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市直园区民政事务(社会事业)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2023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遂宁市民政局
2023年2月24日
2023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民政工作总体思路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抓好2023年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地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以四川民政事业“583”发展架构为统揽,坚持“提质增效年”主题,按照“+五社联动”工作模式,围绕“十个突出”,坚持遂宁民政事业“12345”工作思路,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开展“对标跨越、提质提速、赶超进位”行动,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民政工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奋力推动遂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遂宁开好局起好步贡献民政力量。
一、突出党的建设统揽引领,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1.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牢固树立民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意识,完善坚持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谋划民政发展、制定民政政策、部署民政工作,引导全市民政系统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遂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2.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增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持之以恒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常态长效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按要求开展主题教育,强化民政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
3.自觉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坚持知行合一,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到民政工作各领域全过程,按照局党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坚决扛起新使命 踔厉奋进新时代”工作方案》部署安排,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认真开展干部轮训、“每月一讲”、讲党课等,引导党员干部完整、准确、全面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紧扣促进共同富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等重点任务,创新性创造性开展民政工作,全力推动各项决策部署在全市民政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4.务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抓党建促业务、抓机关带系统,深化“五好”党支部创建,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增强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创建遂宁民政特色党建品牌矩阵。全面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质量,推进抓党建促改革发展、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战斗堡垒。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把政治要求贯穿到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各方面,树立以实干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鲜明导向,大力弘扬民政“孺子牛”精神,增强干部斗争精神、斗争本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打造一支能堪当发展重任的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铁军。
5.坚持不懈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十项规定实施细则,坚决杜绝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民政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强化廉政风险排查防控,高质量开展内部审计,持续深化巡察、审计、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反馈问题整改和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殡葬、婚姻等领域问题治理,严肃查处有关违纪违法问题,以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确保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二、突出共同富裕目标导向,织密扎牢基本民生保障网
6.持续推进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深化大英县“全国困难家庭救助帮扶综合评估”试点成果,总结分档分类救助工作经验,加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能力建设,扩展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比对范围,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强化低保扩围增效。根据全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适时提高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一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异。加大对非本地户籍人口临时救助力度。做好社会救助救济对象补助发放和动态管理。
7.持续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全面应用遂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拓展功能应用。加强与乡村振兴部门数据信息共享和研判分析,提升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能力。健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措施,制定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推动专项救助向低收入人口覆盖扩展。落实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8.提升社会救助综合服务能力。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统筹协调,适时优化议事协调机制。强化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持续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探索“物质+服务”救助方式。提升县乡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积极推动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积极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持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综合治理,巩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和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整治成果。做好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工作。
9.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安全运行监管,强化照料护理、救助寻亲、落户安置和源头治理。开展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探索救助管理工作区域中心试点,完成救助管理机构能力提升行动任务。做好平安遂宁建设重点人群组工作。
10.加强残疾人福利保障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落实重度残疾人及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提标政策。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一件事一次办”。做好涉及残疾人“两项补贴”审计发现问题“回头看”。持续开展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和社会化照护服务,完善全市困难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机制。实施“康辅工程”公益助残项目。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实施“精康融合行动”和“社区康复驿站”提升行动,争取社区康复站点建设项目,推广实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规范》,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覆盖率和服务精准率。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服务,支持市民康医院争创三级精神专科医院。
三、突出养老服务普惠均等,完善升级老有所养幸福圈
11.实施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建立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出台《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落实全省《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指南》,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探索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实施“爱·惠·家”优化孤寡老人服务行动和失能老人照护行动,建立孤寡老人动态信息库,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全面提升保障水平。发挥老年用品展示体验场所作用,提供老年用品和智能穿戴设施设备展示、租赁、售卖服务。深化成渝地区区域内养老服务合作,组织和参加第五届中国(四川)国际养老服务业暨养老产业博览会。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参加四川省首届老年文化艺术节。
