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园区民政事务局,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养老机构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厅办〔2017〕1号)转发你们,并提出贯彻意见,请予以落实。
一、对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开展“回头看”。对近期市局组织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行动查出的隐患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对照隐患台账,逐条核查隐患“是否真整改”“是否改到位务”,必按照“全覆盖、无遗漏” 的要求全部整改到位。
二、立即开展养老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安全大排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与消防、食药部门一道,按“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一抓到底,确保每一个养老机构,无论大小、无论谁举办、无论是否经过许可,只要是已经收住服务对象的,都要一一排查,不留死角。大力推进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排查内容要涵盖冬季消防安全和养老服务中的食品、卫生、意外伤害、地质、建筑工地等安全隐患。排查内容要制定成表格,逐家检查,逐项检查。检查要实行“实名制”,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逐项记录在案。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短期无法整治的,要采取确保安全的过渡性措施,并限期整治到位;无法采取确保安全的过渡性措施的,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妥善安全安置已收住服务对象。
三、立即组织排查本辖区内未经登记的养老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深刻汲取1月4日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聚德康安养院(属未获设立许可的民办养老机构)火灾事故教训,各县(区)民政局、园区民政事务局立即组织排查本辖区内未经登记的养老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在安全大排查的基础上,逐一排查,并于1月18日前将安全大排查情况和未经登记的养老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排查情况报市局办公室。
附件:1.关于切实做好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厅办[2017]1号)
2.各地未经登记养老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排查情况统计表
遂宁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