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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四川省遂宁市社会福利院单位决算

来源:遂宁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9-02 16:0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21年度

四川省遂宁市社会福利院单位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9月2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4

一、职能简介..................................4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4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4

第四部分 附件...................................17

第五部分 附表...................................4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遂宁市社会福利院成立于1996年,是遂宁市民政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10800742255635G;法定代表人:唐何军;地址:遂宁市开发区北兴街49号;开办资金:582.5448万元;经费来源:收支统管、全额保障。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市本级城市特困人员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文化娱乐、心理护理等服务工作;接收市儿童福利院年满18周岁的特困人员,无法查找户籍、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人员;履行全市养老服务工作职责;做好全市养老人员的培训工作。内设机构3个,包括办公室、后勤部、业务部。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在市民政局党组正确指导下,我院上下紧扣“重管理优服务、保安全促发展”工作方针,2021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继续加强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持续抓好党建工作。

2.加强人才引进和培育,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保障了30名休养老人、27名特困人员的生活,对休养人员和特困人员进行了全面体检,并组织休养老人、特困人员开展医疗康复服务等活动并对其宣导党的好政策,提高其爱国主义思想等。

3.对全市养老服务人员组织了培训,举办了遂宁市首届养老服务技能比赛。并在本院建立了培训实训基地。

4.聘请了专业服务评估机构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进行了养老服务评估,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市民政局主管领导,同时与相关养老机构责任人进行沟通,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5.对休养一、二区楼顶治漏工程进行了调整,并上报监管部门审批。同时聘请了黎泽凯对单位福利房办理产权一事进行了跟进服务,等休养一、二区楼顶治漏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历史遗留的单位福利房事项将完成清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399.4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81万元,增长3.58%。主要变动原因是休养人员部分的其他收入增加以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的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398.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2.47万元,占75.8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万元,占6.77%;其他收入69.24万元,占17.3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399.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76万元,占28.23%;项目支出286.65万元,占71.7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0.1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41万元,增长1.67%。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的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增加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3.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9%。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89万元,增长/下降6.44%。主要变动原因是一、增加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预算项目资金8.34万元、社工服务费项目资金1万元、涉及人员缴费基数调整财政预算追加了3.77万元人员经费。二、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减少了34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3.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5.21万元,占97.37%;卫生健康支出2.71万元,占0.89%;住房保障支出5.25万元,占1.7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03.17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95.21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款)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71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款)住房保障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25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3.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3.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21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21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96万元,增长22.58%。主要原因是配合局相关部门工作用车,车辆使用频次较2020年度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21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城市特困人员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文化娱乐、心理护理等服务工作以及全市养老服务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遂宁市社会福利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2020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民政局的下属二级预算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遂宁市社会福利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车采购、办公设施设备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2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3%。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遂宁市社会福利院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市本级城市特困人员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文化娱乐、心理护理等服务工作以及全市养老服务工作等所需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没有对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辅助服务专项经费、社工服务费、医疗康复服务项目、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等6个项目进行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和编制绩效目标,但预算执行过程中,对6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休养人员缴纳的生活费、护理费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福利(项):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文化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遂宁市社会福利院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遂财绩〔2022〕3号)文件要求,我院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认真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遂宁市社会福利院成立于1996年,为市民政局直属正科级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预算级次二级,内设办公室、后勤部、业务部,地址位于遂宁市经开区北兴街49号。

(二)机构职能

遂宁市社会福利院主要职责是承担市本级城市特困人员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文化娱乐、心理护理等服务工作;接收市儿童福利院年满18周岁的特困人员、无法查找户籍、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人员;履行全市养老服务工作职责;做好全市养老机构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人员概况

2021年年末,市社会福利院实有人员31人,其中:非参公事业4人、退休人员3人、聘用人员24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市社会福利院总收入398.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9.47万元,其他收入69.24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市社会福利院总支出399.41万元,主要是:工资和福利费用54.96万元(占比13.76%);商品和服务费用238.00万元(占比59.5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41.48万元(占比10.39%);资本性支出64.97万元(占比16.26%)。

