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四川省遂宁市民政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4年8月22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一、部门职责
1.拟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牵头拟定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定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定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拟定全市婚姻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拟定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措施、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拟定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定全市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定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0.拟定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按权限负责涉外儿童收养审核申报工作。
11.组织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定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依法依规负责全市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众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7.与市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龄健康工作。
二、机构设置
市民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其中遂宁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纳入遂宁市民政局预算。
纳入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遂宁市民政局
2.遂宁市老年大学
3.遂宁市民康医院
4.遂宁市儿童福利院
5.遂宁市社会福利院
6.遂宁市救助管理站
7.遂宁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
8.遂宁市低收入家庭认证中心
9.遂宁市社会组织和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10.遂宁市殡葬服务中心
11.遂宁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纳入遂宁市民政局预算)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8916.7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016.76万元,下降17.51%。主要变动原因是市民康医院专项债资金较上年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8916.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66.4万元,占28.9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19.95万元,占13.85%;事业收入9224.57万元,占48.76%;其他收入1605.79万元,占8.49%。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8916.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24.22万元,占68.85%;项目支出5892.48万元,占31.15%。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086.3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882.09万元,下降37.65%。主要变动原因是市民康医院专项债资金较上年减少、市社会组织和社区治理服务中心项目资金减少等。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6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6%。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34.09万元,增长8.63%。主要变动原因是市民康医院医疗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6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4万元,占0.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34.6万元,占68.32%;卫生健康支出1572.03万元,占28.76%;住房保障支出153.33万元,占2.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 支出决算为6.44万元,完成预算99.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据实报销招商引资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59.75万元,完成预算95.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信息变动、严控会议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92.48万元,完成预算99.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据实支付项目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66.16万元,完成预算85.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社治中心因机构改革,导致社区治理能力“四库”建设及运用项目资金执行率较低。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支出决算为9.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0.64万元,完成预算97.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据实支付各项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完成预算95.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信息变动。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4.28万元,完成预算97.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信息变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2.5万元,完成预算97.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信息变动。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3.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16.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支出决算为202.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支出决算为118.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 支出决算为377.43万元,完成预算99.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殡葬服务中心人员一名职工本年驻村,部分经费未使用。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支出决算为668.4万元,完成预算93.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社会福利院物业管理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市民康医院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结余,市低收入家庭认证中心、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市儿童福利院人员经费结余。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项):支出决算数24.98万元,完成预算33.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老年大学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50万元本年未使用。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84.8万元,完成预算99.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信息变动。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支出决算为910.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6.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51.18万元,完成预算72.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民康医院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项目资金部分结转2024年使用。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8.5万元,完成预算92.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信息变动。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2.55万元,完成预算96.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信息变动。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72.41万元,完成预算97.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老年大学人员信息变动。
25.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0.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53.33万元,完成预算94.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信息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29.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22.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0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4.59万元,完成预算89.68%,较上年度增加6.7万元,增长24.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相关规定,厉行节约,控制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3万元,占81.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29万元,占18.18%。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3万元,完成预算89.8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3.4万元,增长13.65%。主要原因是新增遂宁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正常开展公务活动。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3辆、载客汽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3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市民政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社会救助和儿童保障、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社会组织管理与社会工作、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管理、殡葬及社会流浪乞讨救助、婚姻收养、未成年人保护等民政事务管理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6.29万元,完成预算88.