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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民政局关于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福彩公益金绩效自评的报告

来源:遂宁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4-13 17:2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民政厅:

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2〕1号)、《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福彩公益金审计整改和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我市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福彩公益金资金使用绩效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福彩公益金安排情况

2021年,《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8号)下达中央福彩公益金737万元,其中:支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市本级29万元、射洪市3万元、蓬溪县21万元、大英县4万元;支持残疾人福利机构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市本级680万元。主要绩效目标:一是促进我市精神病人福利机构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二是进一步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服务能力建设,资助成年孤儿完成学业、加强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三是支持开展慈善力量参与基层治理试点,发挥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力量在扶贫济困、保障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四是全面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全省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体系,促进全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73号)下达中央福彩公益金136万元。其中:支持儿童福利机构购买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服务市本级25万元;支持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市本级6万元;支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市本级28万元、射洪市36万元、蓬溪县16万元、大英县10万元;支持殡仪车购置蓬溪县15万元。主要绩效目标:一是推动开展残疾人照护服务和帮扶工作,支持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民政直属康复辅助器具机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和设施设备购置,进一步改善基础条件;二是资助儿童福利机构配备相关设施设备,为具有手术适应症的孤儿提供手术矫治和康复,开展“孤儿助学工程”,资助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完成学业;三是支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殡葬服务能力。

(二)省级下达福彩公益金安排情况

2021年,《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8号)文件下达省级福彩公益金712万元,其中:支持残疾人福利机构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市本级502万元;支持“晚晴行动”项目市本级50万元;支持“百镇千村  助爱牵手”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市本级40万元、射洪市30万元;支持慈善力量参与基层治理试点船山区50万元;支持社会组织孵化市本级40万元。主要绩效目标:一是促进我市精神病人福利机构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二是进一步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服务能力建设,资助成年孤儿完成学业、加强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三是支持开展慈善力量参与基层治理试点,发挥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力量在扶贫济困、保障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四是全面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全省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体系,促进全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9号)文件下达省级福彩公益金419万元,其中:用于养老服务发展定向财力转移支付市本级141万元、射洪市49万元、蓬溪县32万元、大英县197万元。主要绩效目标:积极支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增加有效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1)2021年,省级下达福彩公益金支持老年人福利类项目419万元,其中市本级分解下达资金141万元,具体分配为:《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社〔2021〕42号)分配船山区养老服务发展定向财力转移支付141万元。

(2)2021年,中省预算下达福彩公益金支持残疾人福利类项目1232万元(中央福彩公益金680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552万元),其中市本级分解下达资金1232万元,具体分配为:《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遂财社〔2021〕41号)分配市民政局“晚晴行动”项目50万元,市民康医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1182万元。

(3)2021年,中省预算下达福彩公益金支持儿童福利类项目248万元(中央福彩178万元、省级福彩70万元),其中市本级分解下达资金128万元,具体分配为:《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遂财社〔2021〕41号)分配安居区“百镇千村  助爱牵手”项目40万元。《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遂财社〔2021〕96号)分配市儿童福利院购买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服务25万元;分配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6万元,其中:市儿童福利院5.67万元、安居区0.02万元、河东新区0.31万元;分配“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57万元,其中:市儿童福利院2.6万元、船山区12.95万元、安居区33.16万元、经开区4.66万元、河东新区0.52万元、高新区3.11万元;

(4)2021年,中省预算下达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类项目105万元(中央福彩15万元、省级福彩90万元),其中市本级分解下达资金90万元,具体分配为:《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遂财社〔2021〕41号)分配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孵化项目40万元,船山区慈善力量参与基层治理试点项目50万元。

2.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1)2021年,省级下达福彩公益金支持老年人福利类项目共计419万元,累计支付338万元,执行率为80.67%。

(2)2021年,中省预算下达福彩公益金支持残疾人福利类项目共计1232万元(中央福彩公益金680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552万元),累计支付659.97万元,执行率为53.57%,其中:中央福彩公益金累计支付609.97万元,执行率为89.70%;省级福彩公益金累计支付50万元,执行率为9.06%。

(3)2021年,中省预算下达福彩公益金用于儿童福利类项目共计248万元(中央福彩178万元、省级福彩70万元),累计支付205.09万元,执行率为82.70%,其中:中央福彩公益金累计支付151.97万元,执行率为85.38%;省级福彩公益金累计支付53.12万元,执行率为75.89%。

(4)2021年,中省预算下达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类项目105万元(中央福彩15万元、省级福彩90万元),累计支付105万元,执行率为100%,其中:中央福彩公益金累计支付15万元,执行率为100%;省级福彩公益金累计支付90万元,执行率为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彩票管理条例》《福彩公益金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等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在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做到依法管理、规范使用,公开透明、监督问效,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率。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我市中省福彩公益金支持的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公益等四类项目有序推进,较好的完成了绩效目标。通过开展社区养老助餐服务、公办养老机构照护能力提升、“晚晴行动”、孤儿助学工程、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社会组织孵化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推进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支持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民政直属康复辅助器具机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的设施建设、维修改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数量1个,正在建设1个;