市社会福利院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城市特困人员服务工作以及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退休人员退休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培训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包括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辅助服务专项经费、社工服务费、医疗康复服务项目、养老服务-其他支出、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等。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情况根据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级部门2021-2023年支出规划和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遂财预〔2020〕14号)文件精神,按照厉行节约、从紧从严的要求,实行项目支出按额度总控、具体项目按零基编制的方法。一是准确填报部门基础信息,认真测算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需求;二是合理测算非税收入来源,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切实做到实事求是,不少报、不漏报;三是根据工作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设立专项项目,细化量化项目绩效指标,确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专项绩效目标编制得科学完整。2021年市社会福利院共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22个,项目绩效目标4个。同时,加强采购预算的编制审核,严格按照省政府确定的《四川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川办函〔2017〕208号)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夯实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基础。对上年支出预算结余编报经财政审核批准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切实提高预算的编制质量。

2.预算执行情况。基本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项目支出严格按照项目用途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切实保障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公用经费和“三公经费”控制率符合要求。开展财政资金绩效动态运行监控,定期将预算执行情况报院领导和各业务部室,督促各业务部室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年终根据预算执行进度分析,科学调整下一年度项目预算编制,优化支出结构。

3.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规定,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的收入全额及时缴入国库。严格执行市财政局批复的预算,全年支出控制在预算数以内,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范围、标准和口径要求,实事求是地填报资金使用计划申请,按照财政部门审核批复的意见,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支付资金。

(二)绩效结果应用

1.预决算公开。按财政局的统一部署,我院2021年部门预算由市民政局审核汇总后统一在遂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平台上公开。单位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2021年部门决算尚未正式批复,故暂未进行公开。

2.绩效评价。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的通知》(遂财绩〔2021〕17号)文件要求,从组织保障、制度建设、绩效管理和绩效监控等4个方面,开展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并按时报送绩效管理工作报告。

3.财政监督情况。接受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省厅延伸审计、市财政局绩效现场监督等检查,未出现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通过监督检查,寻找差距、提升质量,从业务操作、制度建设等方面加强财务工作规范化建设。同时,要求单位各部室不断强化绩效理念,以绩效评价为抓手,提高预算执行力。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在市民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院上下紧扣“重管理优服务、保安全促发展”工作方针,完成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市儿童福利院特困人员交接入院、全市养老服务评估、遂宁市首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养老服务培训实训基地建设、医疗康复服务项目建设、养老服务业持续发展等工作,实施了房顶治漏改造工程等项目,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和市民政局安排的各项工作。我院不断强化预算意识,实行部门综合预算管理,形成以单位领导支持,财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保证预算编制合理。结合单位业务情况,进行科学合理分配细化,部门预算批复后,跟踪预算执行进度,及时组织收入,科学合理安排支出,降低预算支出的波动幅度。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的控制和结果的反馈,对预算执行差异及时分析原因和影响,并及时向领导和相关部室进行反馈,立即采取措施纠正执行偏差,促进了预算目标的全面完成且无违规记录等情况发生。

(二)存在问题

市社会福利院属于养老机构,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市政府、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民政局下发了相关防控文件,我院继续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上半年度较缓慢,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标准计算,其中6月执行进度30.63%、9月执行进度53.15%、11月执行进度74.33%,6、9、11月部门预算执行进度量化指标得分分别为2.29分、3.14分、2.70分。

(三)改进建议

加强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实现、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预算动态调整、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和违规记录等情况绩效管理,及时公开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整改,及时反馈应用结果等情况。同时加强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工作重视度。

遂宁市社会福利院

关于2021年度“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目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遂财绩〔2022〕3号)文件要求,我院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为特困人员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心理护理、健康体检、意外保险购买、文化娱乐、日常生活用品、户外活动等服务。2021年,我院编制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预算37.20万元(特困人员25名,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标准生活费0.078万元/人·月、护理费0.046万元/人·月)。

