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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四川省遂宁市民政局单位决算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8-22 23:1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23年度四川省遂宁市民政局

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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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8月22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拟订全市婚姻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措施、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全市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0.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按权限负责涉外儿童收养审核申报工作。

11.组织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依法依规负责全市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众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7.与市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龄健康工作。

二、机构设置

遂宁市民政局(简称市民政局)属于行政单位,内设机构8个,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社会组织管理与社会工作科、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科、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科、养老服务科、人事科、未成年人保护协调科(儿童保障科)。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504.3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95.98万元,增长24.49%。主要原因是新设单位遂宁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的经费纳入市民政局预算以及设备购置经费项目、社会组织能力提升、民政事业管理服务、社会组织星级评定资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养老服务质量提升、福利彩票公益金、康辅工程项目、社会组织管理与服务、社区治理“陸邻家园”自治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春节慰问经费、全市城乡社区现代化治理专题培训经费、遂宁慈善大会设计氛围营造及制作经费、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招募工作经费、2023年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中央基建投资等项目预算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504.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0.27万元,占81.7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4.09万元,占18.22%;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50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7.33万元,占60.98%;项目支出587.03万元,占39.02%;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504.3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95.98万元,增长24.49%。主要原因是新设单位遂宁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的经费纳入市民政局预算以及设备购置经费项目、社会组织能力提升、民政事业管理服务、社会组织星级评定资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养老服务质量提升、福利彩票公益金、康辅工程项目、社会组织管理与服务、社区治理“陸邻家园”自治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春节慰问经费、全市城乡社区现代化治理专题培训经费、遂宁慈善大会设计氛围营造及制作经费、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招募工作经费、2023年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中央基建投资等项目预算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0.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78%。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9.74万元,增长12.81%。主要原因是新设单位遂宁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的经费纳入市民政局预算以及设备购置经费项目、社会组织能力提升、民政事业管理服务、社会组织星级评定资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养老服务质量提升、社会组织管理与服务、社区治理“陸邻家园”自治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春节慰问经费、全市城乡社区现代化治理专题培训经费、遂宁慈善大会设计氛围营造及制作经费、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招募工作经费、2023年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中央基建投资等项目预算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0.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4万元,占0.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2.83万元,占94.52%;卫生健康支出19.72万元,占1.60%;住房保障支出41.28万元,占3.3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230.27万元,完成预算96.6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支出决算为6.44万元,完成预算99.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59.75万元,完成预算95.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据实测算发放以及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92.48万元,完成预算99.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服务质量提升项目资金部分未使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支出决算为62.49万元,完成预算99.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会组织管理与服务项目资金据实支付,少量结余。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支出决算为9.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0.64万元,完成预算97.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据实测算发放及报销。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完成预算95.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据实测算发放及报销。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6.68万元,完成预算94.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职工工资基数,据实测算及缴纳。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05.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支出决算为75.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8.5万元,完成预算92.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职工工资基数,据实测算及缴纳。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21万元,完成预算88.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职工工资基数,据实测算及缴纳。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1.28万元,完成预算93.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职工工资基数,据实测算及缴纳。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7.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88.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8.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39万元,完成预算99.90%,较上年度增加3.4万元,增长48.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万元,占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9万元,占23%。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2.04万元,增长34.23%。主要原因是新设单位遂宁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的经费纳入市民政局预算以及疫情放开,正常开展公务活动。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市民政局机关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社会救助和儿童保障、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社会组织管理与社会工作、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管理等民政事务管理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9万元,完成预算99.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1.36万元,增长132.04%。主要原因是疫情放开,正常开展公务活动。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39万元,主要用于市外相关部门来遂宁交流学习、专题研讨、检查指导等接待工作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15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3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做“十三五”兜底服务设施审计0.06万元、接待晚霞报工作人员开展新闻采编工作0.07万元、接待巴彦淖尔市民政局考察学习社会救助工作0.22万元、接待甘孜州民政局考察学习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及运行管理0.15万元、接待民政部儿童福利司莅遂调研儿童福利及收养工作0.09万元、接待达州市民政局学习考察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0.10万元、接待省厅开展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实地评估工作组0.08万元、接待省民政厅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调研第二届公益创投大赛项目实施及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运营情况0.06万元、接待全省儿童福利暨“明眸皓齿 正心立身”健康工程现场推进会0.19万元、接待民政厅调研残疾人福利工作0.09万元、接待四川省养老服务发展协会老年用品及技术专委会调研遂宁市老年用品应用及养老用品产业发展情况0.06万元、接待德阳市民政局考察学习养老服务工作0.12万元、接待省民政厅指导四川省首届老年文化艺术节启动仪式筹备工作0.13万元、接待省民政厅指导全省民政系统办公室工作培训班等备工作0.08万元、接待民政部儿童福利司莅遂调研儿童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0.10万元、接待资阳市民政局考察学习福利彩票销售爱心亭项目0.09万元、接待雅安市民政局赴遂宁考察学习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开展情况0.15万元、接待四川省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来遂调研民政信息化建设和核对工作0.09万元、接待广元市民政局考察学习城市坟墓搬迁工作0.09万元、接待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考察市救助管理站救助功能布局、数字化救助业务平台建设、救助寻亲、医疗救治、未成年人工作、社会力量参与、社区三级救助网络建设、跨省护送返乡、返乡安置、救助机构开放日活动、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街面巡查机制、救助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先进做法和经验0.14万元、接待省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领导小组办公室到遂宁调研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0.09万元、接待四川省民政厅益西达瓦厅长一行莅遂调研民政工作0.10万元、接待省厅殡葬调研0.08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0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遂宁市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39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13.3万元,增长11.56%。主要原因是新设单位遂宁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的经费纳入市民政局预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遂宁市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遂宁市民政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设备购置经费项目、社会组织培育孵化项目及公益创新实践(购买服务)、社会组织能力提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运行、民政事业管理服务、社会组织星级评定资金、 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专班经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社会组织管理与服务、社区治理“陸邻家园”自治项目、养老服务质量提升等11个特定目标类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2个特定目标类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转移性项目3个,部门项目19个),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4个特定目标类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22个特定目标类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指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指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指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支出,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照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指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2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2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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