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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级验收小组对各区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检查验收的通知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7-03-03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区县(园区)二普办:

      遂宁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市级验收工作已完成了第一阶段任务,为了保证验收质量,经研究决定,计划于3月7日-3月8日到各区县二普办对档案资料收集情况、入档归卷情况、制度建设情况、资金分配及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验收。通知如下。

      一、具体安排

      3月14日上午:

      被验收单位:安居区;市验收组人员:甘志强、王学刚、市档案局一人,外业公司一人。

      3月14日下午:

      被验收单位:船山区(包含两园区);验收组人员:甘志强、王平兴、王学刚、尹从华、市档案局一人,外业公司一人。

      3月15日上午:

      被验收单位:射洪县;验收组人员:周红雁、李建荣、曾纪东、市档案局一人,外业公司一人。

      3月15日上午:

      被验收单位:蓬溪县;验收组人员:邓 艳、谢党恩、蔡 林、市档案局一人,外业公司一人。

      3月15日下午:

      被验收单位:大英县;验收组人员:邓 艳、彭玉华、马继清、谢党恩、蔡 林、市档案局一人,外业公司一人。

      二、要求

      1.请各区县切实按民政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项目标准化验收表》作好准备,并对照自查打分,自查打分表交市验收组。

      2.各市级验收组成员认真检查验收,严格验收程序,对照验收标准,清理查找存在的问题,绝不走过场。

      遂宁市第二次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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