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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7-12-27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民政局,市直园区民政事务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是关系民生、涉及民政供养群体生命财产的大事,是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要求。各单位要始终高度重视,深入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我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

      近年来,我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一些地方和单位仍然存在安全意识淡薄、监督管理不到位、安全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对安全生产形势保持高度警觉,自觉地从全市民政发展战略和全局出发,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各单位必须牢固树立“抓好民政发展是政绩,抓好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观念,在抓好发展中,必须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必须把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监管,认真履行好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切实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落实领导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园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内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设立常务办公机构。各县(区)、园区民政部门要服从本级安委会组织领导,配合协调相关工作,切实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情况应当纳入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领导班子领导能力的重要指标。凡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因此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必须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三、严格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各单位要遵循“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组织实施遂宁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将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工作作为常态工作来抓,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为推动我市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各县(区)、园区民政局负有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所属事业单位、民政服务机构加强安全管理。要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困难和问题,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组织、指导、督促、协调有关单位消除所涉及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各单位要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民政业务管理有关工作协调一致,同时计划、安排、布置、检查和总结。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困难和问题,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组织、指导、督促、协调有关单位消除所涉及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

      四、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

      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同时,要对安全生产不同安全类别或风险等级,实施分类监管。要督促各民政服务机构履行主体职责,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时段、重大节假日和特殊天气条件下的日常安全检查。要建立健全部门之间联合监督检查协作机制,提高监督检查效能。各县(区)、园区民政部门应主动联合公安、消防、安监、食药监等部门加大检查力度,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积极推动解决社会福利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和其他重点民政服务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建立完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隐患整改不落实追责制度,推动各类服务机构及时排查化解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安全运营和服务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工作安排,局领导同志、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赴各地检查相关工作时,要将安全生产检查列入必查内容,通过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等方式,推进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各县(区)、园区民政部门领导干部也应亲自带队,深入基层进行督促检查,要及时对安全生产工作积极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总结交流,对存在问题进行查找和剖析,并督促改进和完善相应措施,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五、努力推进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

      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切实推进规范行业生产安全秩序、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积极修订完善事故和隐患举排查制度,制定配套的规定办法,推进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各县(区)、园区民政部门和局属事业单位应根据《遂宁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各单位要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具体工作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及时排查隐患,对事故隐患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要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环节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救援实战演练,加强对相关装备维护保养,确保器材装备完整有效,做到一旦发生事故,随时做好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各县(区)、园区民政部门和局属事业单位要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投入,在统筹人、财、物方面对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优先考虑。克服经费紧张的困难,多渠道筹集安全工作经费,要加大对服务机构安全设施投入力度,福彩公益金补助民政服务机构建设项目,要把安全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支持,最大限度地把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建设纳入财政预算,尤其要争取当地政府重点加大对各类服务机构安全设施的投入。

      六、抓好宣传教育工作

      要大力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进机关、进机构、进社区,提高各县(区)、园区民政部门和局属事业单位、服务机构干部职工、服务对象的安全意识和防范应对能力。各县(区)、园区民政部门加强与各级安委会业务沟通对接,于每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在民政系统同时部署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集中开展宣传教育,并逐步形成制度。各县(区)、园区民政部门和局属事业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安全培训,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等特定时间节点,针对民政部门管理人员、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和服务机构服务对象等不同群体,开展不同专题、不同层次的培训。各县(区)、园区民政部门和局属事业单位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应急演练,推动各类服务机构建立定期应对安全事故演练制度,邀请消防官兵或者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现场演示和培训,加强各种险情下防护、逃生演练。加大社会化监督引导力度,引导社会组织、专业社工深入服务机构,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宣传提示活动,探索聘请各类民政服务对象及其家属、志愿者以及媒体记者等作为义务监督员,定期深入到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充分借助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定期发布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情况,接受公众监督,通过社会监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结合当前安全形势和防控薄弱环节,突出安全生产季节性特点,进一步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和民政服务对象增强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和重视,在全系统营造出“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附件:1.遂宁市民政局安全检查分组安排

      2.遂宁市民政系统2018年度安全检查计划

      3.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查表

      遂宁市民政局

      2017年12月27日

      
    附件1

      遂宁市民政局安全检查分组安排

      第一组督察暗访组

      带队领导:冯蓉志

      督查范围:全市民政系统

      参与科室:办公室、规财科

      联络员:姚云林

      第二组

      带队领导:郭鹏逸

      检查范围:射洪县,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市烈士陵园管理所、市八角亭公墓、市防灾减灾应急中心。

      参与科室:优安科(双拥办)、救灾科。

      联 络 员:吴继富

      第三组

      带队领导:罗琼华

      检查范围:安居区、河东新区。

      参与科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社会救助科。

      联 络 员:徐六

      第四组

      带队领导:何亚勇

      检查范围:大英县,市救助管理站、市殡管所、市殡仪馆。

      参与科室:社会事务科。

      联 络 员:周红雁

      第五组

      带队领导:刘文明

      检查范围:船山区、遂宁经开区,市民康医院、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遂宁福彩分中心。

      参与科室:福慈科、人教科

      联 络 员:唐何军

      第六组

      带队领导:蒋玲

      检查范围:蓬溪县、市老年大学。

      参与科室:市老龄办综合科

      联 络 员:刘杨静

      第七组

      带队领导:田贵凡

      督导范围:全市社会组织

      参与科室:民间组织管理科

      联络员:王珊


      附件2

      遂宁市民政系统2018年度安全检查计划

      
      主要内容 检查要点 检查方式
    第一季度 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 1.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2. 各地各单位组织检查组对本单位辖区内的民政服务机构检查情况

      3.各类民政服务机构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全面整改检查发现的隐患情况。

      4.省民政厅、市安委会(市安监局)、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市食药局、市民政局等安排的专项检查落实情况。
    1. 查阅有关会议纪要(记录),工作布置文件,正式印发的工作方案等文件。

      2. 查阅检查部署文件和相关检查记录和台账。

      3.查阅隐患整改工作布置文件、检查工作记录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第二季度 民政服务机构消防、食品专项检查
    第三季度 夏季消防及汛期检查
    第四季度 安全生产“回头看”检查和岁末年初安全专项检查



      附件3

      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查表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被检单位法人及联系方式  
    检查组成员及职务    
       
    检查结果  
    需整改项目及

      整改截止日期
     
    被检单位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县区、园区民政局

      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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