12.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协调推进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补齐工作,建设一批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完善城市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整合资源发展老年教育、老年助餐、智慧养老、国有企业养老等多种模式,创建全省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提升居家社区养老质量。
13.实施农村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调优建优养老服务设施,加快推进县级失能老人养护院项目建设,加强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推动中心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增强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护理功能,撤并远散弱小的农村敬老院,结合精品示范村建设打造村级互助养老服务点,实现县有养护院、片有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村有互助养老服务点,进一步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三级网络。
14.实施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划分,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提升和《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国家标准达标工作,严格执行《遂宁市养老服务领域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试行)》。发挥遂宁市养老服务局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推进养老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完善养老服务领域综合监管、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体制,提升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构建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养老服务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和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常态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活动。
15.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行动。落实养老机构服务人员一次性岗位补贴和养老护理员从业年限补贴制度。开展养老服务专题培训,实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举办全市第三届养老护理技能大赛,组织开展敬老爱老孝老评选活动。持续开展全省老年志愿服务试点,探索互助养老模式,培育老年志愿服务品牌。
四、突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筑牢呵护健康成长防护墙
16.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积极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机制作用,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实体化运行,统筹推进“六大行动计划”和“校外安全、心理健康、防侵害”三大专项行动,持续推动《遂宁市预防未成年人被侵害二十条防控措施》有效实施。加强基层未成年人保护“一中心一站一点”阵地建设。推动市县两级设立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基金。探索建立社会工作参与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开展全市未成年人保护系列宣传活动。
17.提高儿童福利关爱水平。强化儿童福利机构档案建设,实施“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全面提升市儿童福利院“养、治、康、教、社”一体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收养登记规范化管理,持续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等项目。强化特殊困难儿童基本保障和关爱服务,加强特殊困境儿童“1+1”结对关爱帮扶等工作。
五、突出基层治理创新赋能,推动城乡治理“深耕善治”
18.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创新实践。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推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在28个村(社区)开展基层群众自治试点。规范撤销村民委员会改设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开展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行动,完善“四议两公开”运行机制,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效。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持续为村(社区)减负。
19.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加强基层群众活动阵地建设,配合完成老旧村级活动阵地改造。持续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网络,优化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布局,促进村级各类服务设施功能差异互补、内容衔接配套。持续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配合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着力打造一批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区样板,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社区服务功能。
20.实施城乡社区治理优化提升行动。践行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持续完善“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科技赋能”的城乡社区治理新框架,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六大机制”。支持船山区创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安居区创建省级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实验区、射洪市创建省级社区治理服务创新实验区。做好省市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示范行动收官,指导蓬溪县有序推进第三批省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坚持“补短板、提能力、创特色”思路,突出“四新”“四有”要求,统筹整合各层级、各部门治理资源,深化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践,争创一批省级基层治理示范街道、示范社区,“以点带面”提升全市城乡社区治理整体水平。持续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持续开展智慧社区试点工作。做好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系统数据管理,推动市“三社系统”功能升级。联合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
六、突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凝聚服务社会发展新合力
21.优化社会组织登记和发展环境。坚持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全面落实“四同时、三同步”社会组织登记工作要求。优化社会组织登记流程,设立社会组织登记接件窗口,进一步优化《社区社会组织培育“育苗计划”工具包》。落实民政部、民政厅工作部署,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综窗开展社会组织登记业务,提升登记审批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推进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实战化改革和实体化运行,巩固党建“百日攻坚”成果,加快成熟行业、重点领域及新成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覆盖,进一步引导社会组织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社区治理,健全“五社联动”工作机制和作用发挥机制。有序探索社会组织协商,配合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推进市域四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统筹强化乡镇(街道)和社区两级孵化基地功能建设。
22.促进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和作用发挥。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流程,结合社会组织党组织星级评定和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年检年审、提醒约谈、报告监督、议事规则、选举程序和内部监督等工作。落实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和“十四五”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规划,引导社会组织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发挥积极作用。着力提升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服务功能,围绕基层治理、公共服务和乡村振兴,健全社区社会组织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推进乡镇(街道)建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双千工程”、社区社会组织助力社区“善治”计划。动员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扩大内需、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民生保障、基层治理和社会服务,持续实施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参与乡村振兴示范项目。
23.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持续实施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等五个专项行动,巩固深化“打非治乱”专项行动成果,常态化加强联合执法。加大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力度,推动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全覆盖。健全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制度、社会组织约谈机制。坚持分类指导、协同监管,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加强社会组织规范运行监管。严格落实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制度。做实“云上监管”,平台数据共享。
