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相关社会组织:
现将遂宁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遂宁市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
2017年7月13日
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一、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坚持周学月讲学习制度,学习日可串不可占,特殊情况学习日时间可减少。
三、学习方式要灵活多样,分散与集中,自学与专题讨论相结合,用不定期考试、汇报学习心得等形式推动和促进学习。
四、政治理论学习要做到年有计划,月有安排,支部有记录,个人有学习笔记。
五、对集中学习实行考勤制度,因事和公出不能加强集中学习的,要事先请假并自觉补课。
六、把政治理论学习纳入党员考核之中,考学、考绩有机结合,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
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议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每年至少组织1次党课。
2.党小组会议主要内容是:学习党内文件和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先进党员的事迹,交流工作经验,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议主要内容是:分析研究党建工作新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决定如何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工作和要求,研究部署工作。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工作要求,讨论通过单位党组织学期工作计划,交流工作经验,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部署党的有关工作。党课的主要内容是:对党员进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宗旨、纪律、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势任务教育,进行党的知识学习和教育。
3.为保证“三会一课”的效果,要做到计划周密,准备充分,内容丰富,形式灵活。要做好活动记载,加强指导和检查,保证时间,保证人员,保证质量。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各级党组织每年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工作。
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严肃认真,不走过场。民主评议党员要紧密结合组织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党章和党的方针、政策对党员的具体要求。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针是:坚持正面教育,坚持自我教育,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标准是: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增强,党员队伍的纯洁性有所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得到加强。
四、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
1.党员是否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党员是否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能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
4.党员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党员是否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各项制度和纪律。
五、民主评议党员要因人而异,找准问题,总结经验教训,落实整改措施,对优秀共产党员要进行表彰、宣传;对发挥先进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总支、支部班子和党员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二、民主生活会的原则是:遵循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认真学习践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交流工作经验,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增进团结和凝聚力。
四、民主生活会的形式要灵活,如专题生活会,讲评式生活会,学先进找差距生活会、汇报式生活会、交流式生活会、议政式生活会、过党龄生日式生活会等。创造宽松的氛围,使党员干部、党员以轻松愉悦的心情,畅所欲言。
五、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和人员要保证,各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日期和议题提前半个月报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办公室,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报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办公室同意。因故缺席的人员要提交书面发言并列入会议记录。要开高质量的会议,讲求实效,解决实际问题。民主生活会的内容要紧紧围绕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提出的具体要求和单位工作实际,
六、民主生活会后10日内向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报送会议情况和会议记录的书面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党建工作评估制度
一、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对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每年组织一次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二、评估的方法是:听取单位党建工作汇报,查阅党建工作材料(含音像资料),问卷调研、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谈话。
三、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的单位,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将予以表彰;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将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单位或个人一年内评选先进的资格。
四、党建工作评估采取单位自评和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评估有机结合。各级党组织要重视自评工作,通过自评,进一步加强单位党建工作。同时紧紧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加强领导,扎实工作,为单位中心工作服好务。
五、党建工作评估,既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又要做到严肃认真,扎扎实实,不走过场。
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一、了解掌握单位党组织的组织状况,提出加强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抓好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三、负责评选先进、民主评议党员和对党员目标管理考核。
四、负责发展党员的日常工作,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和考察,组织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一、了解掌握党员和教职工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建设的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组织好党员的学习。系统地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形式要灵活多样,保证学习质量。
三、通过会议、研讨、宣传版报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协助书记开展日常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活跃党员生活,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纪律检查委员工作职责
一、了解掌握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情况,及时向组织反映,协同有关部门调查党员违纪案件。
二、负责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三、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受理党员申诉、控告的情况。
四、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处分的具体工作,教育帮助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
总支、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一、定期主持召开总支、支部委员会和全体党员大会。组织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工作要求,研究安排总支、支部工作,及时将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提交总支、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负责组织制定总支、支部工作计划,并检查工作计划和总支、支部决议执行情况。负责组织总结年度党组织工作总结、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
三、注意了解、掌握党员和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并和行政领导沟通协调。
