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低收入家庭认证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重要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低收入家庭认证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遂宁市低收入家庭认证中心职能简介
1.负责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信息库的建设、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2.承办低收入家庭认证信访工作;协助指导县(区)低收入家庭收入认证工作。
(二)遂宁市低收入家庭认证中心2023年重点工作
(一)扎实开展信息核对工作。继续对全市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认定、住房保障、精准扶贫等业务开展核对工作,2022年度共受委托核对44498户次,核验出6101户次。按照低保和特困救助新申请对象100%比对,低保对象复核100%比对的“双百”目标开展核对业务。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核对制度。2022年出台了《信息核对责任制度》、申请人《诚信承诺和委托授权制度》和《信息核对操作规程》等一系列的保障措施和信息核对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规范了核对工作的运行。2023年将进一步对已有规程和制度进行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为了进一步提高了基层系统操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今年将继续开展业务交流培训会,培训内容包括核对系统操作、核对工作原则、核对操作规范流程、核对档案管理和核对结果运用,对于新上岗人员均要求进行县区进行岗前培训,通过培训既提高业务水平,规范业务操作。
(四)进一步做好监督管理。为了进一步推进核对工作,引起区县民政部门重视,从去年开始,将核对工作纳入每年度绩效目标工作任务中,要求县区对新申请低保、特困以及需要复核对象必须进行经济状况核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今年分别召开半年和年终研讨总结会,各区交流发言,相互学习经验找出存在不足,并积极讨论研究下步核对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遂宁市低收入家庭认证中心是遂宁市民政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属于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低收入家庭认证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4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5万元。遂宁市低收入家庭认证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57.41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51.96万元,增加了5.45万元,主要是2023年度主要是绩效目标数据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低收入家庭认证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57.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4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低收入家庭认证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57.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91万元,占86.94%;项目支出7.50万元,占13.0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低收入家庭认证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57.41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45万元,主要是绩效目标数据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4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1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低收入家庭认证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57.41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45万元,主要绩效目标数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12万元,占90.7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4万元,占3.75%;住房保障支出3.15万元,占5.4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事业单位离退休02(项)2022年预算数为0.5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医疗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22年预算数为2.0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在编人员机关养老保险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社会福利10(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05(项)2022年预算数为34.78万元,主要用于市低收入家庭认证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以及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信息系统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2022年预算数为1.83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5(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3.14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按规定购买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低收入家庭认证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7.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绩效目标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低收入家庭认证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万元0.04比减少。主要用于2023年各区县中心交流学习等接待工作。
八、“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低收入家庭认证中心2023年“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1万元,其中:培训费0.32万元,差旅费0.69万元。
(一)
2023年无会议费预算。
(二)培训费较2022年减少0.1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较少,培训次数有所减少。
(三)差旅费较2022年预算减少0.81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低收入家庭认证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低收入家庭认证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遂宁市低收入家庭认证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遂宁市低收入家庭认证中心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遂宁市低收入家庭认证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遂宁市低收入家庭认证中心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