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10-10 15:2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八届8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如下: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826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620元/月。

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全市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1074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806元/月。

调整后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2025年7月1日起执行,补发金额按照新核定的补助水平增加额执行。本通知有效期2年,如国家、省有新规定,从其新规定。

遂宁市民政局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遂宁调查队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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