支持孤儿年满18周岁就读大学、硕士、中等职业学校享受补助人数147名,实际完成144名;

支持购买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服务项目数1个,正在实施1个;

支持购置殡葬车辆数1辆,已完成购置1辆;

资助“晚晴行动”人数不少于500人,实际资助629人;

支持残疾人福利机构建设项目数不少于1个,正在建设1个;

建设市级社会组织孵化园数1个,实际完成1个;

慈善力量参与基层治理试点数1个,正在实施1个;

养老服务机构护理能力提升床位数70个;

补助养老机构入住老人人数960名;

社区养老助餐服务人数66883人次;

养老服务机构疫情补贴789人;

居家养老服务人数7608名;

养老服务中心示范性打造提升2个。

(2)质量指标

经费使用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

经费下拨时间达标率100%

(4)社会效益指标

老年人事业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稳中向好

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发展不断完善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接受服务老年人满意度95%

受助残疾人满意度90%

受助儿童满意度95%

对殡葬基础设施服务条件满意度90%

孵化社会组织和社工志愿者满意度9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预算执行基本达到预期指标,个别指标与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尚有一定差距,主要原因有:

一是“晚情行动”项目年初目标受益对象不少于500人,实际受益对象629人。主要原因是“晚情行动”项目的实施需要结合残疾人的特殊需求配置康复辅助器具,不同类型康复辅助器具价格不同,通过前后两轮筛查,最终共629名对象获得资助,超过年初制定不低于500人的绩效指标。

二是“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对象补助数量目标偏差。主要是高新区项目申报后有3名孤儿弃学,导致完成值与目标值存在差异。年中有个别孤儿毕业,孤儿助学补助是根据在读证明据实发放,资金发放存在结余情况。

三是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年底结余的原因主要是指标下达分解后,项目实施单位没有产生符合支付范围儿童治疗费用,或者发生费用后未及时将支出凭证录入省厅民政资金与项目管理信息平台。

四是市儿童福利院购买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射洪市实施“百镇千村 助爱牵手”项目,因项目实施周期跨年度,需要严格按照合同支付条款拨付相关项目资金,在项目没有进行完成前,要按照规定保留合理结算资金和质量保证金等。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业务指导。指导各县(市、区)合理制定年初目标,科学设置绩效指标,主动研判中省相关政策,有序推进项目实施,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加强项目督导。围绕开工、建设、竣工三个关键环节,坚持周例会、月通报工作机制,常态化做好项目调度,强力推进建设项目落地落实,推动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局将根据《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四川省民政厅福利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在门户网站公开本次福彩公益金绩效自评情况,尤其是资金执行进度情况,进一步督促各县(市、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进度。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2021年度福彩公益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遂宁市民政局

2022年4月13日

2021年度福彩公益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负责人及电话

 

中央主管部门

财政部   民政部

地方主管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

实施单位

遂宁市民政局及直属单位、各县(市、区)民政部门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2004

1308.06

65.27%

 

 其中:中央补助

873

776.94

89.00%

 

       地方资金

1131

531.12

46.96%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按照福利彩票“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以及符合宗旨的社会公益项目,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根据评审,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点。

按照福利彩票“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以及符合宗旨的社会公益项目,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民政直属康复辅助器具机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的设施建设、维修改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数量

1

1

 

 

 

 

孤儿年满18周岁就读大学、硕士、中等职业学校享受补助人数

147

144

高新区项目申报后有3名孤儿弃学,导致完成值与目标值存在差异

 

 

 

购买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服务项目数

1

1

 

 

 

 

购置殡葬车辆数

1

1

 

 

 

 

资助“晚晴行动”人数

500

629

通过前后两轮筛查,符合配置康复辅助器具的残疾人较大需求,并且不同类型康复辅助器具价格不同,导致超过年初制定目标

 

 

 

残疾人福利机构建设

1

1

 

 

 

 

资助“百镇千村 助爱牵手”儿童关爱服务项目村个数

70

159

 

 

 

 

建设市级社会组织孵化园

1

1

 

 

 

 

慈善力量参与基层治理试点

1

1

 

 

 

质量指标

经费使用合规率

100%

100%

 

 

 

 

完工养老服务设施验收合格率

 

 

 

 

 

时效指标

经费下拨时间达标率

100%

100%

 

 




社会效益
指标

带动老年人事业发展

效果明显

效果明显

 

 

 

 

带动残疾人事业发展

效果明显

效果明显

 

 

 

 

带动儿童福利事业发展

效果明显

效果明显

 

 

 

 

带动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发展

效果明显

效果明显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接受服务老人满意度

85%

95%

 

 

 

 

受助残疾人满意度

85%

95%

 

 

 

 

受助儿童满意度

85%

95%

 

 

 

 

对殡葬基础设施服务条件满意度

85%

90%

 

 

 

 

孵化社会组织和社工志愿者满意度

85%

90%

 

说明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5.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填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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