一思想,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克服麻痹思想、松懈情绪、畏难心理,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坚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层层分解任务、传导压力,要厉行责任追究问责,促进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到位。二、突出工作重点,排查治理隐患(一)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管理。救助站、民康医院、防灾减灾中心、儿童福利院、老年大学以及全市养老机构要切实加强安全防范,明确专人负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措施的落实,定人、定责,加强督促检查,查漏补缺,防患于未然。一是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有关规定,切实搞好饮食卫生安全,防止和杜绝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人员伤亡等安全防范工作。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服务对象居住的房间、储存物资的库房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尤其是电、气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三是加强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和责任,严防各种医疗和生产、人员伤亡等事故的发生。(二)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救助站、民康医院、防灾减灾中心、儿童福利院、老年大学以及全市养老机构要严格执行《消防法》,对本辖区民政服务机构、本单位的消火栓、灭火器和其他消防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处于完好状态,并保持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畅通。采取形式多样的方法和手段对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和培训,熟练掌握消防器材和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发生火灾时,能及时、正确处理,防止灾情漫延,消除火灾隐患。三、加强应急值守,畅通信息渠道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要确保“五一”、汛期等重点时段民政系统信息渠道畅通,安排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对因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强化督导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各地各单位要立即在本辖区和本单位内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切实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整改落实到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研判风险点,制定落实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对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的教育培训,大力宣传夏季汛期安全用电、用气、动火安全知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对因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从严查处、从严追责。 遂宁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