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园区民政事务局,各局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1月31日全省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和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川民电[2017]3号)要求,市民政局立即部署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督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排部署情况
1月31日,局办公室赓即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川民电[2017]3号)并提出贯彻意见(遂民发[2017]13号),要求各地、各单位立即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管辖、谁服务”的原则,对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排查,无论大小、无论谁举办、无论是否经过许可,只要是已经收住服务对象的,都要逐一排查,不留死角。同时,通过短信方式,将省民政厅视频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通知到各地各单位一把手。
二、专项督查情况
由副局长刘文明带队,局办公室、福利慈善科负责同志组成的专项督查组对1月初开展的养老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安全大排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再检查,对照隐患台账,逐条核查隐患。专项督查组对船山区、国开区、河东新区和市救助管理站等服务对象特殊的局属事业单位进行了抽查。船山区、射洪县、国开区等地,市救助管理站等单位也相应组织督查,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射洪县民政局已电话报告年前暗访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三、隐患排查情况
专项督查中发现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公办养老机构未取得设立许可证。在检查中发现,国开区2家、河东新区1家、船山区1家养老机构未取得许可证。已要求相关单位尽快对辖区内未获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养老机构进行整改完善,对符合条件的发放设立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设立条件的坚持取缔,无法采取过渡措施的,妥善安置老人并做好老人的安置和解释工作。此外,国开区弘扬养老托老服务中心未办理法人登记,已责成其负责人到民政或工商部门完善登记手续。
二是多家养老机构未通过消防验收。督查中发现,河东新区姜家巷敬老院消防设施齐全,但存在有消防设施没有水的问题,未通过消防验收;国开区明星花园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消防设施齐全,房屋整体消防验收通过,但养老部分未单独验收;船山区天宫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安装了烟感报警装置,未安装消防喷淋系统,未通过消防验收。督查组已与国开区、河东新区民政事务局和船山区民政局交换意见。
三是部分机构食品安全管理混乱。多个养老机构都未建立和执行食品留样相关制度,国开区弘扬养老托老服务中心厨房设备简陋,卫生条件差,食品未留样;船山区社会福利救助中心厨房设备较为简陋,食品未留样;天宫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食品未留样。
四是个别日间照料中心存在晚间留宿老人情况。国开区明星花园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船山区天宫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未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均已收住老人20余人,晚上留宿老年人。
四、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
一是建议各县区、园区民政部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公办养老设立许可相关问题。
二是明确主体责任,加强安全排查。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落实县乡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管辖、谁服务”的原则,定期对辖区内的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形成隐患台账,并逐条核查隐患“是否真整改”“是否整改到位”,务必按照“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全部整改到位。
三是建立联合排查和常态化检查机制。主动邀请公安消防、安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与福利、救助机构安全管理直接相关的部门参加排查工作,变一家独办为多方共促,更加广泛深入地查找安全隐患,消除盲点和死角,增强排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加强日间照料中心的管理。所有的日间照料中心晚间不能留宿,存在留宿情况的单位要立即整改。相关单位尽快对辖区内未获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日间照料中心进行整改完善,对符合条件的发放设立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设立条件的坚持取缔,无法采取过渡措施的,妥善安置老人并做好老人的安置和解释工作。
对本次专项督查中发现并通报的问题,各地在3月底前整改到位并书面报告市民政局。未按要求整改、发生安全事故的,按安全责任事故从严处理。
特此通报。
遂宁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