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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遂宁市儿童福利院决算

来源:遂宁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9-02 15:0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21年度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9月2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职能介绍........................................4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4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6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0

第四部分 附件.. ................................. ...22

第五部分 附表.. ................................. ...4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职能简介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是遂宁市民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全市孤儿和弃婴提供生活照料、特殊教育、医疗康复等服务;负责孤儿的国内外收养、家庭寄养;负责残疾儿童的代养、康复医治。

单位地址位于遂宁市安居区玉丰镇金龟村,内设机构4个,包括办公室、后勤部、业务部、亲子园。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收养、安置工作——按规定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妥善办理收养和安置工作,切实保障孤弃儿童权利。一是凡是符合接收条件的孤残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时办理入院相关手续,并对新入院的进行隔离观察和身体检查,避免疾病的交叉感染;二是对不符合入院条件的人员,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接待和解释;三是规范儿童档案管理工作,对院内儿童的养育资料、医疗检查资料、安全资料、值班记录、疫情防控资料等进行分类保管,统一归档;四是印发《遂宁市收养评估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收养工作,保障儿童权利。今年我院接收入院儿童15名,办理户籍登记手续的13名,对17户拟收养家庭进行了走访调查后,办理弃婴收养11名,家庭寄养5名,帮助1名婴儿找回亲生父母。现有儿童总计72名(其中事实无人抚养12名),在校就读25名,在院接受特殊教育的40名。

2.养育工作——多元化、专业化、亲情化。目前在院儿童72名,其中60%以上为残疾儿童,主要是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和先天性脑瘫导致的残疾等。通过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我院形成了以家庭寄养、类家庭养育(亲子园区)、分部门集中抚育等多元化的抚育模式,(其中:类家庭养育孩子25名;院外寄养家庭寄养儿童5名)。

3.特殊教育工作——专业化、个性化。我院构建了以特殊教育学校和院内特教班相结合的教育模式,年龄上涵盖了从婴儿到青少年的所有阶段,内容上涵盖了早教、幼儿教育、培智教育、普通教育等,并针对部分儿童的身体状况、智力情况、学习能力单独授课,实现个性化需要,开设有语文、数学、自然常识、体育、美工、舞蹈、种植等近10门课程,覆盖全院儿童。

4.医疗工作——为孤残儿童健康筑起多道屏障。按照分级诊疗原则,我院与玉丰卫生院签订合作关系,在院设立医务室,由卫生院每天派一名医务人员到院座诊;与市第一医院建立空中医院合作关系,远程为患病儿童进行医疗问诊,解决了疫情期间看病难的问题;与市民康医院合作,在院内设立心理健康驿站,定期开展心理辅导培训,确保儿童身心健康发展。通过实施“明天计划”、办理儿童医保等措施,在市内、国内开辟了多条就医的绿色通道。今年来,按规定进行婴幼儿疫苗接种,儿童实施全覆盖体检,累计门诊医治580余人次,住院治疗10次,其中做手术的共4例,办理“明天计划”4人次。

5.康复工作——坚持自主探索与对外合作并举。通过加大改造康复室、加强人才培养、主动开展合作等方式,建成了拥有2名专业康复师、3个功能康复室的康复部门。筛查出6名可康复的儿童,为他们制定个性化康复计划,按步骤按计划实施,累计康复治疗达500余人次,通过康复,身体机能得到明显改善。

6.救助安置工作——儿童优先、救治优先。今年,共救助慰问各类困境儿童、留守儿童60余人次;对院内儿童进行评估,制定分类安置计划,未满18岁的通过寻亲、收养等方式进行安置(1名婴儿找回亲生父母,11名弃婴办理国内收养),年满18岁的儿童根据身体状况、智力状况继续接受教育、安排联系工作或者是转移到社会福利院、民康医院进行安置,有力地保障了儿童权利。

