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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社会福利院 2023年单位预算

来源:遂宁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2-16 17:1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社会福利院  

2023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单位预算相关报表  

1.单位收支总表  

1-1.单位收入总表  

1-2.单位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单位预算绩效目标表  

1.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社会福利院  

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社会福利院职能简介  

1.基本情况:市社会福利院成立于1996年,为全额拨款的科级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隶属于遂宁市民政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10800742255635G;法定代表人:唐何军;住所:遂宁市开发区北兴街49号;开办资金:582.5448万元;经费来源:收支统管、全额保障  

2.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市本级城市特困人员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文化娱乐、心理护理等服务工作;接收市儿童福利院年满18周岁的特困人员,无法查找户籍、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人员;履行全市养老服务工作职责;做好全市养老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重点工作  

1.持续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将其成效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强大助力。  

2.继续加强疫情防控、消防、食品等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好已实施项目效用,招引专业人才或团队,优化内部分工,提升服务质量,服务好院内兜底保障对象和休养老人。  

3.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保障单位稳定发展。  

4.牵头谋划好迁建项目,尽快完成项目选址、用地预审、可研报告、项目设计、资金筹集等项目申报前期工作后,积极争取中、省资金或项目的支持。  

5.协助市民政局建立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库,做好“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养老服务标准化推广、养老服务培训、遂宁养老服务平台管理、四川老博会参展、遂宁市第三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争取全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在遂举办等工作。  

6.加强对公办社会福利机构未来发展的探索和学习,确定福利院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助推全市社会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社会福利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8.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6.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1万元。遂宁市社会福利2023年收支总预算304.03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3.12万元,主要是新增养老服务平台运行维护项目资金25.00万元、人员经费增加19.43万元、 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减少38.7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减少29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收入预算304.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8.03万元,占88.16%;其他收入36.00万元,11.8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支出预算30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32万元,占40.89%;项目支出179.71万元,占59.11%。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268.03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3.12万元,主要是新增养老服务平台运行维护项目资金25.00万元、人员经费增加19.43万元、 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减少38.7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减少29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8.0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268.03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88万元,主要是新增养老服务平台运行维护项目资金25.00万元、人员经费增加19.43万元、 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减少38.7万元、按财政要求定额费0.1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82万元,占96.56%;卫生健康支出3万元,占1.12%;住房保障支出6.21元,占2.3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0.7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23年预算数为118.71万元,主要用于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23年预算数为107.22万元,主要用于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遂宁市市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运营和遂州养老公众号的维护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6.2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4.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工会经费、福利费、医疗费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56.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其他地区或单位来我院交流工作时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社会福利院特困人员及休养人员出行和就医以及其他公务等工作。     

“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87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46万元,差旅费3.41万元。  

(一)会议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较2022年预算增长1.04%。  

(三)差旅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社会福利院上年结转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市社会福利院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市社会福利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市社会福利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143.71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143.71万元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项):指社会福利事务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0.其他支出:主要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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