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民政局 遂宁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关于印发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引的通知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7-07-13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社会组织党组织:

      现将《关于印发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引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遂宁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引(试行)

      遂宁市民政局 遂宁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

      2017年7月13日

      附件

      
      遂宁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引(试行)

      体例说明


      一、《遂宁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引(试行》根据社会组织第二级分类,共分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备案类社会组织、“草根”类社会组织等四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引。

      二、根据社会组织第三级分类分别制定了学术社团等22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引。

      目 录

      一、社会组织的分类………………………………………(5)

      二、已纳入登记管理的……………………………………(6)

      (一)社会团体党建工作指引……………………………(9)

      附:1、学术社团党组织工作指引………………………(10)

      2、专业社团党组织工作指引……………………………(11)

      3、行业协会党组织工作指引……………………………(12)

      4、联合社团党组织工作指引……………………………(13)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指引……………………(14)

      附:1、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工作指引………(18)

      2、卫生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工作指引……………(19)

      3、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工作指引……………(20)

      4、职业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工作指引………(21)

      5、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工作指引……………(22)

      6、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工作指引……………(23)

      7、社会福利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工作指引………(24)

      (三)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指引………………………(25)

      附:1、社会事务类中介组织党组织工作指引…………(28)

      2、鉴证监督类中介组织党组织工作指引………………(29)

      3、准司法类中介组织党组织工作指引…………………(30)

      4、准行政类中介组织党组织工作指引…………………(31)

      三、未纳入登记管理的……………………………………(32)

      (四)备案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引……………………(32)

      附:1、备案类公益慈善组织党组织工作指引…………(36)

      2、备案类社会事务组织党组织工作指引………………(37)

      3、备案类社区服务组织党组织工作指引………………(38)

      4、备案类文化体育组织党组织工作指引………………(39)

      一、社会组织的分类

      
    第一级 第二级 第三级 典型社会组织举例
    已经纳入登记管理的 社会团体 学术社团 遂宁市会计学会
    专业社团 遂宁市城市规划协会
    行业协会 遂宁市汽车行业协会
    联合社团 遂宁市台胞台属联谊会
    民办非企业单位 教育类 遂宁实验外国语学校
    卫生类 遂宁妇产医院
    文化类 遂宁观音文化博物馆
    职业培训类 遂宁市金威保安培训学校
    科技类 遂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体育类 遂宁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社会福利类 遂宁市辛航青少年发展中心
    社会中介组织 社会事务类 遂宁市总工会人力资源服务所
    鉴证监督类 遂宁涉法涉诉信访法律服务中心
    准司法类 遂宁市红旗公证处
    准行政类 遂宁市建筑业协会培训中心
    没有纳入登记管理的 备案类

      组织
    公益慈善类
    社会事务类
    社区服务类
    文化体育类


      二、已纳入登记管理的

      (一)社会团体党建工作指引

      1.概念和分类

      (1)概念。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第250号)规定,社会团体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2)分类。社会团体作为第二级分类,还可进行第三级分类,分为学术社团、专业社团、行业协会、联合社团等四类。

      2.目标和任务

      (1)组织建设。社会团体专职工作人员中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要单独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可按照“类型相近、行业相通”的原则,与兼职工作人员中的党员或团体会员、同一业务指导单位所属社会团体等联合建立行业性、混合型党组织,实现“应建尽建”。根据社会团体兼职人员多、专职人员少的实际,积极采取联合组建、挂靠组建、楼宇联建、行业联建等形式设置党组织。在影响力较大的社会团体组建行业党委,统筹抓好会员单位党建工作。

      (2)队伍建设。党组织按照要求配齐班子,应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书记一般以组织内部选拔为主,人选要求政治坚定、素质优良,党务工作经验丰富,善于协调各方关系,每年民主测评达到“合格”以上;组织中暂时没有书记合适人选的,可以通过组织推荐、外部选派、公开招聘等方式产生;领导班子成员党性强,分工明确,工作有活力。注重党员队伍培育,发展党员程序规范,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完善党员教育培训、流动党员和兼职党员管理服务机制,激励关怀帮扶措施到位。注重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秘书处、办公室的主要管理人员。

      (3)功能建设。社会团体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会员和会员单位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推动社会团体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党组织与管理层沟通互动制度健全,党组织书记参与组织决策、共同学习机制完善。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三会一课”、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组织关系管理、党务公开、党费收缴、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制度建立健全。党组织每年至少开展4次组织活动,党员参与率达到90%以上。鼓励创新党建活动方式,将党建工作融入社会团体的业务工作中。保持社会团体的公益性,引导和监督做好工作经费、财政培育发展专项资金和捐赠资金的使用管理。明确在兼职工作人员、个人会员中的党员推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断增强党组织对职工和会员群众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4)保障建设。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党组织或属地党组织要指导社会团体党组织建设好活动场所,可采取单独设立、与行政办公场所合建合用、与社区组织活动场所共建共享等方式,确保社会团体党组织有活动场所,做到有党旗、有设施、有标志、有书报、有宣传阵地。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完备有效,财政拨付的党员活动经费、党务工作者津贴,以及返拨的党费等资金使用情况良好。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公示制度和考核监督制度健全。

      3.考评和定级

      (1)自评。结合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和晋位升级工作,以及党建工作财政专项经费使用管理考核,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或代表会议形式,每年对党组织完成上述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自评。按“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形成党组织自评结果,报送上级党组织。

      (2)定级。上级党组织对各基层党组织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打分,并开展民主测评,邀请职工群众,部分个人会员或会员单位中的党员和群众参加。根据自评、打分和民主测评结果,按“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确定基层党组织完成目标任务的等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3)应用。对定为“优秀”的基层党组织,在评先评优中予以优先考虑;对定为“不合格”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实行“一组织一策”,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限期整改。要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召开群众满意度测评会,由上级党组织主持,党组织书记作专项述职,邀请部分党员、职工群众,以及部分个人会员或会员单位中的党员和群众进行民主评议。

      附件:1.学术社团党组织工作指引

      2.专业社团党组织工作指引

      3.行业协会党组织工作指引

      4.联合社团党组织工作指引

      附件1

      学术社团党组织工作指引

      
        1、在学术社团会员和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2、在促进科研、开发、教学、生产等方面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功能定位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引导和监督学术社团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开展活动,提供学术服务,履行社会责任。