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3.3万元,增长110.73%。主要原因是正常开展公务活动。其中:主要增长的单位有市民政局、市低收入家庭认证中心、市社会福利院、市老年大学、市救助管理站、市儿童福利院、市社治中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29万元,主要用于市民政局、市老年大学、市救助管理站、市低收入家庭认证中心、市社会福利院、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市儿童福利院、市社治中心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58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6.2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市民政局支出2.3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做“十三五”兜底服务设施审计0.06万元、接待晚霞报工作人员开展新闻采编工作0.07万元、接待巴彦淖尔市民政局考察学习社会救助工作0.22万元、接待甘孜州民政局考察学习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及运行管理0.15万元、接待民政部儿童福利司莅遂调研儿童福利及收养工作0.09万元、接待达州市民政局学习考察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0.10万元、接待省厅开展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实地评估工作组0.08万元、接待省民政厅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调研第二届公益创投大赛项目实施及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运营情况0.06万元、接待全省儿童福利暨“明眸皓齿 正心立身”健康工程现场推进会0.19万元、接待民政厅调研残疾人福利工作0.09万元、接待四川省养老服务发展协会老年用品及技术专委会调研遂宁市老年用品应用及养老用品产业发展情况0.06万元、接待德阳市民政局考察学习养老服务工作0.12万元、接待省民政厅指导四川省首届老年文化艺术节启动仪式筹备工作0.13万元、接待省民政厅指导全省民政系统办公室工作培训班等备工作0.08万元、接待民政部儿童福利司莅遂调研儿童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0.10万元、接待资阳市民政局考察学习福利彩票销售爱心亭项目0.09万元、接待雅安市民政局赴遂宁考察学习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开展情况0.15万元、接待四川省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来遂调研民政信息化建设和核对工作0.09万元、接待广元市民政局考察学习城市坟墓搬迁工作0.09万元、接待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考察市救助管理站救助功能布局、数字化救助业务平台建设、救助寻亲、医疗救治、未成年人工作、社会力量参与、社区三级救助网络建设、跨省护送返乡、返乡安置、救助机构开放日活动、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街面巡查机制、救助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先进做法和经验0.14万元、接待省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领导小组办公室到遂宁调研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0.09万元、接待四川省民政厅益西达瓦厅长一行莅遂调研民政工作0.10万元、接待省厅殡葬调研0.08万元;市老年大学支出0.7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德阳老年大学0.12万元,四川老年大学协会相关领导2次0.23万元,接待青海老年大学0.13万元,接待眉山老年大学0.15万元,接待绵阳老年大学0.1万元。市救助管理站接待各地救助管理站护送对象来站或来站交流学习等救助业务活动开支2.08万元,包括接待重庆、湖南、上海等省外各救助管理机构以及达州、乐山、巴中、南充、德阳等省内各地市救助管理站等;市低收入家庭认证中心支出0.0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四川省低收入家庭认证指导中心0.09万元;市社会福利院支出0.0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同行业单位业务交流活动开支用餐费0.09万元;市儿童福利院支出0.6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地市州儿童福利院执行公务及四川省民政康复医院开展业务用餐费用;市社治中心支出0.0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西华大学餐费0.08万元;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支出0.1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贵州民政厅一行调研用餐费用。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19.9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市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39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13.3万元,增长11.56%。主要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纳入市民政局预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市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46.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79.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7.52万元。主要用于市老年大学采购空调等,市民康医院设备配置、为病床提供氧气,医院安全保卫、安全守护、消防排查、突发事件处置等服务,职工、住院病人食材供给及就餐服务,提高处方开具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市民政局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市本级城市特困人员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文化娱乐、心理护理等服务工作以及全市养老服务工作等。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专班经费、民政事业管理服务、养老服务质量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养治康教等4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2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50个,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7个特定目标类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市民政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市本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绿色惠民殡葬补助资金、老年人福利补贴、2023年市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市民康医院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市民康医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市民政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2.29分,绩效自评综述:人员类支出绩效目标实现较好,及时足额发放工资、津贴、绩效,购买社保及公积金等;运转类支出绩效目标实现较好,保障了民政系统日常运转;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资金效益有效发挥。市本级财政社会救济救助补助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各项指标已完成,预算执行率100%;绿色惠民殡葬补助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实施及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预算执行率100%;老年人福利补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98分,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各项指标已完成,预算执行率99.27%;2023年市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预算执行率100%;市民康医院老年养护院建设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05分,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按质按量竣工并完成交付,为全市医养结合、助力养老产业提供发展;市民康医院综合大楼建设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76分,绩效自评综述:按质按量竣工并完成交付,为全市精神卫生医疗提供强而有力的保障。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
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应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如金保工程、社会保障卡建设和运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等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指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反应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指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照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用。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指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指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指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8.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指专门收治精神病人医院的支出。
29.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指除该款其他项以外的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30.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31.卫生健康(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2.卫生健康(类)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3.卫生健康(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指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34.卫生健康(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项):反映其他用于医疗救助方面的支出。
35.卫生健康(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指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36.卫生健康(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指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37.卫生健康(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遂宁市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2:遂宁市民政局2023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