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园区民政事务局,局属事业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按照《四川省社会保障扶贫专项2017年实施方案》、《四川省社会扶贫专项2017年实施方案》、《四川省文化惠民扶贫2017年实施方案》、《四川省健康扶贫2017年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民政重点工作实际,2017年度,我们要以脱贫攻坚统揽民政工作,紧盯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精准扶贫,为完成全市2017年90个贫困村退出、2.5万贫困人口脱贫的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发挥民政职能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坚持精准扶贫,积极主动作为,以兜底保障为主线,以政策创制为先导,以制度衔接为契机,以社会救助体系为支撑,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助力贫困人口脱贫,推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一)牵头工作(共六项)。
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社会保障扶贫2017年实施方案)
(1)任务内容:健全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2017年,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3300元/年,实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政策与省定扶贫标准、政策有效衔接。
(2)责任领导:罗琼华
(3)责任科室:社会救助科
(4)实施方案:
①2017年度提高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3300元/年。
②认真做好农村低保对象精准识别工作,准确掌握低保对象基本信息。
③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按低保政策规定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的范围。
④以户为单位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差额发放低保金。
2.农村特困人员供养(社会保障扶贫2017年实施方案)
(1)任务内容:加快养老设施建设,改善供养条件,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水平。将完全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优先安排到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特困人员的衔接。
(2)责任领导:罗琼华
(3)责任科室:社会救助科
(4)实施方案:
①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特困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精准认定特困供养对象。
②继续加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合理安排救助供养形式,全面加强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加快农村敬老院维修改造工作,不断提高床位率和集中供养水平。
③根据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水平变化情况,执行省政府制定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标准。
3.贫困残疾人扶助(社会保障扶贫2017年实施方案)
(1)任务内容: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遂宁市户籍低保对象发放生活费补贴。
(2)责任领导:刘文明
(3)责任科室:福利慈善科
(4)实施方案:
落实遂宁市民政局等三部门《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精神,做好低保对象中残疾人生活补贴人均每月70元发放工作。
4.引导动员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社会扶贫2017年实施方案)
(1)任务内容: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精准帮扶活动。建立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情况报告机制。完善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将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情况纳入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考量范围。
(2)责任领导:罗琼华
(3)责任科室:民间组织管理科、福利慈善科
(4)实施方案:
①动员300家以上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筹集资金及物资不少于1000万元。
②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类组织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贫困老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活动不少于300次。
③深入开展《慈善法》宣传,办好第二个“中华慈善日”活动,组织开展“扶贫日”专项募捐120万元以上,实施困难家庭重大疾病慈善救助、慈善帮困助学等慈善项目活动。
5.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工程(文化惠民扶贫2017年实施方案)
(1)任务内容:调研、指导贫困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
(2)责任领导:罗琼华
(3)责任科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4)实施方案:
①将“三治”和“六联”全面纳入村规民约,推动村规民约制定规范化、法制化。
②积极配合市委宣传部搞好调研,加强对贫困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的全程督导。
6.定点扶贫工作(社会扶贫2017年实施方案)
(1)任务内容:着力开展定点扶贫工作,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协助安居区保石镇二黄沟村实现今年退出贫困村的目标。
(2)责任领导:蒋玲
(3)责任科室:老龄办综合科、人事教育科、社会救助科、市慈善总会办公室
(4)实施方案:
①针对二黄沟村阵地建设问题和今年计划脱贫的25户贫困户制定精准扶贫方案。
②每月集中研究1次帮扶贫困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听取“五个一”帮扶汇报,并深入到联系村蹲点调研,建立帮扶制度和贫困户帮扶台账,对贫困户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
③定期到联系村开展工作,每月到安居区保石镇二黄沟村一次,每两月到射洪县板板桥村一次,与2018年度计划扶贫帮扶联系村射洪县青岗镇幸福村和2019年度计划扶贫帮扶联系村射洪县广兴镇建新村、金河村尽早联系谋划,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到联系村实地调研指导1次。
(二)参与工作(共三项)。
1.大力实施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行动(健康扶贫2017年实施方案)
(1)任务内容:发挥专项救助对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支付的补充作用。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对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付费用较高的,给予临时救助。对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建档立卡的重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给予救助。
(2)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3)市民政局责任领导:罗琼华
(4)市民政局责任科室:社会救助科
(5)实施方案:
①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科学制定重特大疾病救助实施方案,合理确定救助标准,统一大病救助病种,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
②对重点救助对象参加新农合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补贴,对特困供养人员给予全额资助。
2.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活动。(社会扶贫2017年实施方案)