(二)资金使用原则。按照厉行节约、方便实用的原则,为特困人员提供良好的保障和服务使用相关资金。

(三)项目实施情况。2021年度,院业务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特安排了6名工作人员对25名特困人员进行了日常生活照料,同时也提供了日常的医疗康复、心理护理、健康体检、意外保险购买、文化娱乐、户外活动等服务。因服务对象特殊,不能够完全表达自己的意愿,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院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院实行封闭管理,未组织开展户外康复活动。本年度共计使用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资金37.2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四)资金使用情况。资金审批和报账程序严格,资金支出手续齐全规范,执行有效。2021年度,实际使用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资金37.20万元。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该项目设三级绩效指标体系,分别是项目完成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其中:项目完成指标包括采购成本控制、配置要求、完成时间及购置数量4个指标;效益指标包括工作开展可持续性、社会效益提升2个指标。

办公室会同财务室根据本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对照年初部门预算目标绩效指标体系对全年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使用绩效进行评价分析总结。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对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完成结果、项目效果、基础管理、社会效益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评价,严格按评价指标体系中的评价要点及说明进行了绩效评分,评价结果全面反映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情况。

三、综合评价结论

经过评价组综合评价,该项目预算资金执行到位,资金分配合理,支付标准符合相关政策文件规定。(详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该项目的时效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都取得良好的成效。

(二)项目管理情况。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能够为特困人员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心理护理、健康体检、意外保险购买、文化娱乐、日常生活用品、户外活动等服务。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影响,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上半年预算执行进度较缓。

(三)项目产出情况。对我院现有特困人员25人,进行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文化娱乐、心理护理等服务工作,提高了特困人员的生活质量,让他们充分享受党和政府的关爱。

(四)项目效益情况。2021年的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不再进行项目预算,由财政专项资金拨付,资金使用完成率100%,确保了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五、无存在的问题和措施建议。

附: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主管部门及代码

遂宁市民政局339001

实施单位

遂宁市社会福利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7.20

 执行数:

37.20

其中:

37.20

其中:

37.2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21年投入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7.2万元,按照特困人员生活标准每人每年1.488万元对我院现有特困人员25人,进行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文化娱乐、心理护理等服务工作。提高特困人员生活质量,感受党和政府对特困人员的关爱。

通过项目实施,为特困人员25名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心理护理、健康体检、意外保险购买、文化娱乐、日常生活用品以及生活设施设备等购买,保障了特困人员生活需要,给服务对象提供更多的家庭温暖和关爱。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特困人员25人

25人

25人

质量指标

提高特困人员生活质量

时效指标

2021年1-12月

全年

全年

成本指标

严格按预算标准调配执行

1.488万/人/年

1.488万/人/年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提高对特困人员的服务效率

社会效益  指标

提高社会影响力

生态效益  指标

提高特困人员生活条件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全年可持续服务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提高特困人员幸福感和社会公众满意度

85%

85%

遂宁市社会福利院

关于2021年度“辅助服务专项经费”项目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遂财绩〔2022〕3号)文件要求,我院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辅助服务专项经费”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辅助服务专项经费保障聘用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等正常支出,让市本级城市特困人员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文化娱乐、心理护理等服务工作得到保障;履行好全市养老服务工作职责;做好全市养老机构人员的培训工作。2021年编制辅助服务专项经费项目预算103.50万元(聘用人员23名,标准4.50万元/人·年)。

(二)资金使用原则。按照厉行节约、方便实用的原则,为聘用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等正常支出提供相关资金。

(三)项目实施情况。2021年度院业务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本年度共计使用辅助服务专项经费103.5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四)资金使用情况。资金审批和报账程序严格,资金支出手续齐全规范,执行有效。2021年度实际使用辅助服务专项经费103.50万元。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该项目设三级绩效指标体系,分别是项目完成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其中:项目完成指标包括采购成本控制、配置要求、完成时间及购置数量4个指标;效益指标包括工作开展可持续性、社会效益提升2个指标。

办公室会同财务室根据本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对照年初部门预算目标绩效指标体系对全年辅助服务专项经费使用绩效进行评价分析总结。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对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完成结果、项目效果、基础管理、社会效益六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评价,严格按评价指标体系统中的评价要点及说明进行了绩效评分,评价结果全面反映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情况。

三、综合评价结论

经过评价组综合评价,该项目预算资金执行到位,资金分配合理,支付标准符合相关政策文件规定(详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该项目的时效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都取得良好的成效。