7.社会化教育工作。通过外引内联,探索建立专业社工介入、社会资源整合、院舍照顾拓展机制,实施“筑梦起航,悦享成长”第二期项目,利用暑假学校教育“空窗期”,提供学、教、娱、社为一体的发展式服务。根据院内儿童年龄层次和个性爱好,组建才艺训练营、厨艺训练营和体能训练营,开展舞蹈、小品、耍魔方和主持等才艺培训,川菜烧制、糕点烘焙等厨艺培训,开展心理健康培训和社工活动等活动,积极探索儿童福利院由基本保障养育服务向发展式养育服务的转变路径。

8.拓展社会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兜底保障职能和专业优势,逐步做好“上收下沉”工作。“上收”即:将县区民政部门核定的散居孤儿中没有监护能力的儿童全部收养育到市本级,同时将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人民禁毒战中相关的困境儿童纳入保障范围,今年已收到县区送来的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下沉”即:利用清明、端午、中秋等节日对散居孤儿进行走访慰问,直接慰问留守或困境儿童60余名;通过养治康教项目,对全市10%的散居孤儿进行养育状况评估调查,形成调研报告,为省市相关政策调整提供依据。

9.培育友好环境。一是针对亲子园区全部搬迁至高新区的青岗山安置小区公租房(共13套,650平方米),有效缓解儿童上学护送压力,保障出行安全。二是针对院内的孤残儿童,根据疫情防控,有控制地实行定期开放日活动。将社会爱心企业、爱心家庭结队,解决儿童关爱缺失问题,解决儿童社会融入和精神慰藉。三是针对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开展“合力监护 相伴成长”关爱保护留守儿童活动,在全市营造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氛围。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672.5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1.74万元,下降1.7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年初结转资金较2020年年初结转资金多。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545.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5.64万元,占83.5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28万元,占8.8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41.32万元,占7.58%。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660.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26万元,占18.06%;项目支出541.15万元,占81.9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89.3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84.47万元,下降12.5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中政府性基金支出较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少100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4.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97%。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4.57万元,增长28.62%。主要变动原因是一是新增职工一名,二是对供水系统进行了维修改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4.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支出(类)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2.79万元,占97.65%;卫生健康支出4.23万元,占0.82%;住房保障支出7.88万元,占1.5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14.90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35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支出决算为395.64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支出决算为99.58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23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7.88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2.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6.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0.00%,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0.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次,出国(境)0.0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相比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0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0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0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控制预算支出,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支出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0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4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遂宁市儿童福利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市儿童福利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儿童福利院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项目(项目名称)等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按照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三级指标评价体系分析,遂宁市儿童福利院2021年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符合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21年预算资金相匹配。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单位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的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资金使用规范,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儿童保障用车租赁费”、“政府购买辅助服务专项经费”等7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儿童保障用车租赁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1.5万元,执行数为1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该项目主要用于日常儿童保障用车租车费、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支出。满足孤残儿童日常出行、生活物资购买等生活保障。厉行节约、货比三家,严格控制成本和按相关文件执行。项目的实施能及时满足孤残儿童外出就医和出行需求,提高孤残儿童生活质量和出行保障,起到了为社会解忧的作用。

(2)政府购买辅助服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87.50万元,执行数为18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该项目主要用于35名聘用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等支出。提高孤儿养育水平,为72名孤残儿童提供服务,同时,也解决部分就业问题。

(3)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92.79万元(其中预算数92.40万元,上年结转84.05万元,其他资金16.34万元),执行数为180.61万元,完成预算的93.68% 。该项目主要保障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提升孤儿基本生活、教育,医疗、康复等水平。

(4)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4.48万元(其中预算数48.28万元,上年结转26.20万元),执行数为74.48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因2020年12月下达26.2万元,结转至2021年使用。该项目主要用于新增供水设备和孤儿生活区相关设备购置等方面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

关于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按照《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遂财绩〔2022〕3号)文件精神,我院对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财政资金预算配置合理合规,预算执行严格有序,预算管理规范可控,资金效益合乎预期。整体支出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基本支出的评价重点是厉行节约保运转,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项目支出的评价重点是规范管理促发展,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2012年,遂宁市儿童福利院从遂宁市社会福利院分离,单独设立,为市民政局直属正科级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预算级次二级,地址位于遂宁市安居区玉丰镇金龟村。