七、突出区划地名资源优势,主动服务区域共进促发展
24.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的意见》精神,健全党委领导行政区划工作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区划调整部门联审机制。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五区共兴”“区域共进”等战略部署,加强战略性系统性前瞻性研究,拟制全市行政区划规划思路。严格依法审核行政区划调整申报事项,进一步规范政府驻地迁移管理。做实两项改革后续工作,开展改革调整效果监测评估。
25.创新抓好地名界线管理。支持各地开展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试点,认定一批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争取更多地名文化纳入《地名天府》电视节目宣传推广,传承保护和挖掘弘扬地名文化。扎实开展国家地名信息库系统数据常态化更新工作。指导大英县开展乡村地名服务试点工作,打造县级地名文化展示馆,深化乡村地名信息服务和成果应用。做好第五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推进平安边界建设,营造和谐稳定边界地区环境。
八、突出慈善社工事业争优,擦亮慈善公益之都金招牌
26.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建立遂宁市社区慈善服务治理体系,引导、支持更多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推动全市30%以上的城市社区和有条件的中心村设立社区慈善基金,推动设立未成年人保护、乡村振兴、文化振兴等一批专项基金。开展第四届“四川慈善奖”推荐工作。高效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省级、市级试点工作。总结推广“掌上慈善汇”运用平台,推动慈善基地、空间、场景、文化等服务阵地建设,打造慈善镇街、地域等名片,初步构建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体系。开展慈善组织规范化治理,推动慈善组织按期依法换届。实施慈善人才培育计划,提升慈善从业人员组织管理、慈善募捐、项目运作等能力,支持发展慈善信托,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遂宁慈善品牌项目。加强慈善活动监管,发挥慈善会行业、枢纽、平台作用,带动增强全市慈善组织能力。指导做好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27.强化社工服务体系建设运行机制。以城乡社区治理优化提升行动为载体,巩固四级社工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支持安居、大英等地开展城乡社区治理优化提升行动试点,建强县(市、区)、街道(乡镇)、村(社区)县域三级社工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贡献水平。完善社工岗培养、使用、考核和激励机制,常态化开展遂潼社工服务、督导和联动。推广“三单三库一基金”工作法,继续推动乡镇社工站与志愿服务站、未保站“多站融合”的发展机制,助推新时代文明实践。加强社工服务项目管理,推动打造特色社工站点,开展示范社工站创建评选,推进高层次社工专业人才培养。
28.推进志愿服务工作提质增效。指导各地做好“乡约银行”“时间银行”摘牌更名和优化提升工作。全覆盖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打造遂宁民政特色志愿服务品牌,健全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和平台,推动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与社工服务体系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融合发展,倡导文明服务、邻里互助,评选一批优秀社区志愿者和社区好人。
九、突出社会事务服务供给,以暖心服务提升民生温度
29.提升婚姻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全市通办”。深入推进婚俗改革试点,推动落实《深化民政领域移风易俗三年行动计划》,积极申报第二批省级婚俗改革实验区,确定第二批市级婚俗改革实验区,传承发展优秀婚姻家庭文化。探索公园式婚姻登记机关建设,打造多功能综合性婚姻登记机关。推进婚育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提升颁证服务水平,优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加强适婚青年婚恋观教育引导。深入整治大操大办、高价彩礼等不良习俗,营造良好社会风气。
30.深化殡葬领域改革。加强殡葬设施建设,持续推进蓬溪县宝宁园、市八角亭公墓扩建等项目建设,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持续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和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支持蓬溪县探索农村公益性墓地运营办法。落实经营性公墓年度检查制度。用好四川省殡葬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提升殡葬信息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持续开展规范城区丧事活动秩序专项治理行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绿色殡葬宣传和民间殡葬人员教育管理,深化殡葬移风易俗。加强与潼南、铜梁民政局协作,推进遂潼(铜)殡葬服务一体化进程。做好清明节安全祭扫服务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和耕地保护等相关工作。
十、突出民政领域安全稳定,夯实基础助推高质量发展
31.推进民政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增强行政复议与应诉能力,持续推进民政法治建设。搭建民政业务监管大数据平台,加强民政领域政务公开。
32.坚决守好民政领域安全底线。严格落实中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最新要求,适应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新形势,严格做好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加强“一老一小”等特殊群体服务保障,平稳有序做好殡葬服务管理,持续抓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充分发挥“五社联动”作用,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慈善资源积极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和社区服务。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坚持“三管三必须”原则,加强民政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统筹抓好民政领域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机构人员安全、社会组织安全、消防燃气食品安全、房屋建筑安全、网络安全等工作,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33.统筹做好民政事业发展基础工作。开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有关任务及“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1+1+5”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深入推进重大工程民政领域任务,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持续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巩固拓展“一网通办”成果,提升民政政务服务效能。加强民政领域重大课题研究和成果转化,强化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理论支撑。持续加强公文管理、机要保密、信息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值班值守、统计审计、绩效管理、信访稳定等工作。做好定点联系射洪市瞿河镇板板桥村工作。
附件:1.2023年十件民政大事
2.“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2023年目标值
附件1
2023年十件民政大事
1.提升县乡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
2.实施城乡社区治理优化提升行动。
3.实施“爱·惠·家”优化孤寡老人服务行动和失能老人照护行动。
4.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
5.序时推进蓬溪县宝宁园项目建设。
6.组织实施“康辅工程”项目。
7.开展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域试点。
8.实施社会组织赋能聚力计划。
9.搭建民政业务监管大数据平台。
10.开展婚俗改革实验区试点。
附件2
“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2023年目标值
|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0年
|
2023年目标值
|
2025年目标值
|
属性
|
| 1
|
城乡低保标准年度增速
|
—
|
|
不低于居民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增速
|
预期性
|
| 2
|
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比例(%)
|
70
|
≥72
|
≥75
|
预期性
|
| 3
|
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 4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
|
30
|
52
|
≥55
|
约束性
|
| 5
|
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
—
|
≥60
|
≥60
|
预期性
|
| 6
|
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
|
—
|
100
|
100
|
预期性
|
| 7
|
社会组织每万人占有数量(个)
|
12.2
|
12.7
|
12.9
|
预期性
|
| 8
|
社会组织孵化园(基地)区、县级覆盖率(%)
|
—
|
100
|
100
|
预期性
|
| 9
|
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平方米)
|
—
|
≥30
|
≥30
|
预期性
|
| 10
|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人)
|
3700
|
5000
|
5200
|
预期性
|
| 11
|
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数总量(个)
|
44
|
50
|
52
|
预期性
|
| 12
|
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
|
—
|
100
|
100
|
预期性
|
| 13
|
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覆盖率(%)
|
—
|
90
|
100
|
预期性
|
| 14
|
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
|
—
|
70
|
≥50
|
预期性
|
| 15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
—
|
100
|
100
|
约束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