(二)项目管理情况。根据“遂府办函〔2015〕145号”和“遂府阅〔2016〕13号”文件精神,同意我单位保留使用编外人员23人。2021年1-12月投入辅助服务专项经费103.50万元,通过人员工作岗位和工作量的考核,按每人每年4.5万元的标准总额考核分配,保障聘用人员工资、保险、福利等支出,为城市特困人员服务提供最基本保障。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影响,上半年预算执行进度较缓。

(三)项目产出情况。保障聘用人员工资、保险、福利等支出。

(四)项目效益情况。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服务对象满意。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五、无存在的问题和措施建议。

附: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辅助服务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遂宁市民政局339001

实施单位

遂宁市社会福利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3.50

 执行数:

103.50

其中:

103.50

其中:

103.5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21年投入辅助服务专项经费103.50万元,保障聘用人员工资、保险、福利等支出。为城市特困人员服务提供最基本保障。

通过人员工作岗位和工作量的考核,按每人/年4.5万元的标准总额考核分配,保障聘用人员工资、保险、福利等支出。为城市特困人员服务提供最基本保障。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聘用23人

23人

23人

质量指标

各岗位工作评审合格

时效指标

2021年1-12月

全年

全年

成本指标

严格按预算标准调配执行

4.50万/人/年

4.50万/人/年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提高行业社会影响力

社会效益  指标

提高服务效率

生态效益  指标

提高生活条件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全年可持续服务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85%

85%

遂宁市社会福利院

关于2021年度“社工服务费”项目预算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遂财绩〔2022〕3号)文件要求,我院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社工服务费”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为丰富服务对象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服务对象的生活质量,给服务对象提供更多的家庭温暖和关爱,委托专业社工服务组织或社工为服务对象提供心理咨询、康复指导、资源链接、精神支持、活动策划等服务,或用于购买社工服务活动相关器具。2021年社工服务费项目预算3.00万元。

(二)资金使用原则。按照厉行节约、方便实用的原则,我院和委托方签订了服务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使用相关资金。

(三)项目实施情况。2021年度院业务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项目包括重大节日文娱、心理服务、专题讲座、红色主题、感恩活动等社工服务活动,给服务对象提供更多的家庭温暖和关爱,将党和政府对特困人员的关爱落到实处。

(四)资金使用情况。资金审批和报账程序严格,资金支出手续齐全规范,执行有效。2021年度实际使用社工服务费3.00万元。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该项目设三级绩效指标体系,分别是项目完成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其中:项目完成指标包括采购成本控制、配置要求、完成时间及购置数量4个指标;效益指标包括工作开展可持续性、社会效益提升2个指标。

办公室会同财务室根据本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对照年初部门预算目标绩效指标体系对全年社工服务费使用绩效进行评价分析总结。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对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完成结果、项目效果、基础管理、社会效益六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评价,严格按评价指标体系统中的评价要点及说明进行了绩效评分,评价结果全面反映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情况。

三、综合评价结论

经过评价组综合评价,该项目预算资金执行到位,资金分配合理,支付标准符合相关政策文件规定(详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该项目的时效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都取得良好的成效。

(二)项目管理情况。院业务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项目包括重大节日文娱、心理服务、专题讲座、红色主题、感恩节等社工服务活动,给服务对象提供更多的家庭温暖和关爱,将党和政府对特困人员的关爱落到实处实现年初预算目标,完成率100%,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服务对象满意。

(三)项目产出情况。丰富服务对象精神文化生活,提高生活质量。

(四)项目效益情况。确保了社工工作的顺利开展,服务对象满意。体现党和政府的好政策,丰富服务对象精神生活,提高生活质量。

五、无存在的问题和措施建议。

附: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社工服务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遂宁市民政局339001

实施单位

遂宁市社会福利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00

 执行数:

3.00

其中:

3.00

其中:

3.0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聘请专业社工服务组织对服务对象提供心理咨询、康复指导、资源联接、精神支持,活动策划等服务,丰富服务对象的精神生活,提高服务对象的生活质量。给服务对象提供更多的家庭温暖和关爱。

通过项目实施,聘请专业社工服务组织对服务对象提供心理咨询、康复指导、资源联接、精神支持、活动策划等服务,丰富服务对象的精神生活,提高服务对象的生活质量,给服务对象提供更多的家庭温暖和关爱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服务对象80人