      2、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主动关心、热忱服务个人会员,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3、发挥组织优势,整合资源,增强学术社团引领学术繁荣、引导科学普及、凝聚各类人才的能力。

      4、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的工作。
    主要职责  
     
     
         
      1、专职人员中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要单独建立党组织。

      2、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可按照“门类相近、学术领域相通”的原则,与兼职工作人员中的党员或会员单位、研究领域相似的学术社团建立联合党组织,实现“应建尽建”。探索依托学术研讨网站、网上论坛等成立网络党组织。

      3、暂时没有党员的,先行建立群团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
    组织设置  
     
     
         
        1、采取党内选举、协商委派、公开招聘等多种方式选配党组织书记;提倡“交叉任职”,注意把党性强、学术造诣深、热爱党务工作的学术人才特别是社团主要负责人中的党员,选拔到党组织书记岗位上来。

      2、以“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方式选配党建工作指导员。可从党员干部中选派,也可向社会公开招聘政治素养高、政策理论熟、工作能力强、熟悉党务工作,具有基层党建工作经验的人员。

      3、实施“双培”工程,注重把学科带头人和学术人才培养成为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为学科带头人和学术人才。
     
    队伍建设  
     
       
     
         
        1、探索兼职党员、流动党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让组织生活有利于会员提高学术水平、增加学术成果。

      2、组织党员充分发挥学术和技术专长,在参加组织活动、进行学术研究、向社会提供学术服务等方面创先争优。

      3、主动联系、管理和服务社团和单位会员中的流动党员。
     
    组织生活  
     
       
     
       
        1、制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用好财政拨付经费。鼓励会费适当支持。建立健全经费使用公示制度。

      2、完善落实党建工作绩效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

      3、依托学术社团挂靠的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以及兴办的企业实体建立党员活动场所。
    工作保障  
     
       


      附件2

      专业社团党组织工作指引
         
        1、在专业社团会员和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2、在推动科技、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等领域的专业实践与应用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功能定位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引导和监督专业社团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履行章程制度、提供专业服务。

      2、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3、带头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发挥优势,增强专业社团凝聚各类专业人才、开展专业研究、提供决策建议、拓展专业服务的能力。

      4、当好党委政府与专业社团之间的桥梁纽带,主动沟通联系专业社团业务主管(指导)单位或挂靠单位党组织,发挥组织优势,整合资源,表达社团诉求,协调解决困难,为专业社团开展活动提供支持。

      5、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的工作。

      
    主要职责  
     
       
         
      1、专职人员中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要单独建立党组织。

      2、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可按照“门类相近、专业相通”的原则,与兼职工作人员中的党员或会员单位、专业相似的专业社团建立联合党组织,实现“应建尽建”。探索依托专业门户网站、网上论坛等成立网络党组织。

      3、暂时没有党员的,先行建立群团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

      
    组织设置  
     
       
       
        1、采取党内选举、协商委派、公开招聘等多种方式选配党组织书记;提倡“交叉任职”,注意把党性强、在专业领域中有较高威望、热爱党务工作的专业人才特别是社团主要负责人中的党员,选为党组织书记。

      2、以“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方式选配党建工作指导员。可从党员干部中选派,也可向社会公开招聘政治素养高、政策理论熟、工作能力强、熟悉党务工作,具有基层党建工作经验的人员。

      3、实施“双培”工程,注重把专业型人才培养成为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为专业型人才。
     
    队伍建设  
     
       
       
         
        1、探索兼职党员、流动党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让组织生活有利于会员提高专业水平、增加专业成果。

      2、组织党员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在进行专业课题研究、专业研讨交流、专业技术应用、向社会提供专业服务等方面创先争优。

      3、主动联系、管理和服务社团和单位会员中的流动党员。
     
    组织生活  
     
       
     
         
        1、制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用好财政拨付经费。鼓励会费适当支持。建立健全经费使用公示制度。

      2、实行重大活动报告制度,向登记管理机关和上级党组织及时报备,使活动避免出现政治上的偏差。

      3、完善落实党建工作绩效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

      4、规范党组织活动场所,单独组建的党组织建立独立活动场所。联合组建的可依托社团挂靠的单位或个人会员党员任职的单位建立活动场所。
    工作保障  
     
       


      附件3

      行业协会党组织工作指引
        1、在会员企业、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2、在促进行业发展、监督经营行为、服务会员单位、协调内外关系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功能定位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引导和监督行业协会强化行业自律,守法诚信运作,履行社会责任。

      2、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3、支持行业协会按照章程开展工作。当好党委政府与行业协会、会员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帮助会员企业表达诉求、解决困难。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维护行业、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共同经济利益。

      4、主动联系会员企业党组织,帮助其开展党建工作。

      5、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的工作。
    主要职责  
     
       
         
        1、专职人员中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要单独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可按照“地域相近、行业相通”的原则,与兼职工作人员中的党员或会员企业建立联合党组织,实现“应建尽建”。探索依托行业网站建立网络党组织。

      2、暂时没有党员的,先行建立群团组织,扩大工作覆盖。
    组织设置  
     
       
         
        1、采取党内选举、协商委派、公开招聘等多种方式选配党组织书记;提倡“交叉任职”,注意把党性强、在行业内有影响力、热爱党务工作的行业人才特别是协会主要负责人、核心会员企业出资人中的党员,选拔到党组织书记岗位上来。

      2、以“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方式选配党建工作指导员。可从党员干部中选派,也可向社会公开招聘政治素养高、政策理论熟、熟悉党务工作、了解行业发展情况,具有基层党建工作经验的人员。注重加强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培训。

      3、实施“双培”工程,注重把负责人、业务骨干、会员企业出资人培养成为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为管理层人员和业务骨干。
    队伍建设  
     
       
         
        1、创新组织生活方式,为会员企业创造沟通交流、信息共享的平台。

      2、探索兼职党员、流动党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引导党员积极为行业发展建言献策,帮助协会和会员企业解决难题。

      3、主动联系、管理和服务协会和会员企业中的流动党员。
       
    组织生活  
     
       
       
         
        1、制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用好财政拨付经费。鼓励会费适当支持。建立经费使用公示制度。

