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儿童福利院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6月10日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相关报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遂宁市儿童福利院职能简介
为全市孤儿和弃婴提供生活照料、特殊教育、医疗康复等服务;负责孤儿的国内外收养、涉外送养、家庭寄养;负责全市残疾儿童的代养、康复医治。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是市民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机构4个,包括办公室、后勤部、业务部、亲子园。
(二)遂宁市儿童福利院2022年重点工作
一是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根据民政部、中国残联等14部委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民发〔2021〕44号)文件要求,进行优化提质。整体提升改造院内基础设施,按照适合儿童养育的标准、改造后达到市州中等水平;着力推进儿童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在院内设立福利特殊教育定点机构,积极争取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目录,逐步向社会残疾儿童拓展服务。
二是做好接收抚养工作。积极接收县级民政部门需要集中养育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派出所送来的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弃童,及时办理入院相关手续,并对新入院的进行隔离观察和身体检查,避免疾病的交叉感染。按照最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采取分类分区方式提高养育水平。根据在院儿童残疾程度和性别,采取家庭寄养、类家庭养育、分部门集中抚育模式,发扬不是父母胜似父母的无私情怀,确保每位儿童都能得到专业化、亲情化的照料。
三是加强社会工作服务。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筑梦起航,悦享成长”项目第三期,有序参与养育、康复、教育、治疗等服务,根据儿童年龄层次和个性爱好,组建才艺训练营、厨艺训练营和体能训练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把弘扬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深刻融入到院内日常工作中来,开展“童心向党”教育实践活动,在孤残儿童中厚植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情感;拓展服务范围,充分发挥兜底保障职能和专业优势,向机构外散居孤儿、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心理辅导,为乡村振兴提供体系和制度支撑。
四是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制定学习计划,通过院务会、职工大会及时传达中、省、市安全会议、安全文件相关精神,确保安全工作做实、做细;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提升职工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儿童福利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和其他支出。遂宁市儿童福利院2022年收支总预算291.80万元,较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6.57万元,主要是2021年财政收支总预算中包含上年结转资金85.4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2022年收入预算291.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6.80万元,占98.2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万元,占1.71%。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2022年支出预算29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30万元,占38.14%;项目支出180.50万元,占61.85%。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91.80万元,较上年减少56.57万元,主要是2021年财政收支总预算中包含上年结转资金85.47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6.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4万元、其他支出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6.80万元,较上年增加23.90万元,主要是人员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83万元,占95.13%;卫生健康支出4.53万元,占1.58%;住房保障支出9.44万元,占3.2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0.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费、体检费、活动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7.1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22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为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21年预算数为247.53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方面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9.4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工资总额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1.3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3.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8.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7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相关部门来遂宁交流学习、专题研讨、检查指导等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2022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67万元,其中:会议费0.00万元,培训费0.67万元,差旅费4.00万元。
(一)会议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较上年预算下降57.32%。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初业务计划调整相应的预算。
(三)差旅费较上年预算增长33%。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初业务计划调整相应的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遂宁市儿童福利院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市儿童福利院共有车辆0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本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开支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用于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类)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