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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民政系统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7-06-0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民政局、园区民政事务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全市民政系统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遂宁市民政局

      2017年6月8日

      
    全市民政系统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消安委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民政系统夏季消防安全,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2017年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行业部门依法监督、社会单位全面落实的工作原则,围绕党的十九大等系列重大活动安保任务,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有效减少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确保全市民政系统安全无事故。

      二、重点检查范围

      全市民政部门所属的社会(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救助中心、精神病院、救灾仓库、农村敬老院、救助管理站、婚姻登记中心、优抚医院、军休所、光荣院、烈士陵园、殡仪馆、老年大学等单位要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解决安全意识薄弱、安全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一是重点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检查,建立工作台账,督促其强化主体责任,对照“六加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工作措施要求,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二是开展电气火灾防范检查。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部署要求,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改造内容,督促社会单位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安装敷设,定期维护保养、检测。三是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整治。各地民政部门要会同公安、消防等部门按照《四川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民发〔2017〕53号)的要求,依法对辖区养老院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全面建立工作台账。要督促各地养老院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要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四个能力”(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落实“六加一”措施,深化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工作,指导各地养老院有针对性的设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全面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和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

      (二)夯实社会消防安全基础。要制定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标准,各乡镇(街道)实现规范化管理。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作组织,实施区域联防制度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的实施方案》(川安办〔2017〕26号),将创建消防安全社区纳入安全社区建设,全面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确保党的十九大召开前60%的社区达标。

      (三)切实加强消防宣传培训。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的稳定大局,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指导意见,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救灾、扶贫济困和优抚安置、慈善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指导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和各类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行业系统宣传工作计划并实施。通过主流媒体、微信微博、户外广告、楼宇电视、宣传橱窗开展警示性、法制性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大力推动社会化培训工作,抓好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

      (四)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各单位要紧盯党的十九大等系列重大活动及中秋等重要节日,超前谋划,完善措施,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维护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的稳定。

      四、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6月中旬)。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和自身特点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作出部署,层层动员和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实施阶段(6月中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督导检查和分析通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总结考评阶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5日内)。各单位要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分析汇总,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作为检验消防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民政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负责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县(区)民政局、园区民政事务局、局属各单位、各类民政服务机构都要成立相应的机构,主动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逐级明确工作责任,将夏季消防检查纳入相关工作考核和政务督查内容,推动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导、同检查、同考评,严格贯彻省消安委办公室《十类行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组织开展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督促本行业系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三)严格督导检查。夏季消防检查期间,省、市组织实施专项督查,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定期开展暗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督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工作不力、火灾多发、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将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将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指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原则,将依法依纪严格实行责任倒查。

      市督查工作于7月下旬分5个组进行,每个督查组3—4人,由局领导带队,局机关科室同志参加。督查工作与年度目标任务、重点民政工作、消防专项资金落实情况一并开展。具体分组如下:

      1.第一组

      带队领导:郭鹏逸

      督查范围:射洪县,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市烈士陵园管理所、市八角亭公墓、市防灾减灾应急中心。

      参与科室:优安科(双拥办)、救灾科。

      联 络 员:吴继富

      2.第二组

      带队领导:罗琼华

      督查范围:安居区、河东新区。

      参与科室:民间组织管理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社会救助科。

      联 络 员:徐六

      3.第三组

      带队领导:何亚勇

      督查范围:大英县,市救助管理站、市殡管所、市殡仪馆。

      参与科室:社会事务科、监察室。

      联 络 员:周红雁

      4.第四组

      带队领导:刘文明

      督查范围:船山区、遂宁经开区,市民康医院、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遂宁福彩分中心。

      参与科室:福慈科、人教科、办公室

      联 络 员:唐何军

      5.第五组

      带队领导:蒋玲

      督查范围:蓬溪县、市老年大学。

      参与科室:市老龄办综合科

      联 络 员:刘杨静

      各地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6月12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文件报市局办公室,每月25日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党的十九大闭幕当日报工作总结。

      联系人:申郦铭;电话:2325678;

      传真:2325610; QQ:524978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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