      2、规范党组织活动场所,单独组建的党组织争取建立独立活动室。联合组建的可与会员中的大型企业共享活动场所。
    工作保障  
     
       


      附件4

      联合社团党组织工作指引
        1、在会员单位和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2、在服务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功能定位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引导联合社团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规范运作、守法诚信。

      2、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重视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主动关心、热忱服务会员单位和职工群众,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帮助表达诉求。

      3、组织调动社会资源,为社团和会员单位党员开展活动提供良好条件。

      4、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的工作。
    主要职责  
     
       
         
        1、专职人员中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要单独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可与兼职工作人员中的党员或会员单位建立联合党组织,实现“应建尽建”。探索依托规模较大的会员单位的网站建立网络党组织,以及依托联合社团经常活动的场所成立党组织。

      2、暂时没有党员的,先行建立群团组织,扩大工作覆盖。
    组织设置  
     
       
         
        1、采取党内选举、协商委派、公开招聘等多种方式选配党组织书记;提倡“交叉任职”,注意把党性强、有影响力、热爱党务工作的党员,特别是社团主要负责人、牵头发起人中的党员,选拔到党组织书记岗位上来。

      2、以“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方式,通过选派或公开招聘等办法,把政治素养高、政策理论熟、熟悉党务工作、了解行业发展情况,具有基层党建工作经验的人员选为党建工作指导员。

      3、实施“双培”工程,注重把党员发起人、党员负责人或管理层党员、业务骨干培养成为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为管理层人员和业务骨干。
       
    队伍建设  
     
       
       
         
        1、创新组织生活方式,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2、探索兼职党员、流动党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围绕社团和会员单位中心工作发挥作用。

      3、以会员单位组成的联合社团主动联系会员单位党组织、帮助会员单位开展党建工作,以个人会员组成的联合社团主动联系、管理和服务会员中的流动党员。
       
    组织生活  
     
     
         
        1、制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用好财政拨付经费。鼓励会费适当支持。建立经费使用公示制度。

      2、在联合社团经常活动的场所中加挂党员活动场地的牌子,增加党组织活动的相关设施和设备,提高场所使用率。
    工作保障  
     
       


      
    工作保障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指引

      1.概念和分类

      (1)概念。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2)分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第二级分类,还可进行第三级分类,分为教育、卫生、文化、职业培训、科技、体育、社会福利等七类。

      2.目标和任务

      (1)组织建设。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要单独建立党组织,不足3名的按照“地域相近、行业相通”的原则,积极采取挂靠建、网络建等务实管用的组织设置形式建立联合党组织,实现“应建尽建”。

      (2)队伍建设。党组织按照要求配齐班子,书记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每年民主测评达到“合格”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党性强,分工明确,工作有活力。注重党员队伍培育,发展党员程序规范,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完善党员教育培训、流动党员和兼职党员管理服务机制,激励关怀帮扶措施到位。注重把负责人、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

      (3)功能建设。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在党员和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推动民办非企业单位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党组织与管理层沟通互动制度健全,党组织书记参与组织决策、共同学习机制完善。党组织每年至少开展4次组织活动,党员参与率达到90%以上。鼓励创新党建活动方式,将党建工作融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工作中。明确在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员中推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断增强党组织对职工群众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4)保障建设。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党组织或属地党组织要指导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建设好活动场所,可采取单独设立、与行政办公场所合建合用、与社区组织活动场所共建共享等方式,确保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有活动场所,做到有党旗、有设施、有标志、有书报、有宣传阵地。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完备有效,财政拨付的党员活动经费、党务工作者津贴,以及返拨的党费等资金使用情况良好。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公示制度和考核监督制度健全。

      3.考评和定级

      (1)自评。结合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和晋位升级工作,以及党建工作财政专项经费使用管理考核,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或代表会议形式,每年对党组织完成上述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自评。按“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形成党组织自评结果,报送上级党组织。

      (2)定级。上级党组织对各基层党组织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打分,并开展民主测评,邀请职工群众参加。根据部分自评、打分和民主测评结果,按“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确定基层党组织完成目标任务的等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3)应用。对定为“优秀”的基层党组织,在评先评优中予以优先考虑;对定为“不合格”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实行“一组织一策”,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限期整改。要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召开群众满意度测评会,由上级党组织主持,党组织书记作专项述职,邀请部分党员、职工群众及服务对象进行民主评议。

      4.附则

      其他社会组织分别根据本指引另行党建工作细则,并报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批准后实施。

      附件:1.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工作指引

      2.卫生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工作指引

      3.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工作指引

      4.职业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工作指引

      5.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工作指引

      6.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工作指引

      7.社会福利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工作指引

      附件1

      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工作指引
         
        1、在管理人员、教职工和学生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2、在推动民办教育机构发展、参与教育事业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功能定位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教育机构规范管理、健康发展。

      2、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教职员工围绕教育机构工作中心任务,提升教学质量。

      3、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改善教风和学风,构建良性师生关系,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主动关心和帮助教职工、学生解决困难,积极反映教职工和学生诉求,依法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4、主动与教育主管部门沟通联系,争取支持,帮助解决教育机构发展难题。

      5、协助教育机构抓好学生管理工作。

      6、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的工作。
       
    主要职责  
     
       
       
         
        1、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要单独建立党组织。

      2、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可采取联合建、挂靠建等模式组建党组织,实现“应建尽建”。探索依托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门户网站、办公自动化系统成立网络党组织。

      3、暂时没有党员的,先行建立群团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

      
    组织设置  
     
       
         
        1、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党组织书记采取内部推选产生为主,探索“公推直选”等推选方式,积极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内部确实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采取上级选派、社会选聘等途径产生,推进党组织书记队伍的职业化进程。

      2、以“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方式为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选配党建工作指导员,做好发展党员、建立组织等工作。

      3、实施“双培”工作,注重把优秀师生和管理人员发展为党员,把党员教职工培养成为教学管理骨干。
    队伍建设  
     
       
         
        1、创新组织生活方式,探索兼职党员、流动党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把党的组织生活与教学管理创新等活动结合起来,扩大党在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2、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队、党员志愿者等活动,推动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建言献策,在监督单位规范发展、团结凝聚师生员工等方面创先进、争优秀。
    组织生活  
     
