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园区民政事务局:
现将《遂宁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清理村(社区)证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借鉴学习成都市清理村(社区)证明经验做法,确定专人做好涉及民政类村(社区)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认真填报“遂宁市村(社区)证明事项清理自查表”,并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于7月19日上午12:00前将自查表纸质和电子档报送至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联系人:陈秋艳,联系电话:2325613,邮箱:1051158378@qq.com。)
附件:《遂宁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清理村(社区)证明的通知》
遂宁市民政局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