四、负责定期组织开好总支、支部民主生活会,组织好党建活动,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五、负责与社区党组织联系,了解掌握党员在社区的表现情况,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加强总支、支部委员会思想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各委员的作用。总支、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代行书记职责。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一、各级党组织每年要对党员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于每年的1月中旬前报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办公室。
二、各级党组织要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建立考核目标,在考核目标的制定上要充分坚持党员标准的先进性;考核目标的现实性;坚持以“硬性指标”为主,避免模糊语言。
三、在制定党员考核目标的同时,要制定出严密、准确的目标考核标准,明确目标的数量要求,质量标准,使党员明确目标和考核标准,做到心中有数,努力去达到目标。考核目标和考核标准要简明清晰,易于操作。
四、考核办法可采取党员对自己的工作实绩进行自我鉴定,然后民主评议,党小组、党支部、总支在党员自我鉴定、民主评议的基本上分别做出考核结论。
五、党员目标考核要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机结合,考核的结果要与评优、晋职、奖金挂钩,考核结果要填入考核表中,存入党员档案。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党委、总支、支部委员每人联系一个支部或小组,每名党员至少联系两名群众(或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下同)。
二、党员联系群众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一是了解思想、工作情况和对党组织的意见、建议。二是传经带路,党员把自己的工作经验传授给联系群众。三是和联系群众互动式研讨,帮助出主意,想办法提高业务能力。四是排忧解难,为联系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三、各级党组织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党员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问题,交流工作经验,表彰先进。
四、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要纳入党员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认真考核,不断完善,要发挥党员联系群众的重要作用,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五、拓宽党员联系群众的渠道,通过党员的先锋作用,带动和影响群众一道工作,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激发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要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做到有计划、有组织、严肃认真。
二、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标准发展党员,要把有入党愿望,政治上要求进步,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工作表现突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的入党积极分子及时发展为党员。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切实把住发展党员的“入口关”,切实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注重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把思想品质优良的优秀人才吸收到党组织中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为党组织增添生机与活力。
四、要认真按照党的章程办事,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对违反党章规定,采取弄虚作假的不正当手段发展党员的,对主要责任者,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党员管理教育制度
一、党员每半年要以书面的形式向单位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明确工作目标。
二、党组织根据党员的工作表现和书面汇报材料,每半年至少同党员谈一次话,深入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并通过党员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单位工作以及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意见和要求,对于党员的正确意见能够采取有效措施实施。
三、党员要积极参加党组织的活动,对于参加活动不主动、不积极、不认真的要予以批评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批准。
四、对调动工作的党员要按时接转组织关系。外出三个月以上的党员,开党员证明信;外出超过六个月的党员开正式组织关系。
党员缴费制度
一、按时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在一般情况下,党员必须亲自向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本人交纳党费确有困难,如生病、外出,方可允许他人转交。
二、在一般情况下,党员应按月交纳党费,要认真执行中央关于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不可以少交,自愿多交不限。
三、新党员的党费应以上级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的日期开始交纳。原是共青团员的预备党员,预备期内,可以只交党费,不交团费。
四、党员因公出差或因事外出、出境等,本人按月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可以允许提前交纳或回单位后补交。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按党章规定视为自行脱党,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单位党组织同意后,报市社会组织党委批准。
五、对于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期交纳党费,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予以除名,单位党组织同意后,报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批准。
六、要按时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定期分析党员思想动态制度
一、对党员思想政治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要纳入党组织重要工作内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对党员思想政治状况进行分析,要全面细致,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不走过场。
三、对党员思想政治状况进行分析,要形成材料,作为组织掌握,不向党员个人公布。
四、对党员思想政治状况进行分析中发现的问题,单位党组织要及时分析研究,制定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五、对党员思想政治状况进行分析,要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核制度
一、正确掌握入党积极分子标准,及时把那些政治觉悟较高,思想素质较好,愿意用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自觉申请入党的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要大力发展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既要坚持标准,又要宽严适当,不能保守。
二、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由党小组推荐、经党支部讨论决定。党支部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要指定专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并定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
三、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如党日活动,听党课和优秀共产党员事迹报告会,党员大会等。要给入党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实践中锻炼提高。对一般培养对象,重点培养对象和当年发展对象要进行不同层次的培养工作。
四、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要定期分析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他们提出具体要求,尽快成熟。
五、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具体包括以下内容: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本人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要定期整顿积极分子队伍,对那些不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应及时调整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党日活动制度
一、党日活动一般以支部为单位,每两周一次,特殊情况可每月一次。要保证党日活动时间,不能任意取消。
二、党日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报告和文件,学习、交流先进党组织和党员的事迹,结合实际研讨支部工作计划,研究支部建设的重要问题,报告支部工作。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开展组织生活,处理党务工作。
三、要做好党日活动的准备工作,科学安排、计划周密、准备充分。活动内容要相对稳定,保持系统有序。
四、党日活动的形式要灵活,克服过于严肃呆板,注意提高党日活动的实效性和吸引力。
五、开展最佳党日评选活动,最佳党日的评选要注意三个问题:一是有的放矢,突出党日活动的思想性;二是形式多样,增强党日活动的生动性;三是抓“结合点”,提高党日活动的渗透性。最佳党日评选活动要做为常规性工作,年年都要组织,常抓不懈,抓出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