       
         
        1、制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用好财政拨付经费。鼓励单位经费适当支持。建立经费使用公示制度。

      2、规范党组织活动场所,单独组建的党组织争取建立独立活动场所,联合组建的争取与其他单位共享活动场所。
    工作保障  
     
       


      附件2

      卫生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工作指引
         
        1、在医务人员和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2、在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服务社会建设、促进医患关系和谐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功能定位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医疗机构规范管理、守法运营。

      2、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医务人员和职工群众围绕医疗机构发展中心任务,提高医疗水平,推动医疗机构发展。

      3、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改善医风医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主动关心和帮助医务人员、职工和患者解决困难问题。积极反映医务人员、职工和患者诉求,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4、主动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5、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的工作。
       
    主要职责  
     
       
       
         
        1、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要单独建立党组织。

      2、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可采取联合建、挂靠建等模式组建党组织,实现“应建尽建”。探索依托卫生类民办非企业单位门户网站、办公自动化系统成立网络党组织。

      3、暂时没有党员的,先行建立群团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

      
    组织设置  
     
       
         
        1、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党组织书记采取内部推选产生为主,探索“公推直选”等推选方式,积极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内部确实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采取上级选派、社会选聘等途径产生,推进党组织书记队伍的职业化进程。

      2、以“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方式为卫生类民办非企业单位选配党建工作指导员,做好发展党员、建立组织等工作。

      3、实施“双培”工作,注重把优秀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发展为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为业务骨干。
    队伍建设  
     
       
         
        1、创新组织生活方式,探索兼职党员、流动党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围绕“提高医疗水平,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等主题,创新组织生活,增强为民服务的责任,提升为民服务的质量,扩大党在卫生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2、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队、党员志愿者等活动,推动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建言献策,在监督单位规范发展、团结凝聚医疗卫生工作者等方面创先进、争优秀。

      
    组织生活  
     
       
         
        1、制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用好财政拨付经费。鼓励单位经费适当支持。建立经费使用公示制度。

      2、规范党组织活动场所,单独组建的党组织争取建立独立活动场所,联合组建的争取与其他单位共享活动场所。
    工作保障  
     
       


      附件3

      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工作指引
         
        1、在文化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2、在推动文化繁荣、服务社会建设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功能定位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管理、守法运营。

      2、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教职演职人员和职工群众围绕单位发展中心任务,在促进文化繁荣中作贡献。

      3、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群众,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主动关心和帮助党员从业人员解决困难问题。积极反映从业人员诉求,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4、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的工作。
       
    主要职责  
     
       
       
         
        1、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要单独建立党组织。

      2、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可采取联合建、挂靠建等模式组建党组织,实现“应建尽建”。探索依托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门户网站成立网络党组织。

      3、暂时没有党员的,先行建立群团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
    组织设置  
     
       
         
        1、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党组织书记采取内部推选产生为主,探索“公推直选”等推选方式,积极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内部确实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采取上级选派、社会选聘等途径产生,推进党组织书记队伍的职业化进程。

      2、以“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方式为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选配党建工作指导员,做好发展党员、建立组织等工作。

      3、实施“双培”工作,注重把优秀文化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发展为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为业务骨干。
    队伍建设  
     
       
         
        1、探索兼职党员、流动党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高文化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创新组织生活,扩大党在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2、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队、党员志愿者等活动,推动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建言献策,在监督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发展、团结凝聚文化从业人员等方面创先进、争优秀。
    组织生活  
     
       
         
        1、制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用好财政拨付经费。鼓励单位经费适当支持。建立经费使用公示制度。

      2、规范党组织活动场所,单独组建的党组织争取建立独立活动场所,联合组建的争取与其他单位共享活动场所。
    工作保障  
     
       


      附件4

      职业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工作指引
         
        1、在教职工和学员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2、在推动职教事业发展、服务社会建设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功能定位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单位规范管理、守法运营。

      2、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教职工和管理人员围绕职业培训机构发展中心任务,推动职教事业的发展。

      3、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主动关心和帮助教职工、学员解决困难问题。积极反映教职工和学员诉求,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主动与业务指导单位沟通联系,争取支持,加快职教事业发展。

      5、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的工作。
       
    主要职责  
     
       
       
         
        1、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要单独建立党组织。

      2、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可采取联合建、挂靠建等模式组建党组织,实现“应建尽建”。探索依托职业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门户网站成立网络党组织。

      3、暂时没有党员的,先行建立群团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

      
    组织设置  
     
       
         
        1、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党组织书记采取内部推选产生为主,探索“公推直选”等推选方式,积极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内部确实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采取上级选派、社会选聘等途径产生,推进党组织书记队伍的职业化进程。

      2、以“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方式为职业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选配党建工作指导员,做好发展党员、建立组织等工作。

      3、实施“双培”工作,注重把优秀教师和管理人员发展为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为业务骨干。
    队伍建设  
     
       
         
        1、创新组织生活方式,探索兼职党员、流动党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结合业务培训、技能比武等开展组织生活,提高教职工综合素质。扩大党在职业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2、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队、党员志愿者等活动,推动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建言献策,在监督职业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发展、团结凝聚教职工等方面创先进、争优秀。
    组织生活  
     
       
         
        1、制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用好财政拨付经费。鼓励单位经费适当支持。建立经费使用公示制度。

      2、规范党组织活动场所,单独组建的党组织争取建立独立活动场所,联合组建的争取与其他单位共享活动场所。
    工作保障  
     
       


      附件5

      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工作指引
         
        1、在科技工作者和管理人员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2、在推动科技进步、服务社会建设、推动产学研结合中发挥促进引领作用。
    功能定位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管理、守法运营。

      2、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科技工作者和管理人员围绕发展中心任务,推动科技事业的发展。

      3、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科技工作者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主动关心和帮助党员职工群众解决困难问题。积极反映职工群众诉求,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4、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的工作。
       
    主要职责  
     
       
       
         
        1、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要单独建立党组织。

      2、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可采取联合建、挂靠建等模式组建党组织,实现“应建尽建”。探索依托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门户网站成立网络党组织。

      3、暂时没有党员的,先行建立群团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

      
    组织设置  
     
       
         