(二)机构职能

为全市孤儿和弃婴提供生活照料、特殊教育、医疗康复等服务;负责孤儿的国内外收养、涉外送养、家庭寄养;负责全市残疾儿童的代养、康复医治。

(三)人员概况

我院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接收入院对象,积极加强队伍建设,多形式开展业务培训和学习,提升职工业务素质,做好了服务对象的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特殊教育等服务工作。我院正式编制职工共6人,其中正科级1人,副科级1人,聘用人员共3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我院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为672.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3.92万元,其他收入41.3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7.3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我院2021年支出决算总额为660.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26万元,项目支出541.15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结转结余12.18万元。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代政府管理退休人员退休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预算编制是单位实行综合预算管理,由单位领导支持,财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的,保证预算编制合理化。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化细化,部门预算批复后,跟踪预算执行进度,科学合理安排支出,降低预算支出的波动幅度,对上年支出预算结余编报经财政审核批准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切实提高预算的编制质量。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的控制和结果的反馈,对预算执行差异及时分析原因和影响,并及时向领导和相关部室反馈,立即采取措施纠正执行偏差,促进预算目标的全面完成并且无违规记录等情况发生。严格进度管理,不搞突击花钱;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定期上报“三公”经费支出报表。

(二)结果应用情况

1.预决算公开。按财政局的统一部署,由市民政局统一在遂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单位的2021年部门预算和2020年部门决算。单位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2021年部门决算尚未正式批复,故暂未进行公开。

2.绩效评价。按照《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遂财绩〔2022〕3号)文件要求,从项目组织保障、制度建设、绩效管理和绩效监控等4个方面,开展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并按时报送绩效管理工作报告。

3.财政监督情况。未出现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

(三)整体绩效

1.收养、安置工作——按规定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妥善办理收养和安置工作,切实保障孤弃儿童权利。一是凡是符合接收条件的孤残儿童,及时办理入院相关手续,并进行隔离观察和身体检查,避免交叉感染;二是对不符合入院条件的人员,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接待和解释;三是规范儿童档案管理工作,对院内儿童的养育资料、医疗检查资料、安全资料、值班记录等进行分类保管,统一归档。四是印发《遂宁市收养评估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收养工作,保障儿童权利。今年我院接收入院儿童15名,办理户籍登记手续的13名,对17户拟收养家庭进行了走访调查后,办理弃婴收养11名,家庭寄养5名,帮助1名婴儿找回亲生父母。现有儿童总计72名(其中事实无人抚养12名),在校就读25名,在院接受特殊教育的40名。

2.养育工作——多元化、专业化、亲情化。在院儿童60%以上为残疾儿童,主要是肢体残疾和患病类型有脑瘫、先天愚型、先心、脊膜膨出等。通过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我院形成了以家庭寄养、类家庭养育(亲子园区)、分部门集中抚育等多元化的抚育模式,(其中:类家庭养育孩子25名;院外寄养家庭寄养儿童5名)。

3. 特殊教育工作——专业化、个性化。我院构建了以特殊教育学校和院内特教班相结合的教育模式,年龄上涵盖了从婴儿到青少年的所有阶段,内容上涵盖了早教、幼儿教育、培智教育、普通教育等,并针对部分儿童的身体状况、智力情况、学习能力单独授课,实现个性化需要,开设有语文、数学、自然常识、体育、美工、舞蹈、种植等近10门课程,覆盖全院儿童。

4.医疗工作——为孤残儿童健康筑起多道屏障。按照分级诊疗原则,我院与玉丰卫生院签订合作关系,在院设立医务室,由卫生院每天派一名医务人员到院座诊,确保所有孩子都能第一时间得救治;与市第一医院建立空中医院合作关系,远程为患病儿童进行医疗问诊,解决了疫情期间看病难的问题;与市民康医院合作,在院内设立心理健康驿站,定期开展心理辅导培训,确保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今年来,按规定进行婴幼儿疫苗接种,儿童实施全覆盖体检,累计门诊医治580余人次,住院治疗10次,其中做手术的共4例,办理“明天计划”4人次。

