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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民政局关于推进“一社区一社工计划”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的通知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7-08-3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民政局、园区民政事务局,局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相关文件精神,率先践行省民政厅提出的专业社会工作发展“三轮驱动”新理念,落实市委七届27次常委会关于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要求,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专业保障,决定在全市启动“一社区一社工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扶持、专业承接、项目运作、整体联动”工作思路,探索基层治理中专业社工作用发挥的有效路径,延伸基层民政臂力,推动基层社区融合社会资源,增进社区和谐居民幸福,推动社区治理模式的转型,探索适合遂宁地方实际的社会工作发展路子,合力营造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

      在蓬溪县承接省民政厅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参与基层民政公共服务试点基础上,市民政局在安居区先行试点,2017年在8个社区实现“一社区一社工”;2018年实现安居区24个城市社区社会工作全覆盖,并总结经验向全市推广;到2020年,力争每个城市社区开发设置不少于1个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并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或接纳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从事社会服务活动,达到社会工作专业作用更加明显,城乡社区更加富有活力,不断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任务

      (一)搭建专业平台。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配备和使用,逐步在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市民中心)等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和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中开发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强化专业服务功能。加大社区服务中心(站)、社会工作服务站(室)建设,积极培育孵化当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简化登记程序、降低登记门槛、提供服务场所、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并引导其面向社区开展专业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选举进入社区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

      (二)壮大专业队伍。通过开办“公益读书班”“周末名师班”“社创夜校”等方式,加大对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管理与服务人员的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培训,通过能力评价、教育培训等,提升社区工作者、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专业化服务水平,推动其向社会工作者转型。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设立“社会创新工作室”“社会工作学院”,定期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知识轮训。支持社区、社会组织管理与服务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对持证社工按政策予以奖励。城乡社区和从事社区服务的社会组织可通过民主选举、竞争上岗、挂职锻炼、向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配备和使用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新招录社区工作者、民政助理员(协理员),要保持适当的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比例,逐步优化社区管理与服务人员专业结构,壮大专业人才队伍。

      (三)推动专业发展。根据城乡社区发展特点和社区居民需求,分类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社区社会工作者应配合、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定期开展社区居民需求调查,发动社区居民参与制定、实施社区发展规划,参与策划、执行社区服务项目与活动方案,进行社区动员与倡导。根据社区居民需求,综合运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方法,为有需要的社区居民及家庭提供专业服务。开展社区营造,引导和培养居民主动参与社区公共生活和社区事务,加强社区居民能力建设,增强社区发展能力,建立健全社区支持网络。组织社区居民实现自助、互助和社区自治,促进社区文明、和谐与稳定。

      (四)健全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三社联动”和“社志合作”服务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社区事务性、服务性工作交由具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的社会组织办理。面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开放社区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社会工作服务。探索在社区志愿者组织中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负责志愿者的招募、组织、管理、培训和监督,引导和带领志愿者协助实施社区服务项目,参与社区建设。推广应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做好志愿者登记注册和社区志愿服务记录工作。

      三、试点要求

      我市的“一社区一社工计划”以项目化管理方式运行。支持试点地区实施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按照“五个一”要求,每个项目要有一个现场呈现(阵地建设标准化)、一个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组织运行规范化)、一个品牌服务项目(社区服务专业化)、一套服务流程(社工服务标准化)、一个特色服务经验模式(可复制推广)。在试点示范项目实施中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提炼模式,推动当地制定出台社会工作相关政策文件。

      (一)制定方案。试点地区在前期调研论证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2017年9月前报市民政局和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后实施。细化工作方案,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清单,挂图作战。同步开展社区社会工作专题培训,为每个社区和服务组织各培养不少于2名“种子社工”。

      (二)实施项目。2017年9-11月,试点地区要完成枢纽组织组建、服务平台建设、专业社工机构招募和项目设计评审。项目确定后,民政部门要认真督促指导相关社区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有序推进项目开展。

      (三)督导服务。在项目实施中,市民政局将组织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团队,对试点地区在建立机制、设计项目、推进实务、探索模式、提升能力等方面给予技术支撑,并及时宣传改革成效。

      (四)经验总结。试点地区民政部门要指导相关社区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制定服务规范,优化服务流程,盘点服务成果,推动改革事项落地,总结经验,并形成书面的试点工作报告。市民政局将组织专业团队对试点成效、运行机制等作专项评估。

      (五)成果转化。2017年12月-2018年10月,试点地区全面推广“一社区一社工计划”,并形成“一套改革方案、一套服务手册、一个现场呈现、一个经验模式、一体治理体系”五个一改革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制。市民政局由民间组织管理科牵头,规划财务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等共同负责,推进“一社区一社工计划”实施。同时建立会商机制,加强工作配合、信息沟通与政策衔接。从2018年起,将“一社区一社工计划”纳入年度绩效目标,按创新工作予以考核,对项目实行“一月一督导”“一季一评估”“半年一总结”,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指导、跟踪和评估工作,支持总结推广项目经验、创新模式。县区(园区)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推动项目实施,认真做好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扶持、社区和社会组织中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等基础性工作,重点做好社区居民服务,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为顺利推进工作开展提供项目支撑、资金支持、监督检查等。试点社区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统领作用,统一调配使用各级党政部门、群团组织在社区配置的资源,汇集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各自的资源,理顺各方关系、明确职责定位,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让渡空间、搭建平台、提供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要在社会组织党组织领导下,积极主动融入社区,协助社区做好评估群众需求、指导服务规划、组建服务团队、链接服务资源、实施服务项目等工作,为社区群众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抚慰、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彰显社会工作在社区治理与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三)支持保障。按“下沉民政服务,改善基本民生”要求,市民政局将安排一定的福彩公益金用于保障项目实施,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计划实施提供专业督导和技术支持。县区(园区)民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给予政策支撑和经费扶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不断拓宽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覆盖面,调动社会资金投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支持各类社会组织以项目落地方式到社区开展专业服务和志愿服务活动。遂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市社会工作协会要深入研究“一社区一社工计划”的路径与模式、规律与特点,总结形成具有一定代表性、可复制推广的实务经验,协助县区(园区)民政部门制定推动社区社会工作发展的政策文件,为我市专业社会工作发展提供政策支撑。

      各地在实施“一社区一社工计划”、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中有好的作法经验或意见建议的,请及时反馈市民政局牵头科室。

      遂宁市民政局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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