        1、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党组织书记采取内部推选产生为主,探索“公推直选”等推选方式,积极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内部确实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采取上级选派、社会选聘等途径产生,推进党组织书记队伍的职业化进程。

      2、以“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方式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选配党建工作指导员,做好发展党员、建立组织等工作。

      3、实施“双培”工作,注重把优秀的科技工作者和管理人员发展为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为学科带头人和学术人才。
    队伍建设  
     
       
         
        1、创新组织生活方式,探索兼职党员、流动党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让组织生活有利于科技工作者提高技术研发水平。

      2、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队、党员志愿者等活动,推动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建言献策,在监督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发展、团结凝聚科技工作者等方面创先进、争优秀。
    组织生活  
     
       
         
        1、制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用好财政拨付经费。鼓励单位经费适当支持。建立经费使用公示制度。

      2、规范党组织活动场所,单独组建的党组织争取建立独立活动场所,联合组建的争取与其他单位共享活动场所。
    工作保障  
     
       


      附件6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工作指引
         
        1、在体育工作者和管理人员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2、在发展体育事业、服务社会建设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功能定位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管理、守法运营。

      2、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党员和职工群众围绕教学、训练和管理中心任务,推动体育事业的发展。

      3、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群众,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主动关心和帮助党员职工群众解决困难问题。积极反映职工群众的诉求,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4、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的工作。
       
    主要职责  
     
       
       
         
        1、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要单独建立党组织。

      2、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可采取联合建、挂靠建等模式组建党组织,实现“应建尽建”。探索依托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门户网站成立网络党组织。

      3、暂时没有党员的,先行建立群团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
    组织设置  
     
       
         
        1、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党组织书记采取内部推选产生为主,探索“公推直选”等推选方式,积极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内部确实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采取上级选派、社会选聘等途径产生,推进党组织书记队伍的职业化进程。

      2、以“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方式为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选配党建工作指导员,做好发展党员、建立组织等工作。

      3、实施“双培”工作,注重把优秀体育专业人才和管理人员发展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为业务骨干。
    队伍建设  
     
       
         
        1、创新组织生活方式,探索兼职党员、流动党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高体育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的综合素质,不断扩大党在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2、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队、党员志愿者等活动,推动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建言献策,在监督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发展、团结凝聚体育工作者等方面创先进、争优秀。
    组织生活  
     
       
         
        1、制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用好财政拨付经费。鼓励单位经费适当支持。建立经费使用公示制度。

      2、规范党组织活动场所,单独组建的党组织争取建立独立活动场所,联合组建的争取与其他单位共享活动场所。
    工作保障  
     
       


      附件7

      社会福利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工作指引
         
        1、在社会工作者、护工和管理人员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2、在发展社会福利救济事业、服务社会建设中发挥促进引领作用。
    功能定位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社会福利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管理、守法运营,保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

      2、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党员和职工群众围绕经营管理中心任务,推动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3、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提高社工、护工等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密切联系社区群众和服务对象,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主动关心和帮助党员职工群众解决突出问题。积极反映职工群众诉求,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4、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的工作。
       
    主要职责  
     
       
       
         
        1、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要单独建立党组织。

      2、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可采取联合建、挂靠建等模式组建党组织,实现“应建尽建”。探索依托单位门户网站成立网络党组织。

      3、暂时没有党员的,先行建立群团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
    组织设置  
     
       
         
        1、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党组织书记采取内部推选产生为主,探索“公推直选”等推选方式,积极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内部确实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采取上级选派、社会选聘等途径产生,推进党组织书记队伍的职业化进程。

      2、以“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方式为社会福利类民办非企业单位选配党建工作指导员,做好发展党员、建立组织等工作。

      3、实施“双培”工作,注重把优秀社工、护工和管理人员发展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为业务骨干。
    队伍建设  
     
       
         
        1、创新组织生活方式,探索兼职党员、流动党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高社工、护工的业务水平,不断扩大党在社会福利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2、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队、党员志愿者等活动,推动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建言献策,在监督社会福利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发展、团结凝聚社会工作者等方面创先进、争优秀。
    组织生活  
     
       
         
        1、制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用好财政拨付经费。鼓励单位经费适当支持。建立经费使用公示制度。

      2、规范党组织活动场所,单独组建的党组织争取建立独立活动场所,联合组建的争取与其他单位共享活动场所。
    工作保障  
     


      (三)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指引

      1.概念和分类

      (1)概念。社会中介组织是指按照一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或者根据政府委托,遵循独立、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服务、沟通、公证和监督等功能,实施社会性、技术性、执行性和服务性行为的社会组织。

      (2)分类。社会中介组织作为第二级分类,还可进行第三级分类,分为:商务咨询类、社会事务类、鉴证监督类、准司法类、准行政类等五类。

      2.目标和任务

      (1)组织建设。有3名以上党员的社会中介组织要单独建立党组织,不足3名的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建立联合党组织,实现“应建尽建”。

      (2)队伍建设。党组织按照要求配齐班子,书记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每年民主测评达到“合格”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党性强,分工明确,工作有活力。注重党员队伍培育,发展党员程序规范,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完善党员教育培训、流动党员和兼职党员管理服务机制,激励关怀帮扶措施到位。注重把负责人、出资人、高级管理人员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主要管理人员。

      (3)功能建设。社会中介组织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推动社会中介组织沟通、协调政府、市场、群众关系,提高服务质量中发挥促进引领作用。党组织与管理层沟通互动制度健全,党组织书记参与组织决策、共同学习机制完善。党组织每年至少开展4次组织活动,党员参与率达到90%以上。鼓励创新党建活动方式,将党建工作融入中介组织的业务工作中。明确在社会中介组织兼职人员中的党员推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断增强党组织对职工群众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4)保障建设。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党组织或属地党组织要指导社会中介组织党组织建设好活动场所,可采取单独设立、与行政办公场所合建合用、与社区组织活动场所共建共享等方式,确保社会中介组织党组织有活动场所,做到有党旗、有设施、有标志、有书报、有宣传阵地。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完备有效,财政拨付的党员活动经费、党务工作者津贴,以及返拨的党费等资金使用情况良好。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公示制度和考核监督制度健全。