5.康复工作——坚持自主探索与对外合作并举。通过加大改造康复室、加强人才培养、主动开展合作等方式,建成了拥有2名专业康复师、3个功能康复室的康复部门。筛查出6名可康复的儿童,为他们制定个性化康复计划,按步骤按计划实施,累计康复治疗达500余人次。

6.救助安置工作——儿童优先、救治优先。作为我市唯一的儿童福利机构,担负着全市弃婴(儿)、服刑人员子女、打拐获救儿童等困境儿童的救助任务。今年,共救助慰问各类困境儿童、留守儿童60余人次;对院内儿童进行评估,制定分类安置计划,未满18岁的通过寻亲、收养等方式进行安置(为1名婴儿找回亲生父母,为11名弃婴办理国内收养),年满18岁的儿童根据身体状况、智力状况继续接受教育、安排联系工作或者是转移到社会福利院、民康医院进行安置,有力地保障了儿童权利。

7.社会化教育工作——实施“筑梦起航,悦享成长”第二期项目,利用暑假学校教育“空窗期”,提供学、教、娱、社为一体的发展式服务。根据院内儿童年龄层次和个性爱好,组建才艺训练营、厨艺训练营和体能训练营,开展舞蹈、小品、耍魔方和主持等才艺培训,川菜烧制、糕点烘焙等厨艺培训,开展心理健康培训和社工活动等活动,积极探索儿童福利院由基本保障养育服务向发展式养育服务的转变路径。

8.拓展社会服务功能——逐步做好“上收下沉”工作。作为本市唯一的儿童福利机构,充分发挥兜底保障职能和专业优势,逐步做好“上收下沉”工作。今年已收到县区送来的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办理和完善了相关手续。利用清明、端午、中秋等节日对散居孤儿进行走访慰问,直接慰问留守或困境儿童60余名;通过养治康教项目,对全市10%的散居孤儿进行养育状况评估调查,形成调研报告,为省市相关政策调整提供依据。

9. 培育友好环境。一是针对亲子园区全部搬迁至高新区的青岗山安置小区公租房(共13套,650平方米),有效缓解儿童上学护送压力,保障出行安全。在亲子园区营造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氛围,实施正向教育,为祖国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是针对院内的孤残儿童,根据疫情防控,有控制地实行定期开放日活动。将社会爱心企业、爱心家庭结队,解决儿童关爱缺失问题,解决儿童社会融入和精神慰藉。三是针对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开展“合力监护 相伴成长”关爱保护留守儿童活动,在全市营造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氛围。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在市民政局党组的正确指导下,我单位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符合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21年预算资金相匹配。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

院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和市民政局安排的各项工作,能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确保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人员经费和公共支出方面,严格执行财政各项制度;在项目经费的使用方面,在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三公经费的使用上严格控制在预算申报的范围内。

(二)存在问题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上半年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较缓慢,个别项目推迟实施,项目资金未能按预算及时使用,项目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建议

加强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实现、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预算动态调整、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和违规记录等情况绩效管理,及时公开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整改,及时反馈应用结果等情况,提高服务水平,加大监管力度,增强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

关于“供水系统维修项目”绩效的报告

一、基本情况

我院消防设备安装于2012年,根据当时消防安全的相关要求,没有单设消防泵房及增压设备,只设计安装了消防官网、消防栓。同事,单位距离安居区城区较远,供水压力指标远不能满足消防供水要求。结合消防栓内无水等安全隐患,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和重点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办法〔2020〕19号)精神,进行整修,达到排除大楼消防隐患,完善大楼消防安全功能的目的。

该项目委托四川祥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确定由遂宁市鸿兴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承接实施,成交金额为460000元,竣工结算金额为:449825.8元。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检查核实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工作成效进行了检查、核实,年度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自评98分,自评等级优秀。 

三、综合评价结论

消防供水系统维修项目项目评价工作总分值为100分,其中:项目通用指标(20%)、产出指标(20%)、效益指标(50%),满意度指标(10%),实际自评得分98分。根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现将辅助管理专项项目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第一是项目通用目标(20%)满分20分,实际得分20分。 