80人

80人

质量指标

丰富服务对象的精神生活,提高服务对象的生活质量。

时效指标

2021年1-12月

全年

全年

成本指标

严格按预算标准调配执行

3.00万/年

3.00万/年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体现党和政府的好政策

社会效益  指标

丰富服务对象精神生活,提高生活质量。

生态效益  指标

给服务对象提供关爱和温暖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全年可持续服务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

85%

85%

遂宁市社会福利院

关于2021年度“医疗康复服务项目”项目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遂财绩〔2022〕3号)文件要求,我院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医疗康复服务项目”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为丰富服务对象的精神生活,提高服务对象的生活质量,给服务对象提供更多的家庭温暖和关爱,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和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等相关规定,养老机构须提供医疗康复等服务。由于我院人员少,服务对象多,无专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市民政局批准我院与相关医疗机构联合实施医疗康复项目。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医疗设备设施购置、医务用房装修和医务人员购买服务等。医疗康复服务项目建成后,将更好地为我院服务对象和周边老年人提供服务。2021年,医疗康复服务项目预算资金16.01万元。

(二)资金使用原则。按照厉行节约、方便实用的原则,我院和相关单位签订服务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使用相关资金。

(三)项目实施情况。2021年,院业务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项目实施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设计造价、医疗康复室装修、医疗康复评估等器具购买等,给服务对象提供更多的温暖和关爱,将党和政府的关爱落到实处。

(四)资金使用情况。资金审批和报账程序严格,资金支出手续齐全规范,执行有效。2021年度实际使用医疗、康复服务项目费用16.01万元。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该项目设三级绩效指标体系,分别是项目完成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其中:项目完成指标包括采购成本控制、配置要求、完成时间及购置数量4个指标;效益指标包括工作开展可持续性、社会效益提升2个指标。

办公室会同财务室根据本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对照年初部门预算目标绩效指标体系对全年医疗、康复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评价分析总结。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对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完成结果、项目效果、基础管理、社会效益六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评价,严格按评价指标体系统中的评价要点及说明进行了绩效评分,评价结果全面反映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情况。

三、综合评价结论

经过评价组综合评价,该项目预算资金执行到位,资金分配合理,支付标准符合相关政策文件规定(详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该项目的时效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都取得良好的成效。

(二)项目管理情况。院业务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项目实施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设计造价、医疗康复室装修、医疗康复评估等器具购买等,给服务对象提供更多的温暖和关爱,将党和政府的关爱落到实处。实现年初预算目标,完成率100%,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服务对象满意。

(三)项目产出情况。保障服务对象医疗康复等服务,提高其生活质量。

(四)项目效益情况。保障了服务对象医疗康复等服务,提高其生活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五、无存在的问题和措施建议。

附: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医疗、康复服务项目

主管部门及代码

遂宁市民政局339001

实施单位

遂宁市社会福利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6.01

 执行数:

16.01

其中:

16.01

其中:

16.01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为丰富服务对象的精神生活,提高服务对象的生活质量,给服务对象提供更多的家庭温暖和关爱,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和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等相关规定,养老机构须提供医疗康复等服务。

医疗康复服务项目建成后,将更好地为我院服务对象和周边老年人提供服务。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服务对象80人

80人

80人

质量指标

丰富服务对象的精神生活,提高服务对象的生活质量。

时效指标

2021年1-12月

全年

全年

成本指标

严格按预算标准调配执行

16.01万/年

16.01万/年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体现党和政府的好政策

社会效益  指标

丰富服务对象精神生活,提高生活质量。

生态效益  指标

给服务对象提供关爱和温暖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全年可持续服务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