      3.考评和定级

      (1)自评。结合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和晋位升级工作,以及党建工作财政专项经费使用管理考核,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或代表会议形式,每年对党组织完成上述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自评。按“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形成党组织自评结果,报送上级党组织。

      (2)定级。上级党组织对各基层党组织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打分,并开展民主测评,邀请职工群众参加。根据自评、打分和民主测评结果,按“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确定基层党组织完成目标任务的等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3)应用。对定为“优秀”的基层党组织,在评先评优中予以优先考虑;对定为“不合格”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实行“一组织一策”,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限期整改。要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召开群众满意度测评会,由上级党组织主持,党组织书记作专项述职,邀请部分党员、职工群众进行民主评议。

      附件:1.社会事务类中介组织党组织工作指引

      2.鉴证监督类中介组织党组织工作指引

      3.准司法类中介组织党组织工作指引

      4.准行政类中介组织党组织工作指引

      
    附件1

      社会事务类中介组织党组织工作指引
         
        1、在从业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2、在协调政府、社会、服务对象与本类中介组织的关系、推动自身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功能定位  
     
       
         
        1、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中介组织正确的政治方向。

      2、引导、监督本类中介组织依法依规、诚信经营。

      3、发挥政治优势,促进多方资源整合,协助中介组织提高服务质量。

      4、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热忱服务职工群众,主动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协助中介组织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5、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的工作。
       
    主要职责  
     
       
       
         
        1、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要单独建立党组织。

      2、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可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建立联合党组织,实现“应建尽建”。探索依托门户网站等平台成立网络党组织。

      3、暂时没有党员的,先行建立群团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
    组织设置  
     
       
         
        1、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党组织书记采取内部推选产生为主,探索“公推直选”等推选方式,积极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内部确实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采取上级选派、社会选聘等途径产生,推进党组织书记队伍的职业化进程。

      2、以“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方式为社会事务类中介组织选配党建工作指导员,做好发展党员、建立组织等工作。

      3、实施“双培”工程,注重把优秀从业人员培养成为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为专业的社会工作者。
    队伍建设  
     
       
         
        1、创新组织生活方式,探索兼职党员、流动党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扩大党在本类中介组织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2、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队、党员志愿者等活动,在为群众提供专业服务、帮助生活困难人员解决实际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创先争优。

      3、主动联系、管理和服务组织中的流动党员。
    组织生活  
     
       
         
        1、制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用好财政拨付经费。鼓励中介组织经费适当支持。建立经费使用公示制度。

      2、规范党组织活动场所,单独组建的党组织争取建立独立活动场所,联合组建的争取与其他单位共享活动场所。
    工作保障  
     
       


      附件2

      鉴证监督类中介组织党组织工作指引
         
        1、在从业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2、在服务社会信用体系、维护市场交易公平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功能定位  
     
       
         
        1、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本类中介组织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独立、客观、公平、诚信执业。

      2、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主动关心、热诚服务职工和委托群众,维护职工和委托群众的合法权益。

      3、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发挥党组织的监督、沟通、联系等职能,提高中介组织的服务质量。

      4、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的工作。
       
    主要职责  
     
       
       
         
        1、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要单独建立党组织。

      2、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可可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建立联合党组织,实现“应建尽建”。探索依托门户网站等平台成立网络党组织。

      3、暂时没有党员的,先行建立群团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
    组织设置  
     
       
         
        1、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党组织书记采取内部推选产生为主,探索“公推直选”等推选方式,积极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内部确实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采取上级选派、社会选聘等途径产生,推进党组织书记队伍的职业化进程。

      2、以“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方式为鉴证监督类中介组织选配党建工作指导员,做好发展党员、建立组织等工作。

      3、实施“双培”工程,注重把优秀从业人员培养成为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为业界精英。
    队伍建设  
     
       
         
        1、创新组织生活方式,探索兼职党员、流动党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扩大党在本类中介组织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2、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队、党员志愿者等活动,在服务市场监督、服务社会管理、服务民主法制等方面创先争优。

      3、主动联系、管理和服务组织中的流动党员。
    组织生活  
     
       
         
        1、制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用好财政拨付经费。鼓励中介组织经费适当支持。建立经费使用公示制度。

      2、规范党组织活动场所,单独组建的党组织争取建立独立活动场所,联合组建的争取与其他单位共享活动场所。
    工作保障  
     
       


      附件3

      准司法类中介组织党组织工作指引
         
        1、在从业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2、在推动纠纷调解、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公平公正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功能定位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监督本类中介组织独立行使裁决、证明等职能,确保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2、引导、监督从业人员依法开展相关工作,正确行使职权。

      3、发挥政治优势,促进多方资源整合,协助中介组织提高办案质量。

      4、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热忱服务职工群众,主动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协助中介组织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5、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的工作。
       
    主要职责  
     
       
       
         
        1、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要单独建立党组织。

      2、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可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建立联合党组织,实现“应建尽建”。探索依托门户网站等平台成立网络党组织。

      3、暂时没有党员的,先行建立群团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
    组织设置  
     
       
         
        1、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党组织书记采取内部推选产生为主,探索“公推直选”等推选方式,积极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内部确实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采取上级选派、社会选聘等途径产生,推进党组织书记队伍的职业化进程。

      2、以“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方式为准司法类民办非企业单位选配党建工作指导员,做好发展党员、建立组织等工作。

      3、实施“双培”工程,注重把优秀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培养成为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为业界精英。
    队伍建设  
     
       
         
        1、创新组织生活方式,探索兼职党员、流动党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扩大党在本类中介组织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2、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队、党员志愿者等活动,在向社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保证准司法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中创先争优。

      3、主动联系、管理和服务组织中的流动党员。
    组织生活  
     
       
         
        1、制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用好财政拨付经费。鼓励中介组织经费适当支持。建立经费使用公示制度。

      2、规范党组织活动场所,单独组建的党组织争取建立独立活动场所,联合组建的争取与其他单位共享活动场所。
    工作保障  
     
       


      附件4

      准行政类中介组织党组织工作指引
         
        1、在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2、在推动中介组织在政府授权范围内依法依规行使管理职能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功能定位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本类中介组织坚持正确的工作指导思想,把握正确的工作方向。

      2、引导、监督机构依法开展工作,正确行使职权。

      3、发挥在本类中介组织与政府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整合资源,推动中介组织承接政府公共管理职能转移。