第二是项目产出指标(20%)满分20分,实际得分20分。 

第三是效益指标(50%)满分50分,实际得分50分。 

第四是满意度指标(10%)满分10分,扣2分,实际得分8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消防供水系统维修项目经费预算资金于12月已全部到位,到位率100%,目标完成比例100%。项目完成情况方面,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为2021年11月,目标完成比例为100%,达到绩效目标值,未出现重大投诉问题,高于绩效目标值。成本目标,消防供水系统维修项目经费449825.8元,实际支出449825.8元,目标值完成比例100 %。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六、相关措施建议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 年度)

项目名称

消防供水系统维修项目

主管部门

遂宁市民政局

实施单位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4.98万元

执行数:

44.9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44.9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44.98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排除大楼消防隐患,完善大楼消防安全功能,保障服务对象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更好的发挥儿童保障服务功能

保障了服务对象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更好的发挥儿童保障服务功能,有利于社会稳定发展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项目维修完成率

保障服务对象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全面完成,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项目验收合格率达100%

全面完成,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周期为1年

2021年底前完成

按时完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维护社会稳定发展

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孤残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和受保护权

效果优良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85%

满意度85%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

关于2021年“儿童保障用车租赁费”项目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儿童保障用车租赁项目主要用于日常儿童保障用车租车费、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的支出,满足孤残儿童日常出行、生活物资购买等生活保障。项目资金投入共计11.5万元,厉行节约、货比三家,严格控制成本,严格按相关文件执行。为社会解忧,提高孤残儿童生活质量和出行保障,能及时满足孤残儿童外出就医和出行需求。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检查核实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工作成效进行了检查、核实,年度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自评98分,自评等级优秀。 

三、综合评价结论

儿童保障用车租赁项目评价工作总分值为100分,其中:项目通用指标(20%)、产出指标(20%)、效益指标(50%),满意度指标(10%),实际自评得分98分。根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现将儿童保障用车租赁项目项目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第一是项目通用目标(20%)满分20分,实际得分20分。 

第二是项目产出指标(20%)满分20分,实际得分20分。 

第三是效益指标(50%)满分50分,实际得分50分。 

第四是满意度指标(10%)满分10分,扣2分,实际得分8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儿童保障用车租赁项目经费年初预算资金于2月已全部到位,到位率100%,目标完成比例100%。项目完成情况方面,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为2021年12月,目标完成比例为100%,为孤残儿童提供外出就医和出行需求。儿童保障用车租赁经费目标值115000元,实际支出115000元,目标值完成比例100%。 

项目组织经院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实施,按全年工作任务进行分类管理,该项目完成目标、效益质保、满意度都取得良好的成效,满足了孤残儿童日常出行、生活物资购买等生活保障,提高孤残儿童生活质量和保障出行。

五、存在主要问题

儿童保障用车租赁经费不足。受疫情影响,我单位春节期间和儿童暑期期间实施封闭式管理,专项督查线索实际完成值全年10次/年,目标完成比例90%。

六、相关措施建议

一是加强与财政部门联系沟通,积极争取经费。二是加强车辆维修、保养、管理水平,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保证安全行驶,保持车辆整洁干净。三是进一步做好绩效管理工作,科学客观,目标明确,将继续保持优良作风,继续争优评先。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 年度)

项目名称

儿童保障用车租赁费

主管部门

遂宁市民政局

实施单位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1.50万元

执行数:

11.5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1.5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1.50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用于日常儿童保障用车租车费、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的支出。

全年保证了日常儿童保障用车的正常运行。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保障孤残儿童

满足72名孤残儿童日常出行、医疗服务、生活物资购买等

全面完成,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保障生活和出行需求

保障孤残儿童日常生活及出行需求

全面完成,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周期为1年

2021年内完成

按时完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为政府解忧

保障孤残儿童日常生活

效果优良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85%

满意度85%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

关于“政府购买辅助服务专项经费”绩效报告

一、基本情况

辅助管理专项项目主要用于33名聘用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等支出。项目资金投入共计187.5万元,其中:部门预算157.5万元,市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追加30万元。为72名孤残儿童提供了服务,解决部分就业问题,提高了孤儿养育水平。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检查核实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工作成效进行了检查、核实,年度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自评98分,自评等级优秀。 