85%

85%

遂宁市社会福利院

关于2021年度“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

专项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遂财绩〔2022〕3号)文件要求,我院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专项预算支出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遂宁市社会福利院主要职责是承担市本级城市特困人员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文化娱乐、心理护理等服务工作;接收市儿童福利院年满18周岁的特困人员、无法查找户籍、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人员;履行全市养老服务工作职责;做好全市养老机构人员的培训工作。根据川财社〔2020〕193号和遂财社〔2021〕8号、遂财社〔2021〕30号文规定,拨付省级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30万元用于2021年度养老服务评估服务和养老服务培训实训基地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院适时开展考核、评估,主要从服务对象满意度、及时性、准确率、规范性、有效投诉、服务档案资料完整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是指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本市养老服务工作的补助资金,主要包括居家养老补助资金、机构养老补助资金和养老服务人才补助资金。根据川财社〔2020〕193号和遂财社〔2021〕8号、遂市财社〔2021〕030号文件下达我院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30.00万元,其中:2021年度养老服务评估服务8.00万元、养老服务培训实训基地建设22.00万元。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根据川财社〔2020〕193号和遂财社〔2021〕8号、遂市财社〔2021〕030号文件规定,如果养老服务评估服务不到位,弄虚作假的,不仅扣减相关费用,并追究违约责任;养老服务培训实训基地建设资金按合同约定验收并据实支付结算相关款项。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量入为出,结合实际,根据各项费用产生的频率及数额大小在各项经济科目中进行分配,养老服务评估服务超过部分由福利彩票公益金承担。养老服务培训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完成后,中标服务商应与我院相关部门一起核实项目服务内容、项目服务费用等事项,并在项目服务确认单上签字确认,项目服务确认单将作为结算付款的依据之一。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该项目为特定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是具体落实川财社〔2020〕193号和遂财社〔2021〕8号文件精神,为保障全市养老服务评估服务和养老服务培训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有序实施,惠及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人,得到社会各界和老年人群的认可。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养老服务评估服务合同签订项目在180天内完成,中标服务商攀枝花市安康养老服务评估中心提供的中标文件中标注了详细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以用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我院按照签订合同文件约定,组织项目实施和验收。款项结清后除有关约定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终止。

养老服务培训实训基地建设按项目需求签订了设计、教室装修、设施设备采购等合同,各合同服务商提供的合同中均标注了详细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我院按照签订合同文件约定,组织实施和验收。款项结清后除有关约定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终止。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项目受益对象为全市养老机构和老年人群象,符合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范围。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建立自评工作组。我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业务部牵头和相关部室人员组成自评工作小组,牵头部门确定联络人员,负责在自评工作中与合作方以及民政、财政等部门的联系协调等问题。
    2.制定自评工作实施方案。由工作小组制定自评方案,自评工作组长审批签发,作为自评的依据。
    3.自评内容:
 通用指标完整性20分,对项目决策的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三方面,项目实施的执行有效、使用合规两方面以及预算执行中的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率两方面进行现场随机抽查,信息资料不完整、信息内容不准确,每例扣1分,扣完为止。
    产出指标完整性20分,通过所有项目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时效指标采取现场抽查、电话回访等方式,一经证实,每例扣2分,扣完为止。

效益指标完整性50分,采取现场抽查、电话回访等方式,发现服务人员态度恶劣、评审资料不实、培训实训基地验收不符等行为,一经证实,每例扣5分,扣完为止。

满意度测评10分,采取现场了解。以被服务对象服务满意度测评为依据,满意度在100%-80%之间的满分,满意度在79%-60%,每减少1%扣1分,满意度在59%以下不得分。被服务对象有效投诉5分,因服务质量、违规收费、弄虚作假等行为导致的有效投诉,10日内未整改到位的每例扣5分,扣完为止。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川财社〔2020〕193号和遂财社〔2021〕8号、遂市财社〔2020〕30号、遂财社〔2020〕69号)等文件要求,在该项目上一年度实施基础上,结合年初我单位报送的相关文件,按照因素分析法,综合权衡后下达资金额。地方匹配资金得到财政部门大力支持,资金及时到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资金包含在打捆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的定向财政项目中,属于市级财政补助资金。该项目涵盖用于2021年度养老服务评估服务8.00万元和养老服务培训实训基地建设22.00万元。

2.资金到位。市级财政补助资金30.00万元在2021年2月19日100%匹配落实到位。

3.资金使用。2021年度养老服务评估服务项目按照中标合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已预付合同总价40%评估费8.00万元。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期评估进度较缓,项目年底暂未进行竣工验收。养老服务培训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22.00万元分别在2021年9-12月支付完成,无剩余项目款。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均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定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市社会福利院为项目实施主体和承办部门,相关部门配合、监督。各竞争性磋商单位向四川国祥招标代理公司递交资格性响应文件进行投标,经专家组评审论证后确定中标单位并进行了公示。我院与中标单位签订了合同,中标单位按合同组织专业人员提供了服务。我院经办负责人监督日常服务。