      4、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热忱服务职工群众,主动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协助中介组织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5、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的工作。
       
    主要职责  
     
       
       
         
        1、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要单独建立党组织。

      2、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可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建立联合党组织,实现“应建尽建”。探索依托门户网站等平台成立网络党组织。

      3、暂时没有党员的,先行建立群团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
    组织设置  
     
       
         
        1、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党组织书记采取内部推选产生为主,探索“公推直选”等推选方式,积极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内部确实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采取上级选派、社会选聘等途径产生,推进党组织书记队伍的职业化进程。

      2、以“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方式为准行政类中介组织选配党建工作指导员,做好发展党员、建立组织等工作。

      3、实施“双培”工程,注重把高素质的从业人员培养成为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为高素质的专业型人才。
    队伍建设  
     
       
         
        1、创新组织生活方式,探索兼职党员、流动党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扩大党在本类中介组织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2、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队、党员志愿者等活动,组织党员发挥职业专业特长,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维护市场秩序、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创先争优。

      3、主动联系、管理和服务组织中的流动党员。
    组织生活  
     
       
         
        1、制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用好财政拨付经费。鼓励中介组织经费适当支持。建立经费使用公示制度。

      2、规范党组织活动场所,单独组建的党组织争取建立独立活动场所,联合组建的争取与其他单位共享活动场所。
    工作保障  
     
       


      三、未纳入登记管理的

      (五)备案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引

      1.概念和分类

      (1)概念。备案类社会组织是指由城乡基层群众自发成立,未达法人登记条件,但已在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登记的生活类社会组织。

      (2)分类。备案类社会组织作为第二级分类,还可进行第三级分类,分为公益慈善类、社会事务类、社区服务类、文化体育类等四类。

      2.目标和任务

      (1)组织建设。专职工作人员中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备案类社会组织,要单独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可按照“类型相近、地域相邻”的原则,与兼职工作人员中的党员或其他备案类社会组织等建立联合党组织,实现“应建尽建”。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可由村(社区)党组织选派党建指导员,帮助开展党建工作。正式党员已满3人以上但党员组织关系还未迁入的,可采取“党建指导员+成员党员”的模式组建临时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

      (2)队伍建设。党组织应按照要求配齐班子,应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书记一般以组织内部选拔为主,注重选拔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熟悉党务的党员骨干,特别是社会组织发起人、负责人中的党员担任;组织中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通过组织推荐、外部选派等方式产生;领导班子成员党性强,分工明确,工作有活力。注重党员队伍培育,发展党员程序规范,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完善党员教育培训、流动党员和兼职党员管理服务机制,激励关怀帮扶措施到位。注重把社会组织发起人、负责人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骨干。

      (3)功能建设。党组织或者党务工作者在成员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推动社会组织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与核心成员沟通互动制度健全,参与组织决策、共同学习机制完善。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三会一课”、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组织关系管理、党务公开、党费收缴、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制度建立健全。党的活动每年至少开展2次,党员参与率达到80%以上。鼓励创新党建活动方式,将党建工作融入备案类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中。保持本组织的非营利性,引导和监督做好工作经费、财政培育发展专项资金和捐赠资金的使用管理。明确在本组织兼职党员中推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断增强党组织对会员群众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4)保障建设。主要采取会费补助、党员捐赠、社会捐助、合作开展活动等形式筹集党组织活动经费,有条件的地方财政可适当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完备有效,财政拨付的党员活动经费、党务工作者津贴等资金使用情况良好。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公示制度和考核监督制度健全。灵活设置党员活动场所,基本做到有党旗、有设施、有标志、有书报、有宣传阵地。

      3.考评和定级

      (1)自评。结合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和晋位升级工作,以及党建工作财政专项经费使用管理考核,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或代表会议形式,每年对党组织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自评。按“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形成党组织自评结果,报送上级党组织。

      (2)定级。上级党组织对各备案类社会组织党组织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打分,并开展民主测评,邀请成员群众参加。根据自评、打分和民主测评结果,按“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确定基层党组织完成目标任务的等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3)应用。对定为“优秀”的备案类社会组织党组织,在评先评优中予以优先考虑;对定为“不合格”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实行“一组织一策”,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限期进行整改。要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召开群众满意度测评会,由上级党组织主持,党组织书记作专项述职,邀请部分党员、群众进行民主评议。

      附件:1.备案类公益慈善组织党组织工作指引

      2.备案类社会事务组织党组织工作指引

      3.备案类社区服务组织党组织工作指引

      4.备案类文化体育组织党组织工作指引

      附件1

      备案类公益慈善组织党组织工作指引
         
        1、在组织成员和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2、在弘扬传统美德、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功能定位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引导和监督公益慈善组织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整合社会资源、促进社会和谐。

      2、引导本组织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条件成熟时自觉进行法人登记。

      3、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主动关心、热忱服务组织成员、捐赠人和受助群众,依法维护组织成员、捐赠人和受助群众的合法权益。

      4、支持公益慈善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性救助事业。

      5、收集社情民意,开展舆情疏导,维护社会稳定。
       
    主要职责  
     
       
       
         
        1、专职工作人员中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要单独建立党组织。

      2、不足3名的,可按照“类型相近、地域相邻”的原则,与兼职工作人员中的党员或其他备案类社会组织等建立联合党组织,实现“应建尽建”。

      3、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可由村(社区)党组织选派党建指导员,帮助开展党建工作。

      4、正式党员已满3人以上但党员组织关系还未迁入的,可采取“党建指导员+成员党员”的模式组建临时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
    组织设置  
     
       
         
        1、党组织书记可由本组织中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的党员骨干,特别是社会组织发起人、负责人中的党员担任;本组织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通过组织推荐、外部选派等方式选拔合适人选。

      2、属地党组织要挑选责任心强、情况熟悉的党务工作者担任党建指导员。

      3、注重把发起人、负责人或其他优秀骨干成员发展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骨干。
    队伍建设  
     
       
         
        1、党组织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党员参与率达到80%以上。

      2、探索把党的中心工作与本组织的资金募捐、管理、使用等工作实际相结合,把上级党组织的要求与党员个性需求相结合,使活动贴近工作需要、贴近党员需要。

      3、探索流动党员、兼职党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并把其在本组织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反馈给其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
    组织生活  
     
