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民政局关于委托编制遂宁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公告

来源:遂宁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1-06 17:4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做好“十四五”规划的相关要求,完善遂宁市养老服务体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遂宁市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遂宁市民政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遂宁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委托编制遂宁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项目

二、 项目资金:8万元

三、服务内容:

1.收集和总结遂宁市“十三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主要成效、实施情况、实施进度和存在问题,以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2.通过实地调研、访谈、文献资料收集等方式,对现有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和分析,结合遂宁实际,编制规划框架。

3.完成“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编制。

4.邀请评审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评审,并及时做好资料信息的补充和完善,修改并完成终稿。

5.提交纸质成果和电子版成果。

、报名条件:

(一)具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执行委托事项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条件;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凭证或依据

(四)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实施流程: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11317:30止。超过项目报名时间提交资料的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有意参与的机构直接向市民政局申请,申报材料可通过邮寄或送达市民政局指定地址。

(三)报名材料

1.项目申报书:包括报名单位简介及项目实施方案。

2.机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荣誉证书复印件。若为授权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报名单位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材料格式内容由报名单位自拟。

(四)项目评审

报名截止后,市民政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项目的规范性、可行性及预期目标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予以实施

(五)项目实施

市民政局和受委托单位签订项目实施合同。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内完成编制。委托执行单位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项目一经立项,不得分包、转包,不得调整。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须报经市民政局批准。

五、联络方式:

   位:遂宁市民政局

   址:遂宁市河东环岛商务中心7521

人:陈秋艳

联系电话:2325633

 

 

遂宁市民政局

  20211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