三、综合评价结论

辅助管理专项项目评价工作总分值为100分,项目通用指标(20%)、产出指标(20%)、效益指标(50%),满意度指标(10%),实际自评得分99分。根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现将辅助管理专项项目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第一是项目通用目标(20%)满分20分,实际得分20分。 

第二是项目产出指标(20%)满分20分,实际得分20分。 

第三是效益指标(50%)满分50分,实际得分50分。 

第四是满意度指标(10%)满分10分,扣1分,实际得分9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辅助管理专项项目经费预算资金于2月已全部到位,到位率100%,目标完成比例100%。项目完成情况方面,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为2021年12月,目标完成比例为100%,为72名孤残儿童提供服务,达到绩效目标值,未出现重大投诉问题,高于绩效目标值。成本目标,辅助管理专项项目经费1875000元,实际支出18749994.08元,目标值完成比例100%。 

项目组织经院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实施,按全年工作任务进行分类管理,专人负责。通过制定专项工作计划方案,确定工作目标,明确组织实施措施和策略,更有效指导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保障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人员配置不足。按民政部《儿童福利机构基本规范》(MZ010-2013)关于“人力资源配置应满足儿童福利机构服务的需要,工作人员与儿童的比例应为1:1 ”相关要求,遂宁市儿童福利院现有儿童72名,应配比72名工作人员。我院目前人数是33人,人员严重不足。

(二)工作时间较长。由于在院儿童70%属残疾儿童,需要护理人员24小时陪护管理。且我院实行的6天*24小时/周的工作制度,编外人员工作量比其他单位的一般的编外人员工作时间多两倍。

六、相关措施建议

一是加强与财政部门联系沟通,积极争取经费,增加聘用人员人数。二是采取多样化的培训方式。进一步加强聘用人员的业务能力,使其熟练掌握儿童社会工作实践、儿童生活照料、日常护理、康复训练、心理指导和亲情抚育,提升专业水平,更好地服务儿童。是贯彻以人为本精神,强化人文关怀。加强心理辅导,解决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不断提升聘用人员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政府购买辅助服务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

遂宁市民政局

实施单位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87.50万元

执行数:

187.5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87.5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87.50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通过政府购买辅助服务,提高孤儿养育水平,为72名孤残儿童提供服务。

全年通过政府购买辅助服务项目,聘用35名人员为72名孤残儿童提供服务,提高了孤儿养育水平。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提供服务数量

为72名孤残儿童提供服务

全面完成,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评审合格率

保障辅助服务工作正常支出,评审合格率85%以上

符合标准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周期为1年

2021年内实施

按时完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养育水平提高

提高孤儿养育水平和社会影响力

效果优良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在院儿童满意

85%以上

满意度90%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

关于“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专项预算

绩效评价的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专项是为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水平,孤儿生活保障政策规范高效实施;使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项目全年预算数192.79万元(其中预算数92.40万元,上年结转84.05万元,其他资金16.34万元),执行数为180.61万元,完成预算的93.68% 。主要用于对我院72名孤儿和弃婴提供生活照料、特殊教育、医疗康复等服务。严格贯彻落实年度预算编制用款计划,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提高其使用和管理效率,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促使其健康快乐成长,使其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好的融入社会。

(二)项目绩效目标

1.主要内容。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和纳入特困供养范围的实施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

2.绩效目标。2021年,保障院内72名孤残儿童基本生活和权益,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3.按照评价申报,我院申报内容与实际符合,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该项目设三级绩效指标体系,分别是通用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其中:通用指标包括项目决策、项目实施、预算执行;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4个指标;效益指标包括社会效益指标1个指标。

2.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对照年初部门预算目标绩效指标体系对全年使用绩效进行评价分析总结。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为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截止2021年4月资金到位。我院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专款专用,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目标值 192.79万元,执行数为180.61万元,完成预算的93.68%。该项目主要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提升孤儿基本生活、教育,医疗、康复等水平。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支付范围规定,全部用于孤残儿童的养育、教育、康复、治疗等日常基本保障。同时,在保障孤儿成长所需的热量和能量下,食品和物品实行定点釆购。