       
         
        1、主要采取会费补助、党员捐赠、社会捐助、合作开展活动等形式筹集党组织活动经费,有条件的地方财政可适当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灵活设置党组织活动场所。

      2、有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经费使用公示制度、考核监督制度齐全。
    工作保障  
     
       


      附件2

      备案类社会事务组织党组织工作指引
         
        1、在组织成员和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2、在服务社会、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功能定位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引导和监督社会事务组织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引导本组织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条件成熟时自觉进行法人登记。

      3、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主动关心、热忱服务组织成员和受助群众,依法维护组织成员和受助群众的合法权益。

      4、支持社会事务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性救助事业。

      5、收集社情民意,开展舆情疏导,维护社会稳定。
       
    主要职责  
     
       
       
         
        1、专职工作人员中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要单独建立党组织。

      2、不足3名的,可按照“类型相近、地域相邻”的原则,与兼职工作人员中的党员或其他备案类社会组织等建立联合党组织,实现“应建尽建”。

      3、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可由村(社区)党组织选派党建指导员,帮助开展党建工作。

      4、正式党员已满3人以上但党员组织关系还未迁入的,可采取“党建指导员+成员党员”的模式组建临时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
    组织设置  
     
       
         
        1、党组织书记可由本组织中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的党员骨干,特别是社会组织发起人、负责人中的党员担任;本组织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通过组织推荐、外部选派等方式选拔合适人选。

      2、属地党组织要挑选责任心强、情况熟悉的党务工作者担任党建指导员。

      3、注重把发起人、负责人或其他优秀骨干成员发展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骨干。
    队伍建设  
     
       
         
        1、党组织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党员参与率达到80%以上。

      2、探索把党的中心工作与本组织的社会专业事务、社会优抚、社会救助等工作实际相结合,把上级党组织的要求与党员个性需求相结合,使活动贴近工作需要、贴近党员需要。

      3、探索流动党员、兼职党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并把其在本组织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反馈给其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
    组织生活  
     
       
         
        1、主要采取会费补助、党员捐赠、社会捐助、合作开展活动等形式筹集党组织活动经费,有条件的地方财政可适当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灵活设置党组织活动场所。

      2、有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经费使用公示制度、考核监督制度齐全。
    工作保障  
     
       


      附件3

      备案类社区服务组织党组织工作指引
         
        1、在组织成员和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2、在服务社区群众、推动社会保障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功能定位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引导和监督社区服务组织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解决群众困难、化解社区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2、引导本组织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条件成熟时自觉进行法人登记。

      3、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主动关心、热忱服务组织成员和受助群众,依法维护组织成员和受助群众的合法权益。

      4、支持社区服务组织开展各类社会性救助活动。

      5、收集社情民意,开展舆情疏导,维护社会稳定。
       
    主要职责  
     
       
       
         
        1、专职工作人员中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要单独建立党组织。

      2、不足3名的,可按照“类型相近、地域相邻”的原则,与兼职工作人员中的党员或其他备案类社会组织等建立联合党组织,实现“应建尽建”。

      3、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可由村(社区)党组织选派党建指导员,帮助开展党建工作。

      4、正式党员已满3人以上但党员组织关系还未迁入的,可采取“党建指导员+成员党员”的模式组建临时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
    组织设置  
     
       
         
        1、党组织书记可由本组织中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的党员骨干,特别是社会组织发起人、负责人中的党员担任,本组织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通过组织推荐、外部选派等方式选拔合适人选。

      2、属地党组织要挑选责任心强、情况熟悉的党务工作者担任党建指导员。

      3、注重把发起人、负责人或其他优秀骨干成员发展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骨干。
    队伍建设  
     
       
         
        1、党组织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党员参与率达到80%以上。

      2、探索把党的中心工作与本组织的社区服务等工作实际相结合,把上级党组织的要求与党员个性需求相结合,使活动贴近工作需要、贴近党员需要。

      3、探索流动党员、兼职党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并把其在本组织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反馈给其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
    组织生活  
     
       
         
        1、主要采取会费补助、党员捐赠、社会捐助、合作开展活动等形式筹集党组织活动经费,有条件的地方财政可适当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灵活设置党组织活动场所。

      2、有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经费使用公示制度、考核监督制度齐全。
    工作保障  
     
       


      附件4

      备案类文化体育组织党组织工作指引
        1、在组织成员和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2、在满足群众文化体育需求、促进群众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功能定位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引导和监督文化体育组织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引导本组织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条件成熟时自觉进行法人登记。

      3、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主动关心、热忱服务组织成员和参与群众,依法维护组织成员和参与群众的合法权益。

      4、支持文化体育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性救助事业。

      5、收集社情民意,开展舆情疏导,维护社会稳定。
       
    主要职责  
     
       
       
         
        1、专职工作人员中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要单独建立党组织。

      2、不足3名的,可按照“类型相近、地域相邻”的原则,与兼职工作人员中的党员或其他备案类社会组织等建立联合党组织,实现“应建尽建”。

      3、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可由村(社区)党组织选派党建指导员,帮助开展党建工作。

      4、正式党员已满3人以上但党员组织关系还未迁入的,可采取“党建指导员+成员党员”的模式组建临时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
    组织设置  
     
       
         
        1、党组织书记可由本组织中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的党员骨干,特别是社会组织发起人、负责人中的党员担任,本组织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通过组织推荐、外部选派等方式选拔合适人选。

      2、属地党组织要挑选责任心强、情况熟悉的党务工作者担任党建指导员。

      3、注重把发起人、负责人或其他优秀骨干成员发展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骨干。
    队伍建设  
     
       
         
        1、党组织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党员参与率达到80%以上。

      2、探索把党的中心工作与本组织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等工作实际相结合,把上级党组织的要求与党员个性需求相结合,使活动贴近工作需要、贴近党员需要。

      3、探索流动党员、兼职党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并把其在本组织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反馈给其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
    组织生活  
     
       
         
        1、主要采取会费补助、党员捐赠、社会捐助、合作开展活动等形式筹集党组织活动经费,有条件的地方财政可适当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灵活设置党组织活动场所。

      2、有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经费使用公示制度、考核监督制度齐全。
    工作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