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高级实验学校外国语学校:
你校申请“遂宁高级实验学校外国语学校”注销登记的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决定准予注销“遂宁高级实验学校外国语学校”。我局对学校主管单位(遂宁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学校的清算结果和剩余财产的处置意见表示认可。
学校注销后,遂宁高级实验学校外国语学校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于注销批复15个工作日内交回我局社会组织管理与社会工作科。
此复。
遂宁市民政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