四、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经院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组织实施,按全年工作任务进行分类管理,有效控制了成本,能够满足孤儿基本生活和权益。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都取得良好的成效。我院积极统筹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加强了资金使用管理,加大了结转结余资金的消化力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该项目资金分配合理,支付标准符合相关政策文件规定。

(二)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我院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规定,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

遂宁市民政局

实施单位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92.79万元

执行数:

180.61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51.66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51.66万元

其它资金:

41.13万元

其它资金:

28.95万元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提升孤儿基本生活、教育,医疗、康复等水平

全年为72名孤儿提供了基本生活,提升了孤儿基本生活、教育,医疗、康复等水平。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提供服务数量

为72名孤残儿童提供服务

服务院内72名孤残儿童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提升孤残儿童养育、治疗、教育、康复服务水平

提升孤残儿童养育、治疗、教育、康复服务水平

符合标准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周期为1年

2021年内实施

按时完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养育水平提高

提高孤儿养育水平和社会影响力

效果优良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在院儿童满意

85%以上

满意度90%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

关于2021年“养治康教”项目

支出绩效评价的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针对全市孤残儿童养育、治疗、康复和教育问题和需求,采用“重点问题聚焦、普遍问题对焦、外展问题调焦”的方式,有计划、有体系、有周期的开展系列服务活动。承接单位向市儿童福利院提供2名专业人员(1名持证的社会工作师和1名持证的康复师)驻点在院内开展社会工作和康复工作服务;利用寒暑假等学校教育“空窗期”,实施“筑梦启航·悦享成长”服务模块,为在院内儿童提供学、教、娱、社为一体的关爱服务,包括能力提升、心理辅导、外出游学等内容;对全市散居孤儿开展养育状况调查,形成全市该群体养育状况的调查报告。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检查核实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工作成效进行了检查、核实,年度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自评98分,自评等级优秀。

三、综合评价结论

“养治康教”项目评价工作总分值为100分,其中:项目通用指标(20%)、产出指标(20%)、效益指标(50%),满意度指标(10%),实际自评得分98分。根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现将“养治康教”项目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第一是项目通用目标(20%)满分20分,实际得分20分。

第二是项目产出指标(20%)满分20分,实际得分20分。

第三是效益指标(50%)满分50分,实际得分50分。

第四是满意度指标(10%)满分10分,扣1分,实际得分9分。

“养治康教”项目经费年初预算资金于6月已全部到位,到位率100%,目标完成比例100%。项目完成情况方面,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为2021年12月,目标完成比例为100%,主要用于市儿童福利院养育、教育、康复和社会工作。儿童保障用车租赁经费目标值250000元,实际支出249800元,目标值完成比例100%。经院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实施,按全年工作任务进行分类管理,该项目完成目标、效益质保、满意度都取得良好的成效,该项目资金的投入,充分体现了政府对孤残儿童的关怀,依法保障了孤残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教育权、参与权等权利。通过社会生活、人际交流、技能展示等场景营造,开展适应性、融入性、抗逆性等能力提升活动,促进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实现院、校、社有效衔接,有效地提升了儿童回归家庭、融入社会的能力。同时项目的实施起到了以下效果:为机构儿童输入了希望,为本土社会工作注入了能量,为院内社会工作指明了方向。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六、相关措施建议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养治康教”项目

主管部门

遂宁市民政局

实施单位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5万元

执行数:

24.9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其中-财政拨款:


其它资金:

25万元

其它资金:

24.98万元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通过社会生活、人际交流、技能展示等场景营造,开展适应性、融入性、抗逆性等能力提升活动,促进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实现院、校、社有效衔接,有效地提升了儿童回归家庭、融入社会的能力。

为机构儿童输入了希望,为本土社会工作注入了能量,为院内社会工作指明了方向。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提供服务数量

为在院儿童及散居孤儿提供服务

全面完成,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评审合格率

保障服务工作正常支出,评审合格率85%以上

符合标准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周期为1年

2021年内实施

按时完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儿童适应能力等生活保障水平提高

提高孤儿养育水平和社会影响力

效果优良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儿童满意

85%以上

满意度90%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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