(二)项目管理情况

由市社会福利院提出养老服务评估服务项目、养老服务培训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经有关专家评审合格,招代理机构按程序开展相关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确定项目服务单位。服务单位项目实施完成后,我院组织人员进行了验收,确认无异常后付款。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一是服务单位将施工改造材料进入我院时,提供签署服务确认单,项目经办人签章认可。

二是服务单位提供已服务量单,我院随机抽查服务资料是否与服务留痕相符,现场抽查是否实际服务相符。

三是项目施工中是否影响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跟踪了解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经以上程序,未发现异常。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养老服务评估服务项目合同约定实施期限为2021年8月2日-2022年1月31日,合同价款20.00万元。前期已预付合同总价40%评估费8.00万元,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评估进度较缓,项目年底暂未进行竣工验收,剩余项目款12.00万元待评估项目验收后支付。养老服务培训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22.00万元分别用于养老培训实训基地桌椅购买、音响及监控设施购买、投影仪购买、培训实训基地设计费用、培训基地建设费用等,已在2021年9-12月支付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养老服务评估服务项目实施前,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础设施、管理运营等情况参差不齐。通过专项评估,全面摸清了全市养老机构的基础设施、管理运营、服务质量等情况,既总结了优秀养老机构的经验和做法,更重要的是对差的养老机构的各类问题进行了发现、梳理、提醒并提出整改建议,在各地民政部门的配合支持 下,形成“一院一策”的整改提升计划,切实提升了全市养老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社会认可度和满意度在90%以上。

养老服务培训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前,全市养老服务培训实训需租用商业酒店会议室和相关设施,费用相关较高。通过基地建设,不仅我单位养老服务人员可进行日常的培训,还可分期对全市养老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实训,切实提升全市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促进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社会认可度和满意度均在9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的定向补助,我院实施的养老服务评估服务、养老服务培训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按照不减服务人数,不减资金量的要求,每一批次资金的支付都按照相应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资金使用安全、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项目财务管理情况,严格按照财政部、民政部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确保专款专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有效,拨款和使用审批程序合规,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自觉接受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通过养老服务评估服务、养老服务培训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施实,有效促进了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群众满意度高。

(二)存在的问题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各级防疫指挥部办公室、各级各部门下发的相关防控文件要求,养老机构需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或封闭式管理。在封闭管理期间,各养老机构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从而影响养老服务评估服务、养老技能竞赛等项目的实施进度。养老服务评估服务项目合同约定应于2022年1月31日前完成,但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评估工作也在延期后才完成。目前,评估工作已完成合同约定的主要内容,但全市各养老机构又正实施封闭管理,我院也属于养老机构。待解封后,我院将及时与合作单位进行验收并据实结算资金。

(三)相关建议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可以将服务供应商必须提供详细的和分类汇总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各一份作为必备条件,中标后被服务单位按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进行现场随机抽查,发挥实时监管作用,监督其持续保障项目服务质量。项目结束后与相关竣工验收单等文件材料装订成册备查。

附: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及代码

遂宁市民政局339001

实施单位

遂宁市社会福利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0.00

 执行数:

30.00

其中:

30.00

其中:

30.0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川财社〔2020〕193号和遂财社〔2021〕8号、遂市财社〔2021〕030号文件下达我院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30万元,落实川财社〔2020〕193号和遂财社〔2021〕8号文件精神,为保障全市养老服务评估服务和养老服务培训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有序实施,惠及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人,得到社会各界和老年人群的认可。

通过养老服务评估服务、养老服务培训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施实,有效促进了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群众满意度高。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评审单位114家

114家

114家

质量指标

提高全市养老服务人员服务质量

时效指标

2021年1-12月

全年

全年

成本指标

严格按预算标准调配执行

30.00万/年

30.00万/年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提升全市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

社会效益  指标

提高社会影响力.

生态效益  指标

促进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全年可持续服务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

85%

85%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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