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客观评价民政专项目的实施成效,根据《遂宁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民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遂民发[2018]6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委托第三方实施2018年民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拟定项目资金6万元。按照遂宁市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面向全市社会力量公开招募受托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18年民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二、主要内容
(一)绩效评价范围
1、2017年“困难群众救助”项目;
2、2017“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项目。
(二)绩效评价产出
1、2017“困难群众救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2017“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工作安排
1、签订委托协议后一周内,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绩效评价方案,提交遂宁市民政局审定。
2、项目绩效评价期为2018年9月-10月,应严格按照绩效评价方案实施绩效评价,并接受市民政局和社会监督。
3、
三、资质要求
(一)在工商或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社会力量;
(二)具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制度、社会声誉;
(三)具有执行委托事项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条件;
(四)具有实施项目绩效评价相关经验,能提供承担项目绩效评价的成功案例;
(五)承担过政府购买委托同类项目的机构优先。
四、报名方式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申请,并于2018年8月17日下午5点前提交相关材料,加盖公章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邮寄或送达指定地址。
(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项目绩效评价方案,应包括:绩效评价对象与内容、绩效评价方法与技术、绩效评价程序与时间安排、绩效评价团队及人员资质、绩效评价经费预算等。
2.机构资质附件材料,应包括:机构登记证书、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的提供新的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原件备查),机构简介、实施相关项目简介、曾实施的项目绩效评价成功案例。
(三)工作流程
报名截止后,市民政局组织开展评审,择优确定第三方绩效评价机构。由市民政局与第三方绩效评价机构签订委托协议书,并根据要求修改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方案,启动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五、联络方式
联系人:遂宁市民政局办公室
电话: (0825)2325617
地址: 遂宁市船山区环岛商务中心7505室
遂宁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