(1)任务内容:持续实施慈善帮困活动。
(2)牵头单位:市工商联
(3)市民政局责任领导:刘文明
(4)市民政局责任科室:福利慈善科
(5)实施方案:
①2017年全年持续实施“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活动和困难家庭重大疾病慈善救助项目。
②2017年7-8月开展慈善帮困助学活动;2017年9-10月,开展第二个“中华慈善日”活动。
③2017年10月,开展“扶贫日”专项募捐活动。
3.扶贫公益品牌打造行动(社会扶贫2017年实施方案)
(1)任务内容:创新开展“10·17”扶贫日系列活动。成立2017年扶贫日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有关工作。向社会各界征集活动主题、口号、内容等;制定、公示活动方案,滚动报道活动进展、资金募集情况,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2)牵头单位:市脱贫办
(3)市民政局责任领导:刘文明
(4)市民政局责任科室:局办公室、机关党委、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市慈善总会办公室
(5)实施方案:
①局办公室制发通知,对民政系统开展中华慈善日和扶贫日活动提出要求。组织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开展中华慈善日和扶贫日活动。
②完成慈善信息平台建设并开展试运行。
③指导和监督各地接收扶贫日捐赠资金的慈善组织做好资金接收、管理和使用工作。
(三)结合扶贫推进重点工作(共3项)。
1.加大临时救助制度落实力度(社会救助科)
(1)任务内容:加强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管理和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健全基层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平台,全面运用社会救助信息系统。
(2)责任领导:罗琼华
(3)责任科室:社会救助科
(4)实施方案:
①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窗口,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和紧急情况的先行审批制度,将金额小于1000元救助额度审批权限下放乡镇一级。
②全面运用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实现网上办理,部门救助信息共享。
2.做好贫困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社会事务科)
(1)任务内容: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动态管理;各县(区)、园区以政府名义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出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各县(区)、园区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试点。
(2)责任领导:何亚勇
(3)责任科室:社会事务科
(4)实施方案:
①进一步完善“三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各县(区)、园区、乡镇对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进行动态掌握,及时更新数据,进一步摸清情况,分清类别。
②各县(区)、园区在中、省、市出台的相关文件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于今年5月前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③切实按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关要求,召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
④要求各县(区)、园区分别选择2个乡镇、3个村、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试点,将好的经验和方法以点带面作好推广和复制。
⑤配合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公益项目。
3.推进贫困地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基层政权科)
(1)任务内容:贯彻《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推动政府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与农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衔接互动,提高农村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打造一批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农村社区。
(2)责任领导:罗琼华
(3)责任科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4)实施方案:
①2017年,各县(区)选择不少于3个贫困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
②健全完善社区党组织和社区自治组织,建立农村司法调解、治安保卫等管理服务组织,成立各类社区民间组织、经济合作组织,构建以农村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功能健全、运转有序的农村社区组织体系。
③完善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建设,并按相关要求,全面实施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老年幸福院建设。农村社区统一按照“1+6”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求建设,即每个村都有村“两委”固定办公场地和“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培训中心、文化体育中心、卫生计生中心、综治调解中心、农家购务中心。
④探索“政社互动”有效动作机制,制定乡镇指导农村社区建设的工作制度,依法确定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在农村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上的权责边界,编制村民委员会职责清单和协助政府工作清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加大工作统筹力度,着力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层层压实目标责任,倒排工作,挂图作战,以绣花功夫,推进民政精准扶贫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认真研究各项工作措施,对民政牵头实施的具体方案,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衔接;对民政参与的具体方案,要积极主动配合;对民政自身的业务工作要结合年度目标任务,整体统筹推进。
(三)加强考核评估。要加大常态化检查指导力度,强化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目标考核和蹲点督导,建立完善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工作监测评估机制,突出责任、任务、措施和成效的落实考核评估。要加大问责问效力度,对在脱贫攻坚中不作为、乱作为、敷衍塞责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资金保障。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调整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对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资金的统筹安排力度,增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努力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通过增加彩票公益金投入、鼓励社会捐助资金投入等,建立多元筹资机制,助力民政脱贫攻坚工作落实。强化资金监管,开展重点资金专项检查,确保各项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五)加强舆论宣传。要深入宣传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托底作用,深入宣传民政系统扶贫的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深入宣传基层民政干部的典型事迹,为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坚持弘扬正能量,着力增强贫困群众脱贫信心,鼓励、引导贫困群众自立自强,在政府扶贫下依靠自我奋斗实现脱贫致富。
遂宁市民政局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