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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民政局办公室转发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 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3-06 10:5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市、区)民政局,园区民政事务(社会事业)局,相关行业部门、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现将《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转发你们,希认真贯彻。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强化氛围营造

    各地要结合民政部乡镇社工站中期评估,进一步完善相关社会工作服务场所的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清单、服务人员、服务流程和联系方式,明确社会工作服务范围,畅通社会工作服务渠道,规范社会工作服务行为并通过“中国社会工作网”定期更新信息。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媒介和新媒体等应用平台,在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场所LED、楼宇显示屏、微信平台等,联动发布相关宣传信息、推送短视频、推介服务项目。

    二、丰富宣传内容

    各地应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以下列内容为重点,创新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

    1.普及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广泛宣传社会工作基本知识、政策法规、发展成果以及社会工作领域先进典型、有代表性的服务项目等;社会工作在协助社区开展服务、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链接社会慈善资源中的作用;“五社联动”助力未成年人保护和老年人服务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

    2.开展“全屏社会工作宣传活动”。发动新闻媒体、宣传媒介和新媒体应用平台,以社会工作助力未成年人保护和老年人服务、“五社联动”机制创新等为重点,综合使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微电影、短视频等形式,广泛利用电视、电脑、手机屏幕,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场所LED显示屏、楼宇显示屏等,播放社会工作宣传标语、普及社会工作知识、推介社会工作项目、宣传推广优秀案例和典型人物,全面、多元进行社会宣传推广活动。

    3.做好社会工作服务场所宣传。以乡镇(街道)社工站、各类未成年人保护和老年人服务设施为重点,通过在服务站点和有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场所中,标明、张贴、悬挂社会工作服务场所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清单、服务人员、服务流程和联系方式等形式,进一步亮明社会工作者身份,宣讲社会工作专业作用。

    三、讲好社工故事

    各地强化主题宣传活动过程记录。活动结束后要提交5张摄影作品和1个展示乡镇(街道)社工站工作成效视频。

    摄影作品要重点呈现乡镇(街道)社工站社工陪伴服务对象、开展专业服务,尤其是推进“五社联动”、关爱“一小一老”的感人画面、服务瞬间、活动场景等,并用简明的文字介绍图片内容及出处。图片统一为jpg或png格式,单张图片不小于5M。作品均需征得社工及服务对象的同意。

    成效视频可以是微视频、微动漫、ppt演示等,主讲人须为社工站社工(含社工岗社工)。视频应是原创首发,不得抄袭、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视频开头有明显标题,片尾标注版权人(单位)署名,视频画面清晰、色彩平衡自然、无模糊抖动现象,字幕使用规范、无错别字、音质清楚干净,播放流畅稳定。视频压缩成MP4格式,720P以上清晰度,横屏拍摄或制作,时长控制在5-10分钟。

    四、其他工作要求

    1.各地要按要求拟定当地的主题宣传活动方案,于2023年3月13日前报送至市民政局备案。主题宣传活动结束后,要形成活动总结,2023年于4月5日前将主题宣传活动总结报送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与社会工作科(联系人:王宇龙,联系电话:2325618);

    2.市民政局正在筹备开展第十届遂宁社工周暨第二届遂潼社工周主题宣传活动,届时将邀请川渝两地省、市级部门相关领导巡展。各地要精心准备,于2023年3月14日前将具有当地特色的遂潼社工(慈善)项目“一县一品”展板内容报送至遂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联系人:叶声波,联系电话:2643611)。

     

    附件:《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遂宁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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