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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民政局关于报送 《遂宁市民政局2023年“遂州英才”考核招聘面试考核工作方案》的函

    来源:遂宁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4-10 10:0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做好2023年“遂州英才”考核招聘面试考核工作,根据工作要求,现将《遂宁市民政局2023年“遂州英才”考核招聘面试考核工作方案》报送贵局,请予审核。

     

    附件:遂宁市民政局2023年“遂州英才”考核招聘面试考核工作方案


    遂宁市民政局

    2023年4月10日

    附件

     

    遂宁市民政局

    2023年“遂州英才”考核招聘面试考核

    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遂州英才”考核招聘面试考核工作,保证面试客观、公平、公开、有序进行,根据《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市人发〔2006〕59号)、《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及管理暂行办法》(遂人社发〔2011〕45号)、《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遂宁市“遂州英才”考核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坚持专业技术测试与综合能力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面试考核工作,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面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负责研处面试过程中发生的一些不可预见和特殊情形的处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维强

    副组长:罗鸿云、黄  涛

    成  员:聂  红、廖晓华、黎  智、王  静、黎  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院人事科,负责面试具体工作。

    三、考核招聘岗位和数量

    专业技术人员1名。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

    2.专业要求:临床医学专业。

    3.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命题制卷

    此次面试考核采取自主命题的方式,整个命题制卷过程在市纪委监委、市民政局的指导及纪检人员的全面监督下进行。试题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按时按规定封存、运送。

    六、面试方式

    此次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等。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记分,根据考官设置,如设七位考官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如设五位考官将直接取平均分。

    七、面试考核时间

    (一)面试考核日期:2023年4月22日

    (二)具体时间安排

    1.签到抽签:下午02:00—02:30

    2.面试考核:下午02:30—04:00

    八、面试考核地点

    (一)遂宁市民康医院一期门诊大楼(经开区西宁大道199号)。

    (二)考室设置

    面试室

    门诊4楼会议室

    候考室

    门诊4楼电教室

    九、面试流程

    (一)现场面试人员在候考室签到、按分组及报考岗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随身物品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二)签到、抽签后按分组及抽签顺序,跟随引领员到面试室参加面试。

    (三)面试结束后跟随引领员至休息室等候成绩通知。

    (四)接到成绩通知后,应试人员领取随身物品后自行离开。

    十、考官及工作人员设置

    (一)考官五至七名,由市民政局领导、院主要领导、相关科室的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应试人员进行考核评分。

    (二)计时员一名,负责面试计时工作。

    (三)计分员一名,负责统计汇总考官评分工作。

    (四)监督员一名,负责对面试全过程的监督。

    (五)引领员一名,负责应试人员的引领。

    (六)候考室、休息室各设工作人员一名,负责相关工作。

    十一、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按指定方式办理面试考核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应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面试考核,未携带证件或证件不合规者不得参加面试考核。

    (三)因故不能参加面试考核或面试考核时因自身原因不能继续进行的,视同自愿放弃面试考核。

    (四)面试期间,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其它任何用品进入考室,已带物品按要求统一存放在指定位置。

    十二、其他事项

    (一)此次面试考核工作将在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组及市民政局的全程监督及指导下进行,确保面试过程公正公平公开,面试结果真实准确有效。

    (二)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及待遇、纪律与监督按《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遂宁市“遂州英才”考核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规定执行。

    十三、本方案由2023年“遂州英才”考核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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